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_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0-09-20 | 发布日期: | 2020-09-2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字〔2020〕25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9-20 |
发布日期: | 2020-09-2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字〔2020〕25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济任政字〔2020〕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济宁市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0-2025年)
2020年8月
前言
生态文明是以可持续发展为特征、以循环经济和生态服务为标志,集竞生、共生、再生、自生机制于一体的高级文明形态,而生态文明城市则以更新人的观念、调节人际关系、诱导人的行为、提高人的素质为抓手,通过观念更新、体制革新、技术创新和能力建设带动城市品质的升华和文化的彰显,推进社会和谐进步、经济高效运行、生态良性循环和人与自然持续共生的可持续发展城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任务,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把生态文明上升到人类文明形态的高度,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把生态文明上升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高度,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我们党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政治责任,提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全党上下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任城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地处鲁西南平原,京杭大运河中段,素称“风姓古国,运河之滨,有仁之城”;元明清三代最高治运、司运机构都曾设在此处,有“中国运河之都”的美誉。先后荣获“中国最具发展潜力金融生态区”“全国百家全民创业示范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区”“山东省最佳投资城市”等荣誉称号。任城区入选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2019年度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2019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2019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
在山东省委省政府、济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任城区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力促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任城区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李营街道、喻屯镇等5个街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此外全区还有2个省级生态村和115个市级生态村。
任城区提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工作设想,旨在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将生态文明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和循环经济发展相结合,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相结合,加速推动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努力实现任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突破。
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于胜涛 区委书记
张令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曾凡玉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田宏欣 区委常委、副区长
唐庆民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德智 副区长、任城公安分局局长
孔繁华 副区长
赵文卫 副区长
王为敬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王东升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房 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永全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书争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陆书华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国红星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樊连忠 区司法局局长
巩伦刚 区财政局局长
王献忠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爱芹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孟 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龙 涛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常建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扈友臣 区水务局局长
王为领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洪春 区商务局局长
李 铮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宋 刚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兵 区审计局局长
李庆峰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陈 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国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 超 区统计局局长
秦爱山 区能源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静波 区航运服务中心主任
李 涛 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主任
李长河 区渔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 磊 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局长
王湘莉 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局长
陈奎民 任城公路局局长
周华贞 市中公安分局副局长
董 岚 任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韩凤鹏 市中交警大队大队长
郝家虎 任城交警大队教导员
目 录
1.1基础概况
1.2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1.3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2.1创建意义
2.2指导思想
2.3基本原则
2.4规划依据
2.5规划范围与时限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3.1规划目标
3.2规划指标
第四章 构建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4.1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4.2完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
