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4:45:51

本报告由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ing.gov.cn/col/col61540/index.html?jh=263)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B区5楼,联系电话:0537-2969500)。

一、总体情况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聚焦重点领域,聚焦群众关切,通过政策解读提升医保服务透明度,以医保政务公开推动政策落实、保障参保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医保政策举措的理解认同,提高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全市医保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热点,做好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和解读,2025年发布主动公开信息71条,其中,政策文件3件,政策解读3篇,医疗保险信息4条,医保基金监管信息4条,医药服务管理信息3条,医疗救助信息3条,部门会议信息8条,政府采购信息13条,其他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数量较2024年减少6件,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诉讼。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政务公开赋能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结算、医疗救助等医保重点领域工作,通过强化统筹协调与跨科室联动,推动医保政务公开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全流程管理审核,完成政务公开指南修订,并发布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主体、时限、方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核”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权威性、时效性、安全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拓展政策解读、便民服务、舆情回应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12月3日,召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培训围绕政府信息发布、政策文件发布与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内容展开,培训内容贴近实际、突出实操。通过培训推动了我市医保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医保中心政务公开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与保密存在平衡问题,尤其在涉及个人信息等敏感领域时,精准把握边界存在一定困难。

改进情况:加强涉密文件管理,避免以“涉密”为由规避公开;加强文件属性管理,标注为“不予公开”的需明确依据;加强参保人员个人信息保护,避免公开不当引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市医保局聚焦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结算、医疗救助等重点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增强医保工作的透明度。印发《关于做好医保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从解读范围、解读内容、解读形式、注意事项、发布要求等方面规范医保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发挥医保政务公开推动政策落实、保障参保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医保政策举措的理解认同,提高市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济宁市医疗保障局主办市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不予公开3件。主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5件,公开4件,不予公开1件。从内容上看,主要涉及长护保险、基金监管、医保定点、医疗服务价格等内容。经过与代表和委员们的充分沟通,目前建议提案均已答复完毕。



PDF版:济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Word版:济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图文解读:济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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