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21-08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济政字
成文日期 2021-12-2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政字〔2021〕84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8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

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

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济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取得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聚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健全,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日益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五年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28起、死亡287人,比“十二五”时期分别下降89.74%、65.71%,连续17年“双下降”。

1.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健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调整充实安委会组织机构,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织密织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分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形成具有济宁特色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 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全面推进。2017年出台地方政府规章《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法》。2019年出台地方政府规章《济宁市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办法》,代为起草山东省地方标准《山东省素质固安工作实施指南》《山东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安全生产许可事项“一站式”服务。

3. 安全生产监管全面加强。创新行政执法理念,探索“异地执法”模式,采取“1(1个异地执法互查组)+2(1个当地执法陪检组和1个安全专家组)”执法组合,收到良好效果。大力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全市各乡镇(街道)均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配备3—5名安全生产检查员。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执法过程统一配备安全监管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有效提升了智能化、信息化执法水平。

4. 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依托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云平台,形成从企业自查隐患、上报隐患,到隐患整改落实、监督指导完全闭环的链条。推进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企业全部实现在线监测预警。建设市应急管理大数据指挥中心,覆盖企业监管、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各项业务,多部门联合处置能力有力提升。

5. 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通过现场观摩、调度通报、约谈问责、点评考核等方式,全行业、全方位、全过程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源头管控、重大风险安全管控。“十三五”期间,全市1783家工矿商贸企业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排查风险点8.89万个,全部落实了科学管用的管控措施,培育29家省级、56家市级、406家县(市、区)级标杆企业。

6.“素质固安”工程创新实施。紧紧抓住“人”的素质提升,盯紧“企业”与“社会”两个层面,开创性实施“素质固安”工程,公众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6435家企业设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开展“四个1+N”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组建“素质固安”志愿服务联盟和“送教下乡”教育团,通过各种形式将安全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建设公众安全教育“体验基地”,设置“素质固安”公益广告,打造“安全大讲堂”“安全艺术节”“安全文化长廊”“百姓大舞台”等精品安全教育模式和工作平台。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全面加强。

(二)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也充满严峻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了明确方向和推进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施行,进一步理顺了安全生产各方责任。省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动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发展方式,有利于从源头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与此同时,我市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中小型企业数量多,机械化、信息化和自动化程度低,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大项目、大工程加速落地,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存在一些未知风险。随着城市空间格局变迁,老旧小区、城市综合体、地下管网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风险更加集聚。

二、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底线思维,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健全责任体系,着力加强法治建设,着力强化基础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统筹协调、分类管理,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立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需要,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水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系统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聚焦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能力与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理念创新、理论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创新、科技创新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发展实践,走出济宁特色安全生产新路子。

——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本,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源头整治、综合整治、精准整治、长效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在抓根本、管长远上取得新成效。

(三)规划目标。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法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基层基础、科技支撑、执法监察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整体安全意识普遍增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安全生产目标

1.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

2.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

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

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

5.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2。

6.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

7.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90%以上,全市煤矿智能化开采煤炭产量达到90%以上。

8.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

9.全市7个化工园区和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罐区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急预案和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梳理对照,查缺补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地方法规,不断完善我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全面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明确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完善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体现“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扎实提升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3.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按照“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在风险辨识评估、案例研究、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依法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做好预案的结构化、数字化建设,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企事业单位,贯穿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立体式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和《济宁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将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十四五”期间,对所有县(市、区)巡查一遍,延伸巡查部分重点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

2. 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职责和界限。推进建立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和执法,明确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执法责任主体,实现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建立完善精准科学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3. 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实现安全责任可追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

4. 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重大事故结案一年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结案半年内,由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负责,对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凡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倒查责任。

(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以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为突破口,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准备、标准化建设等为抓手,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1. 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逐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 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修订企业安全培训教程,落实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开展常态化、规范化、实战化应急演练,强化对应急预案和演练的监督检查。建立企业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制度,根据演练结果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3.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方面的岗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优化并落实评审(评估)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双重预防体系同步建设、互促共进、整体运行,切实提高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能力。

(四)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

1. 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通过工艺严防、设备严控、人员严管、过程严治,推动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职工行为安全、园区公共安全防控水平。指导、监督企业认真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责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形成安全风险“四色图”、风险公示告知栏、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岗位安全“手指口述”等可视成果,并将风险隐患信息录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闭环管理。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选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实效突出的标杆企业,分层级、分行业开展现场观摩培训活动,增强示范效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分行业组织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抽查评估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实现市、县(市、区)互联互通、分级管控,持续强化对高危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监管力度。

