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 李海洋
分工

李海洋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仲裁、国家安全、退役军人、信访、军民关系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信访局、济宁仲裁办。

联系市国家安全局、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济宁武警支队。

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