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3 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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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济宁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一)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实施后,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响应,扎实开展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营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确保新《条例》实施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开展大学习大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学懂弄通是前提。我们创新学习方式,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结合“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主题读书活动,发放300余本新《条例》,采取了集中研讨学、专家辅导学等方式,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的学习培训。举办新《条例》专题讲座,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专家进行深度解读,开展闭卷考试,加深工作人员对新《条例》的理解把握,有力推动新《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细处走。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共场所电子屏、新媒体等公开平台播放新《条例》宣传标语,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大督查大落实。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条例》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分解落实新《条例》工作目标任务,将其融入贯穿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各领域,逐条逐项推进贯彻落实。开展督导检查,全面了解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新《条例》贯彻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有针对性地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一次大提升。完善工作机制,以新《条例》为遵循,围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和规程,确保新旧《条例》的有序衔接,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925条。其中,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73条;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652条。

1. 做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加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信息公开。增设济宁新旧动能转换公开平台,设置新闻动态、惠企政策、减税降费等22个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6条。加强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引领区目标定位,制定出台《济宁市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试点,主动公开乡村振兴规划政策体系,及时解读政策文件,助力济宁乡村产业振兴。聚焦“三大攻坚任务”做好公开。开设“三大攻坚战”专栏,设置金融领域政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扶贫政策措施成效、扶贫资金项目、环保等5个总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条。积极推进金融信息公开,加强与媒体沟通协调,与济宁日报社合办《金融界》栏目,设立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市金融工作动态。加强扶贫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资金分配等7类信息,重点公开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安排、贫困退出等3类信息,确保扶贫工作公开透明。推进环保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源在线监控、执法监管等环保信息288条。及时在“济宁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济宁市城区未来24、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每月发布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和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发布辖区内省控地表水质状况信息,发布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信息。修订《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产企业清单。

2.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做好“放管服”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每月主动公开市级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考试考务费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定期公开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证明事项目录清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等信息。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公开主动公开37个市直部门权责清单5446条,并及时动态调整,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2019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等信息,并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属性标注2019年底,经清理后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9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设立“双随机、一公开”专题专栏,按市直部门分类,全面公开28个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信息409条。推进信用信息公开。设立“双公示”专栏,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双公示”专栏链接,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57060条、信用红黑名单7529条。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同步准备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保障解读材料在正式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通过数字图文、音频视频、新闻媒体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728次。开设“我要找政策”专题专栏,集中公开19个部门惠民惠企政策886条。开辟“惠企之窗”,利用二维码扫描方式,查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服务事项,极大地方便了公众需求。

3. 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主动公开《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意见征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2019年,主动公开意见征集及反馈信息148条。积极推进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公开。2019年,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24次,其中,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了24次,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7次。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建议157件、提案636件,其中政府系统承办建议154件、提案454件,办理结果全部按时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设立“济宁市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日兰高速曲阜互通立交、火炬路跨线桥、王母阁路跨线桥等重点项目的批准服务、招标投标、征收土地、施工和竣工有关信息202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信息10875条,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1372条,政府采购8253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127条,产权交易481条,医疗器械374条,综合交易268条。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连续五年公开了市县两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将政府预决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细化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在文字说明部分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绩效目标设置等情况说明,充分保障公开实效。2019年,主动公开市政府、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199条。有效推进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设立国企动态和市管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专栏,及时公开监管企业动态,定期发布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情况,公开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信息。2019年,政府网站公开企业监管信息408条,微博、微信发布216条,编发《济宁国资监管信息》24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建立全市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集中将32个执法部门和11个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专栏管理,专项公示全市执法人员名单和执法清单,公开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执法结果、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3类信息275条。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公开。重点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422条。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公开政务督查33条、审计结果54条。

