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1 20:14:49

  2014年,济宁市农业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标准化、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务信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市农委以做好主动公开为核心,以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信息公开的形式:1、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www.jining.gov.cn/;2、济宁市农业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www.jnsn.gov.cn;3、《济宁农业信息》简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简报》、《济宁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4、新闻媒体等信息传播媒介及时公开业务工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06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文件、通知公告73条,业务工作69条,县市区动态75条,农技推广32条,统计数据12条等等。发布《济宁农业信息》13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简报》23期、《济宁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10期。全年受理网络咨询、求助13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农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济农发电〔2013〕8号)和《济宁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委主要负责人就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委办公室两位同志专门从事信息宣传工作,委属科、室、站、各县市区农业局各确定一名信息员及时报送信息。制定了农业信息审核程序,由委办公室信息中心信息员收集、编写农业信息,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先行审核,由委分管负责人审阅,由分管信息负责人定稿后确定录入、发布。信息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应公开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紧紧围绕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情况,及时发布信息,并编发简报23期。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市农委信息公开指南,充实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统计信息、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和财务信息等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度,市农委未受理 "市长热线"、"网上民生"等咨询或信息公开类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市农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市农委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全面公开。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农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按照《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年初及时向公众公开各单位登记管理公开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由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上报市农委办公室信息中心,按照程序及时对外发布。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三农"工作面临广大农村群众,农村网络普及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群众对"三农"工作信息公开的及时了解。同时,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三农"工作信息的需求,部分条目有待进一步细化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5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济宁农业委员会官方网站的建设,建立统一查阅、便捷搜索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四是积极开展培训交流工作,通过不断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附件2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33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52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9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3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1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当面申请数

件

 

     2.传真申请数

件

 

     3.网络申请数

件

 

     4.信函申请数

件

 

          5.其他形式

件

 

  (二)申请办结数

件

 

     1.按时办结数

件

 

     2.延期办结数

件

 

  (三)申请答复数

件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涉及个人隐私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二)被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条

36

  (一)纸质文件数

条

36

  (二)电子文件数

条

36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

     2.兼职人员数

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