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8 16: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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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圣贤路7号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A1205室,联系电话:0537-26060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济宁市财政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要求,结合财政自身业务实际,紧紧围绕服务济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严格按照“五公开”要求,加强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491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含会计信息网)公布信息981条,回应公众关切2件,通过“济宁财政”发布信息405条,及时发布财政类信息政策,并通过新闻发布会解答相关财政政策,切实有效地保障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财政信息的权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函件15次,均由自然人提出,申请涉及政府债务余额、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等内容,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为100%。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的12件,不予公开的2件,无法提供的1件。

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围绕财政工作大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分工,压实责任。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格“三审三校”制度,未经审核审查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网站建设方面,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归并调整相关栏目,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方便体验感和信息获得度,通过数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丰富发布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公共财政透明度。在新媒体建设方面,2024年“济宁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0余条,共累计获取关注人数16700余人,单篇最高阅读量7000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拓宽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解读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督办,加大问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济宁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信息内容表述不规范、解读内容不够生动、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针对这些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压实工作责任,在发布后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外网检查,确保链接有效、要素齐全、格式准确。针对出现表述错误问题,均在在收到提示后第一时间整改。在此同时举一反三,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4年度政务公开要点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推进日常落实,明确公开任务,细化公开内容,压实公开主体责任,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认真回应社会关切,树牢“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意识,做好文件起草、决策事项、制定计划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到位,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提高政策解读知晓率。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共承办市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5件,其中:人大建议26件,政协提案9件。主要涉及打造黄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区、加大对财政困难县财力补助力度、助力制造强市建设、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助推无废城市建设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推动乡村振兴等多个领域。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大多于3月前后交办,办理时限3-6个月,于10月底之前全部办理答复完毕,意见采纳率100%。

4、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整合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针对“政府采购”“会计考试”等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话题,让群众在移动客户端上方便快捷查询所需信息和各项政策法规,全力打造便民服务的“新路径”。

【文字版】济宁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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