2. 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结合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通过关闭破产、兼并重组,淘汰高危、落后企业,推动要素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企业,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安全本质度。化工园区要按照省市关于化工投资项目投资强度、“禁限控”目录等硬性指标要求,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各项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等要求,合理规划化工园区企业布局。

3. 强化城市安全和产业安全源头管控。加强规划准入等源头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筑设计和建设安全规范,做实消防等专项规划。探索开展针对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风险的评估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对新增高风险项目严格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核把关。按照“主动规避、事前防范、超前化解”的原则,强化重大安全风险前瞻性和预见性研究。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风险评估与管控。

(五)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着力推进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 危险化学品领域。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以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安全风险,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工作,强化结果运用。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2. 煤矿安全领域。持续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淘汰退出落后产能、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到2022年,形成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体系,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有效控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完善视频监控、人员定位、安全监测监控、矿压监测、水文监测、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安全生产双重预防、视频会议等功能,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截割、移架、推溜、转运、供液、洗选等重点岗位基本实现机器人作业,建成一批100人以下少人智能化矿井,形成完整配套的智能化生产、管理体系,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90%以上。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保障,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强化监管执法必要保障。充分运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提高执法装备信息化水平。

3. 非煤矿山安全领域。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整顿关闭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市露天矿山开采秩序。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狠抓地下矿山“通风防火、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充填”四个关键环节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智慧矿山建设,配合省应急厅建设使用非煤矿山信息应用系统,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机械化、标准化水平,2022年底前,市、县(市、区)、企业三级互通数据共享,实时汇聚透水、大面积冒顶、高陡边坡坍塌等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信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在非煤矿山领域持续强化打非治违,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有效遏制因非法违法生产导致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消防安全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县(市、区)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聚焦老旧小区、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存在的突出风险,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平台。

5. 道路运输安全领域。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加强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联合监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

6.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领域。深化地方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整治地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和铁路路堑上的交通运输部门权属的公路、跨越铁路线路的公路、桥梁的安全防护风险管控和隐患问题的综合整治;协助铁路运输企业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突出航空运输、航空空防等安全风险管控;深化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等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航空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水路交通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旅游船、客渡船、车客渡船等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加强客运船舶和货运船舶碰撞事故防范,以渡口客运和港口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设管理,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可靠性。

7. 渔业安全领域。强化各层级渔业安全生产意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监管体系,重点督导渔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开展渔业安全执法检查行动、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和渔船标识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大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渔民群众的安全守法意识;加强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强化渔业安全应急管理,进一步细化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8. 城市建设安全领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安全。对全市雨水管网淤堵情况、积水点进行全面排查改造,确保城市汛期安全;加强消防站点、水源、楼内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提高消防人员应急救援能力;统筹规划设立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规范的场所标志、标识,配备应急供水、供电、消防、卫生防疫等设施。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智慧化水平,强化制度保障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字惠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建设发展,突出城市建设特色,在惠民、兴业等方面形成可示范可推广的经验。深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治理,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严格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类型防范;严格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隐患倒查追责、事故即行问责、查处挂牌督办;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管理,加快推进施工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两书一牌”等质量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严格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强建筑用钢筋、水泥、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重要材料质量管理,配合多部门联动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查。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指导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9. 化工园区安全领域。完善化工园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化工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化工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化工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达100%。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化工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化工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7个化工园区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建立化工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

10. 电力安全领域。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监督检查,落实防控措施,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省与行业规定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电力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电力应急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推动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电力安全文化建设要求,扎实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营造“和谐守规”文化氛围。

11. 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强化特种设备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做好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打造全市统一的信息化监管系统,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定检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突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双重预防体系标准宣贯和标杆企业培育,加强建设评估、执法检查和体系应用。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建设运行好“7812345”电梯安全监控服务平台,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扎实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家查隐患”、风险分析研判、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油气管道法定检验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多元共治,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协调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和检验机构检验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

