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18-15783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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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8-01-17 | 发布日期: | 2018-01-17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教育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邹政字〔2018〕15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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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18-01-17 |
发布日期: | 2018-01-17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教育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邹政字〔2018〕15号 |
有 效 性: | 0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要求,按照省、济宁市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改善提升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和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一批教育重点工程项目,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化、优质化发展。现将2018年度教育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紧密结合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实际,根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生源变化情况,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实施2018年度教育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改善提升全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和发展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均衡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解决大班额项目(1个):规划投资580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新增教学班36个、学位1620个。
(二)中小学校舍改造项目(8个):规划投资6998万元,新增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新增教学班44个、学位2100个。
(三)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6个):规划投资2883万元,新增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新增学位630个。
三、建设主体
(一)城(矿)区项目。平安路小学附属幼儿园新建工程建设主体为钢山街道办事处;小胡小学新建工程建设主体为千泉街道办事处;凫山小学改造工程建设主体为市凫山小学;南屯矿校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新建工程建设主体为市南屯煤矿学校。
(二)农村项目。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程建设主体为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教育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继续统筹负责全市教育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各镇街也要调整充实相应的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规范项目管理。纳入2018年度建设计划的各类项目,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备案制和公示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科学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后,应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建设程序不全、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列为清算范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款。要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工程建设。
(四)严格督查考核。健全完善规划审批、工程调度、项目竣工销号、专项资金审计和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教育工程项目科学高效推进。市考核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2018年教育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对各镇街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工程进展缓慢的镇街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18年度教育重点工程建设计划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原文文件:邹政字〔2018〕15号 关于印发2018年度教育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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