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0:11:28


本报告由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ing.gov.cn/col/col61540/index.html?jh=263)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B5楼,联系电话:0537-2969500)。

一、总体情况

市医保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医保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部门文件14条,医保服务信息9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7条,财务信息9条,政策解读25条,其他政府信息5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诉讼。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聚焦医保领域重点工作,认真梳理主动公开信息,编制2023年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利用图文、动漫、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济宁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通过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解决政务公开面临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不足。通过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从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入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缺乏操作性,与政府信息公开相适应的内部监督机制较少。

改进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完善运行机制,形成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市医疗保障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主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 6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从建议内容上看,主要涉及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慢病报销、提高参保率等内容。经过与代表和委员们的充分沟通,目前建议提案均已答复完毕。

(三)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围绕医保重点任务事项,做好重点公开;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做好政策公开;加强政策多元解读,提升解读水平;加强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将政务公开与医保服务紧密结合,积极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

(四)2023年度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五)2023年度市医疗保障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2023年度市医疗保障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PDF版:济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Word版:济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