12. 工贸行业安全领域。持续开展工贸重点领域环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3. 油气管道安全领域。强化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密油气管道治安防范,狠抓管道外部保护,强化管道周边自然环境管控,全面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每年组织开展全市油气管道法定检验情况监督抽查。2022年底,全市油气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全市油气管道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油气管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4. 文化和旅游领域。加强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加强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监控平台建设,做到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指导和配合重大文旅活动的安全防范。健全旅行社组团、接团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规范旅游包车,严禁旅行社租用“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星级饭店消防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检查,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消防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全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加强5A级旅游景区常态化游客“限量、预约、错峰”管理,强化游客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执行。做好高风险旅游项目管控,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缆车、索道等特种设备以及玻璃栈道、漂流等游览项目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临水类、临崖类、儿童类、山岳型等旅游景区完善安全警示指示标识,严防踩踏、坠崖、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推动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实施安防、消防、雷防工程,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文物安全天网工程,第一时间发现、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六)创新安全生产执法机制。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改革,加强执法机构与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新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1. 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按照属地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原则,明确各层级执法职责、范围和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卷宗,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公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对执法工作质量定期进行考核,促进执法工作正规有序开展。正确谨慎运用自由裁量权,依法裁量,平衡适当,确保经得住推敲,经得起检验。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执法工作重点、执法范围和执法监察内容,严格组织实施,形成执法检查闭环管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针对不同行业、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突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采取多部门联动的方式,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针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集中执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优化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安排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形成专家积极参与执法活动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2. 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标准、明确层级职责,积极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做好取消和下放调整行政事权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建立随机抽查名录库和执法检查名录库,并及时更新。市、县(市、区)积极探索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推进安全生产全员执法,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密切行刑衔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落实联合惩戒制度,提升执法效果。探索实施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查事项,做到“不见面审批”。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转变执法理念,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建立和完善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推进监管执法与热情服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3.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安全执法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加快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建立并规范实施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落实“应急管理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分批次对执法监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实战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以行政执法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执法考评机制,许可、监管、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典型执法案例定期报送、执法工作通报等制度。加强执法监察装备配备,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分级”的原则,购置一批执法装备,重点支持市级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机构执法装备达标建设,保障监管执法需要。

4.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事中执法流程、事后执法公示管理,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手段作用,开展“互联网+监管”和远程监管。

(七)完善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围绕救援能力提升,抓好队伍建设、能力建设、预案演练及信息化建设,形成结构合理、上下贯通、纵横衔接、互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逐步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科学决策能力。
  1.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全市应急救援基础资源,完善涵盖消防、化工、矿山、燃气、水域救援、森林防火、电力保障、社会公益等各类专兼职救援队伍信息,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以综合调用。不断推进山东省矿山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打造成国内领先的矿山和地质灾害救援中心、培训中心。化工园区要规范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含按特勤站标准建设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要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和支持区域内企业间建立应急联动救援机制,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共享救援资源,增强辐射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装备配备,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健全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

2.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信息省级直报和逐级上报工作,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强化应急响应,确保应急处置组织有力、响应迅速、处置科学,安全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建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加强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推动“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到位。

3. 加强应急演练和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发挥信息化支撑辅助作用,不断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强化县(市、区)以及高危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应急平台基础建设,完善应急平台监测预警、指挥协调、资源管理、预案管理、数字化演练等功能应用。

(八)增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科技资源,加强关键技术和安全装备研发、应用,培育和发展安全与应急产业,为构建安全保障型社会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1.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转化。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力度,整合优势科技资源,突出科研院所和高校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引导地位。加强安全生产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中职学校和企业建设一批安全生产实训基地。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加强“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体系建设,注重筛选和大力推广实时感知预知、大数据分析决策、综合治理、多功能智能化应急装备等对于事故预防预警、防治控制、抢险处置等方面切实有效的先进适用技术、工艺,不断提升科技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科学水平。支持、鼓励企业将先进科技成果和重大技术装备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规划建设济宁煤矿安全技术研究机构,发挥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研和技术人才优势,在重大灾害防治、煤矿智能化建设、煤矿应急管理、新能源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2. 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工贸和粉尘、涉氨、有毒有害等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加快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应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为重点,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

3. 培育发展安全与应急产业。依托高新区安全装备产业园,重点发展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灾害监控及应急救援等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促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专用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提升,推动创建国家安全产业园。到2025年,建成涵盖安全产业重点领域上、中、下游的完整产业链,形成若干安全与应急产业集群,形成安全与应急产业集聚发展态势

4. 大力推动“人才强安”战略。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原则,整合安全科技资源,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培养造就一支职业素质优良、专业技术精湛的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注重培养选拔安全生产拔尖人才、中青年专家,进一步完善充实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队伍和专家库。严格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与安全培训工作新机制。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服务水平和技术业务素质能力