4. 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举办第13个“慈善公开周”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进行实地监督评议,主动公开慈善款物的募集、接收、管理、使用、发放、运行全过程。开展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相关单位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志愿者、爱心人士“零距离”接触救助工作。发布民政动态117条,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宁日报等报刊发稿153篇,《山东新闻联播》3次、《济宁新闻联播》26次《济宁日报》专版17期。加大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围绕医疗救助事项,全面公开救助政策文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信息,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2019年,公开医疗救助信息10条,发布法规文件17件,行政执法制度18件,社会保险信息4条。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教育信息962条,照片1300余幅。以“济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启动了市教育民意通服务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公众诉求,得到一致好评。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等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发布卫生健康相关资讯600条,“健康济宁”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55条,粉丝量1.54万人。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完善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加快推进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公开工作2019年,公开拟征地公告、“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等征地信息705条。推动社会保险和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文件,利用“春风行动”以及各类招聘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12333咨询服务和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就业创业方面最新政策和资讯。2019年,主动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信息1000余条。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0000余件(次),其中,12333服务热线回应49700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在线访谈2次、政策解读32篇。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多渠道及时发布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等情况。2019年,公开体育类信息1267条,文化旅游类信息1785条。推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应急平台、电视广播、报纸等途径,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应急信息85条。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设置全市统一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梳理出15个领域的72家企事业单位信息节点,添加了11个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专栏链接,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内部规章、办事指南等信息432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新《条例》有关规定,督导各级各部门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登记、审核、办理、审签、答复、归档等一整套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1184件,其中,市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6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84件,其中,涉及市政府行政复议3件,均胜诉。市各级行政诉讼机关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诉讼41件,其中,涉及市政府行政诉讼2件,均胜诉。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公开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济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完善公开审查流程,建立完善逐级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先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报有关科室和领导审核,经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探索创新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印发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市府办通知2019〕25号),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属性转变流程,对标注依申请公开属性的政府信息加强管理。三是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发〔2019〕8号),对涉及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公开时限,严格追究不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单位责任。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的变化情况,及时添加、删减政务公开目录节点,并对原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留存归档工作,防止出现政府信息管理“断档”,保障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有序衔接。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网站。全面升级改版政府门户网站,优化调整栏目设置,根据国家、省对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及时调整栏目设置,增加二级、三级导航页和栏目页,提升搜索查询功能,为公众查阅提供更加便利、便捷条件。201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8273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发布政府公报。免费提供公报给各部门及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公报数据库。2019年,共编辑出版《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132000份,刊登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部门文件、人事任免、大事记等108篇。三是召开新闻发布会。2019年,市政府积极依托新闻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召开《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济宁战役“攻坚战”、《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民营经济政策、《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12次新闻发布会。四是建设政务“两微一端”。2019年,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两微一端”建设,更新完善“济宁发布”微博、“济宁政务”微信公众号,构建“济时通”政务信息客户端。主动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及APP等新媒体,充分发挥其传播快、覆盖广、社会渗透力强、舆论生成迅速的优势,多形式发布,分众化传播,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新态势。全市47个市直部门(单位)、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通了政务微信公众订阅号,全部加入“济宁政务微信圈”。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万余条,政务微博、微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作用日益增强。五是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依托各级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社保服务大厅等场所打造济宁市政务公开体验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380多个,安装大型展示屏、电脑终端等设备,供群众查阅相关政策和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查阅,全年共接待查阅人数约3万人次。六是接听政务热线。2019年,政务热线共受理群众来话799316次,受理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来信4969件,承办省政务服务热线17977件。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建立以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为主,轮训、电话、微信群、QQ群、面对面指导等形式为辅的多元化培训机制,全面提升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19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培训视频会议,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专家对新修订《条例》及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指标进行专题解读,培训1500余人次。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督导制度,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开展办文办会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办文办会公开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采用制定台帐、电话督办、现场督查等形式,定期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加强考核评估。市委、市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市直部门(单位)综合考核,作为定量指标,分值由去年2分提高至20分。聘请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半年评估和年终测评,再结合各级各部门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最终评分。根据评估考核情况,对工作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3

 10

规范性文件

  86

 86

 2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市级236

市级与县市区汇总4355

 市级+23

(市级与县市区汇总+63

 1984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市级383

市级与县市区汇总7946

 市级+341

(市级与县市区汇总+2003

 9180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市级2799

市级与县市区汇总32600

市级+526

(市级与县市区汇总+97

 1837658

行政强制

 市级170

市级与县市区汇总1209

 市级+4

(市级与县市区汇总+9

 462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588

6181684033.5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

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96

35

18

8

14

0

11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48

19

13

3

11

0

59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9

2

1

0

0

0

10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1

0

0

0

0

0

1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9

1

0

0

0

0

2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1

13

2

1

3

0

37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0

0

0

3

0

0

2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3

0

1

1

0

0

15

(七)总计

1099

35

17

8

14

0

11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1

1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8

32

11

3

84

19

6

 0

 2

27

10

3

1 

 0

1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仍存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重点领域内容有待深化、依申请公开能力有待增强、解读回应有待提升等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未召开过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或其他形式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也未就该项工作作出过批示指示。二是办文办会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单位没有建立办文办会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发的政策文件没有标注公开属性,召开的办公会议公开率较低。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办公室通过信函或网站渠道等形式发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暗访件。多数部门做到了规范答复,但仍有部分部门存在接受渠道不畅通、办理不及时、答复书不规范等问题。四是公开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因涉及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大部分单位从事政务公开的专职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专业化队伍还不够稳定。五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存在解读方式单一的问题,部分解读材料流于形式,且发布时限滞后。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为牵引,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畅通公开渠道、深化政策解读和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以常态化培训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具体措施:针对解读回应水平有待提升一把手解读少解读习惯“一篇通稿打天下”问题,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提高解读回应水平。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具体措施:聘请有经验的熟悉新《条例》的法律顾问参与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三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指导基层政府2020年底前编制好26个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工作。具体措施:改版升级政务公开专栏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轮训和督导检查活动做好政务公开基层调研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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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济宁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H5解读】济宁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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