2010年,济宁市国税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垂直管理部门特点,继续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面细致地做好全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济宁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现在使用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自行设计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市政府推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略有不同,现有版本与国税工作贴合更加密切,纳税人使用起来更加方便。
改版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分为六大板块,分别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公开场所、监督投诉、依申请公开。
公开指南就是将济宁国税的信息内容分类、信息公开方式、监督方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告知纳税人。
公开制度就是将济宁国税制定的所有有关信息公开的制度告知纳税人。
年度报告就是将一年一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告知纳税人。
公开场所就是将济宁国税政府信息公开的场所告知纳税人。
监督投诉就是告知纳税人,如果提出的要求没有得到及时回答或合理要求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可以就提出的问题进行监督投诉。
依申请公开是纳税人通过这个版块对想要了解的济宁国税的信息进行申请,方便我们及时处理。
在公开目录里,纳税人可以看到济宁国税主动公开的项目: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业概况、工作计划、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办税指南、行政许可、非行政审批、税务稽查、收入统计、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注册税务师管理、重大项目、政府采购和其他工作等。纳税人可以通过浏览我们主动公开的信息,对纳税人想要了解而没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可以通过依申请公开要求我们公开。对纳税人提出的申请,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济宁国税的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二、明确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大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济宁市国税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对国家重点调整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向纳税人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全面及时地公开其它涉税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税种征收管理办法和征收范围,特别是扶持高科技产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发展以及支持"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使纳税人能够了解掌握税收法律规定,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税收执法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的公开,在税务行政审批和许可方面,公开受理单位的岗位职责、政策标准、审批程序、办税时限等内容。在税务稽查方面,公开稽查工作程序、处理依据、稽查人员纪律要求等;对税务案件处理结果按照规定进行公告,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关注的大要案件适时予以曝光。在税务行政处罚方面,公开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政策规定和偷、逃、骗、抗税等行为的处罚标准、依据和处罚结果。
二是不断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为满足纳税人主动申请的涉税信息需求,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了所有部门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明确了申请受理后的办理流程,明确了受理部门需承担的责任。在工作中,切实把握好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对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信息、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税收调查取证和检查等税收执法活动的七类信息,明确规定不予公开。根据内部职责分工,研究制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和内部办理流程图,依申请事项经过职能部门初审后分三类情况进行处理,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对当场不能答复的,转至相关职能部门或下级单位办理。同时明确各部门办理的要求和时限,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对纳税人提出的公开申请,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的,由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指导各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根据各地的受理情况,定期分析依申请事项的重点、特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对下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拓宽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一是利用国税网站进行公开。不断充实完善济宁国税门户网站内容,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按业务类别建立网上政策法规库,方便纳税人查询;受理网上税务咨询,按照内部职能分工设置"纳税咨询信箱",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2010年济宁市国税局共受理回复纳税人咨询问题1000余件。
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加大办税服务厅的硬件投入,通过设置资料索取点、建立公开栏、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公开个体定额情况、减免税情况、一般纳税人认定情况、欠税情况、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税务行政收费情况等内容,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
三是利用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公开。全面开通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立了语音平台资料库,配备专职座席人员,业务范围涵盖政策告知、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内容,成为济宁国税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2010年,济宁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获得了市直部门单位服务窗口公开评议活动经济管理类第一名。此外,各县市区局还积极探索建立短信服务平台,通过短信方式向纳税人告知及时权威的政策信息,并提供申报提醒、催报催缴等个性化信息,受到广大纳税人的普遍欢迎。
四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大众新闻媒体,加强对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公开力度。通过电视及时开展专家访谈、播出新闻专题,通过电台进行滚动发布、热线直播,通过报刊杂志进行税务公告、热点分析等,全面深入地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四、完善公开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济宁市国税局都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
二是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岗位责任。明确相关责任处室、责任人的具体工作及要求,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和清理,对公开信息的内容、公开形式、受理、回复等事项进行明确。同时,按照《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列事项,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审核和公开。全面落实《济宁市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审核、保密、追究等事项进行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10年,济宁市国税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形势发展及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面上工作管理和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单位之间、部门之间工作推进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存在公开不彻底、不及时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还不够健全等。
2011年,济宁市国税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健全机制,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