(九)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作用,通过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推进社会监督等方式,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建共治,努力借势借力,形成社会共治合力,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体系。

1.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以培育多元服务主体为导向,发展壮大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业技术力量。积极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建设,加快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技术服务品牌机构,开展检测检验、咨询论证、评价评估、核查核验等一体化技术服务。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加大考试监管力度。落实实操考试环节的模拟操作,提高考试合格率和持证率。严格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租赁资质证书、违法挂靠等行为。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租出借证书的撤销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有效手段,积极部署推进信用宣传、信用信息采集应用等各项工作,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全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安全标准化等信用信息上传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规范信用信息产品采集应用。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按照规定惩戒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激励安全生产守信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纳入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3. 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事故预防功能。推进“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投保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水平,助推企业强化事前防范和风险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投保情况监督检查。

4. 加强社会和媒体监督。优化安全隐患有奖举报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兑现奖励,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等失信行为媒体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5. 发挥工、青、妇和志愿者组织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创建活动。培育安全志愿者服务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志愿者的招募注册、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推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发展、健康发展

(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针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分别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着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文明素质。

1. 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教育。以“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为主要内容,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平台持续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在各地建设的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场馆(基地),以及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宣传栏、宣传墙等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2.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和培训。坚持“向素质要安全、向培训要素质、向警示要意识、向体验要能力”的安全发展理念,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人群特点,大力实施全员、全岗位教育培训工程,实现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综合监管部门班子成员、行业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全员进行资格培训和定期复训。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以班组长、一线员工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加大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全力做好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严防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规范提升考试工作,进一步发挥以考促培作用。加强培训机构的规范引导,推进安全培训师队伍建设,加大课程体系设计与开发力度,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人员培训质量。

3. 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把安全生产纳入公民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推进《济宁市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办法》宣传贯彻,稳步推进全民安全文明素质。以“素质固安”工程为引领,不断拓展形式,丰富内涵,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逐步提高“素质固安”品牌在全国的影响力。开发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安全生产教材、动漫、影视剧等宣传教育产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化国家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用安全文化引领城市安全发展。

四、重点工程

(一)市安全生产大数据指挥中心升级工程。汇集消防、水务、森林防火、气象、地震、交警、交通、各化工园区等预警信息和应急资源,突出应急信息全面汇聚、快速展现、上传下达、协同会商、专题研判、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等支撑能力,建立反应灵敏、协同联动、高效调度、科学决策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二)应急与安全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制定应急与安全装备配备规划和装备配备标准,重点加强航空救援设备设施、快速搜救、大型油气储罐灭火、大功率快速排水、大直径钻孔、救援机器人、高层楼宇灭火系统等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应用研发和生产,加强应急与安全装备更新、改造、维护,提高应急与安全装备配备水平。

(三)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以解决基层消防站点少、覆盖不到位,偏远村庄路途远、老旧小区进不去、森林崎岖上不去等应急救援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为目的,成比例配备必要的小型消防车辆和应急救援装备,按照“1+M+N”模式(1个消防救援队伍、M个乡镇街道应急救援站、N个村社区应急救援站),深入推进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构建区域快速响应应急救援网络,形成“以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以镇(街)应急救援站为支撑,以村(社区)应急救援站为补充”的应急救援网格体系,切实保护好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素质固安”深化提升工程。持续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拓展演练、志愿服务、文化宣传、送教下乡系列活动,全方位提升企业全员、社会全民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打造遵规守纪、操作实战能力强的本质安全型企业员工团队和安全意识强、应急能力强的本质安全型社会群体,从因关键上减少伤亡事故,提升整个社会的安全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强化协调,细化方案,科学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时序,统筹推进规划顺利实施。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职能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和横向部门之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有效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安全投入环境,促进安全生产优势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重点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重点工程、重点活动以及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等。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鼓励、支持社会资金采取多种方式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和安全装备融资租赁等项目。

(三)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研究,提高政策储备能力。制定出台有利于促进安全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安全发展。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出台安全监管力量招录向基层倾斜政策、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激励政策等。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四)加强监测评估。本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制定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特别是对规划提出的主要工程执行情况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检查评估,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规划内容落实与监督,实行全过程跟踪检查,确保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按期完成。



【解读】济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才文解读《济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