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00:00:00

本报告由济宁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圣贤路7号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A1205室,联系电话:0537-260600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济宁市财政局严格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财政管理透明度与公信力,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聚焦财政改革与发展重点领域,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全年通过各类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02条。其中,通过局门户网站(含济宁会计信息网)发布信息997条;通过“济宁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205条;举办新闻发布会,权威解读财政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累计回应公众咨询关切3件,有效确保了财政信息的及时传递和精准到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内容主要涉及政府债务、财政预决算等方面。所有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予以答复,按时办结率达100%。在办理结果中,予以公开12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025年,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体系,明确公开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要求融入财政业务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内容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规范。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并落实政务公开任务清单,层层压实管理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门户网站功能,科学调整栏目设置,确保信息归类清晰、查找便捷。积极运用数字化图表、视频解读等形式,丰富信息呈现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与获取效率。加强新媒体运营,“济宁财政”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持续扩大,年度发布信息300余条,关注用户增长至1.7万余人,单篇最高阅读量达5000人次,成为政策传播与互动交流的重要窗口。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不断完善内部监督与外部反馈相结合的保障机制。公开监督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最新法规政策,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建立常态化抽查督办机制,对公开工作情况定期检查,强化问责问效,确保各项公开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3.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和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形式和生动性需进一步丰富,个别栏目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也有提升空间。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一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专项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规范意识,进一步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二是完善发布后核查机制,安排专人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复查,确保链接可用、要素完整、格式规范。三是对发现的内容表述等问题,在收到反馈后立即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各项任务: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公开内容与标准,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常态化落实。

二是提升解读质效。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在政策文件起草制定环节同步谋划解读工作。积极拓展解读渠道,丰富解读形式,着力提高政策发布的传播力与知晓度,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共承接市级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52件。其中,人大建议29件,政协提案23件。内容涵盖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强化高素质人才引育、促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等多个方面,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服务改善和城乡区域协调等重要领域。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主要于当年3月前后下达,办理周期为3至6个月,所有事项已于10月底前全部办结并完成答复,代表委员所提意见采纳率达到100%。

(四)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公开”服务新模式,推动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针对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会计考试”等高频热点事项,整合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资源,优化信息查询与政策获取功能,努力打造便捷高效的移动端服务通道,让公众能够更快速、更直观地获取所需信息与政策法规。

济宁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济宁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