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6:08:26

本报告由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113号,联系电话:0537-231600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市退役军人局通过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5条,其中局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共83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数量为66条,官方公众号发布和推送信息466条。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关注,加大重要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数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市退役军人局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依申请公开数量变化图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落实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二是做好导向把关工作。按照“三审三校”流程,严格把控政治、政策、业务、保密、舆情“关口”,确保发布上网信息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公开关,规范性文件做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生效日期等信息齐全,并按要求提供文本下载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根据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及时优化调整栏目设置,丰富平台内容,体现退役军人工作特色。二是发挥宣传作用。加强平台矩阵建设,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及时传递党委、政府声音。三是加大创新力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与退役军人工作融合,打造具有军旅特色、退役军人特色的亮点工作。四是提升服务水平。紧紧围绕重要任务、服务对象回应关切等各方面,持续保证内容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方面,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完善由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2名科室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业务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制定专项业务培训计划,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升干部信息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性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思想重视和意识有待增强,部分科室没能做好与信息公开部门主动交流与对接,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不平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较多,政策规范性文件解读类数量偏少。

改进措施:加强干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与上级信息公开部门汇报交流,培树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科室,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对涉及专业性强、退役军人群体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做好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为主动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严把政务公开程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局共受理政协委员提案建议4件,已于8月底前完成答复工作。承办建议提案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相关办理情况已在网站专栏公开。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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