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物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1 15:55:03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自查制度,对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切实将全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现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一直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靠实了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报纸、新闻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文物博物馆领域相关政策和信息,在增强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文物工作特点,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文物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如实公开。坚持文物资源信息服务大众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除保密信息以外,最大程度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充分利用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公开、发布全市文物工作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文物工作信息共254条。

 

 

  通过文物局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共91条。通过完善公开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济宁市编制网、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先后公开济宁市文物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济宁市博物馆开放信息统计表关于对济宁市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等人事、依法行政事项。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先后在济宁文博网、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了济宁市文物局济宁市文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2017年度部门预算。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在公开的预算、决算中,积极主动细化说明通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等资金使用情况。

  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了在济宁文物政务网上及时更新济宁文博事业的最新进展等政府工作信息以外,我们积极通过济宁日报、济宁晚报、齐鲁晚报、大众日报、济宁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市民和社会提供实用文物信息,确保各类工作进展最新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7年市文物局收到1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及时在中国济宁网站上进行了回复,并电话与申请人进行了联系,回复了其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均为业务动态类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市文物局没有接受公众有关信息公开咨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市文物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拓展。一些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难以界定,公开尺度较难把握。

  2018年,我局将继续把重点放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上下功夫,力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将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二是完善信息公示平台。在专栏设置上突现实用性、便捷性和可操作性,方便基层和群众掌握相关信息以及公众查阅政府信息,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继续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

  七、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方针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3、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二要加强调查研究,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三要加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做到"三个结合",即与推进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贯彻《保密法》和行政执法等评估工作相结合、与完善内部制度相结合。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巩固已有成果,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我市文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8年1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