第五章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5.1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5.2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
5.3维护好土壤环境质量
5.4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5.5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5.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机制
第六章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6.1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6.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6.3加强国土空间保护
6.4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第七章 建立绿色经济体系,推动产业循环发展
7.1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7.2构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
7.3健全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7.4提升农业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八章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8.1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
8.2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8.3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8.4打造绿色公共服务
第九章 大力弘扬生态文化,营造良好生态氛围
9.1健全、完善生态文明体系
9.2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9.3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第十章 重点工程和效益分析
10.1 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10.2 效益分析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11.1加强组织领导
11.2完善政策保障
11.3加大投入力度
11.4强化科技支撑
11.5加强宣传引导
附件
附件1 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 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指标可达性分析
第一章 现实基础
1.1基础概况
1.1.1城市区位和发展格局
图1-1济宁市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图
济宁市任城区是济宁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济宁市组群式城市核心区。位于鲁西南平原,京杭大运河中段,京杭大运河、京沪高铁等穿境而过,相距济宁曲阜机场15公里。
图1-2 任城区行政区划图
任城区现辖2个镇、13个街道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分别是:阜桥街道、古槐街道、金城街道、李营街道、仙营街道、观音阁街道、越河街道、济阳街道、南苑街道、喻屯镇、唐口街道、安居街道、南张街道、长沟镇、二十里铺街道和山东任城经济开发区。总人口102.31万,总面积651平方公里。任城区构建“一核引领、两轴联动、三区协调、四级融合”的区域发展总体格局。构建以主城区、运河新城、济北新区为核心,以南北向的 产业优化发展轴以及东西向的都市综合发展轴为带动,以唐口、二十 里铺、长沟等产城融合区为支撑,喻屯等特色小城镇重要承载的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优势叠加的有机整体。
“一核引领”。城市发展核心区涵盖现有中心城区 8 个街道,运河新城与安居组团以及与李营、南张部分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地区以及筹划建设的鲁南 高铁新城片区。以中心城区为服务核心,加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金 融商贸、信息产业等高端产业功能,将核心城区人口疏解与城市规划 新区人口集聚相结合,按照“重点片区集中发展、重点项目集中推进、重点企业集中布局、重点产业分类集聚”的原则,重点划分五大产业功能板块,推进板块联动发展。
“两轴联动”。打造东西向的都市综合发展轴和南北向的产业优化发展轴。都市综合发展轴以太白路中央核心商务区为依托,东向连接济宁高新区与邹城,西向连接济宁经开区与嘉祥,发挥任城主城区在济宁都市区的核心带动作用;产业优化发展轴以新规划的南北向西外环路为主轴,优先打造信息化、工业化经济发展带,统筹安居、南张两个物流园区、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唐口工业园、喻屯创意农业示范园协同联动发展。
图1-3 任城区一心两轴空间格局
“三区协调”。按照突出主导功能的思路,明确功能区块,优化国土开发格局, 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将全区空间划分为 主城优化提升区、产城融合带动区、生态协同发展区。
主城优化提升区:包括中心城区 8 个街道,滨河新城与安居组团, 李营、南张靠近主城扩展边界的地区(如苗营村、白王村等)。重点是改造提升空间质量,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良、交通便捷、综合服务功能辐射全市的大都市区服务中心。加快龙翔社区、胡营社区二期等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尝试采用村企合作的开发方式,探索农村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转变。
产城融合带动区:提高二十里铺、长沟、唐口的产城融合带动作 用,加快完成济北新城与主城区外镇街新型乡镇及城镇化建设。二十 里铺街道优先推动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与二十里铺建成区一体化发 展,以建设鲁南高铁、任城国家森林公园、南跃进沟风景区为契机, 重点发展教育科研医疗、文化休闲旅游、商务商贸金融、商住地产开 发等产业,实现产业与居住的优化升级,初步建成人口、产业、城镇 化有机协调的城市新门户;长沟镇结合镇区与中小企业园区建设,依 托森达美港等运输节点,形成农业产业优化、带动周边的特色发展区; 唐口以唐口工业园和镇区为基础,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导发展 新兴产业,打造优美城镇,成为产业发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产 城融合的新城镇。
生态协同发展区:包括喻屯镇、李营北部、南张西北、唐口与安 居西部等地区。优先发展都市农业、休闲旅游、生态防护等功能,保 证运河水质安全,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采煤塌陷地治理、水环境 治理等工作,构筑区域发展生态屏障,打造生态文明发展示范区。
图1-4 任城区城镇空间体系图
1.1.2自然条件
地质地貌——地处鲁中南泰沂蒙山麓倾斜平原与鲁西南黄泛平原交接洼地的中心地带,属山东地台尼山穹窿与鲁西沉降带之结合部。西部为鲁西沉降带边缘,东部、北部为山东地台边缘。境内除长沟镇的张山、王山为奥陶系石灰岩突出地表外,其他地貌以平原为主。西部、南部为黄河决口冲积扁形潜平洼地;东部、北部为倾斜平原缓平岗地。境内土壤以粘质土为主,占63.8%;壤质土次之,占32.6%;沙质土最少,仅占3.6%。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低,氮、磷、钾比例失调,普遍缺氮,严重缺磷,多数富钾。
植被——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植被区,植被种类约90科、200种。地带性植被为以栎、槐、榆、椿、杨、柳为代表的落叶阔叶林;平原地区自然植被已被农业植被代替,栽培农作物为冬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大豆、花生、地瓜、杂粮、蔬菜等;经济林木植被为苹果、桃、枣、葡萄、甜瓜等。
水系——任城区属淮河水系,南四湖流域。境内梁济运河贯穿南北,运河以东流势自东北向西南,均系山洪型河道;运河以西流势自西向东,为平原型河道。全区共有河道22条,6条主要河道(洸府河、梁济运河、洙水河、洙赵新河、蔡河、新万福河)呈扇形排列,从三面汇入南阳湖,区间还有龙龚河、老运河入湖。梁济运河是1959年新开挖河道,是京杭大运河黄河以南至南四湖的一段。为了航运和排水,因新河位于梁山至济宁之间,故名梁济运河,北起梁山县路那里村东,向南流经梁山、汶上、嘉祥、济宁市任城区,于长沟镇陈庄村北入境,至许庄街道李集村西南入南阳湖,全长87.8公里,流域面积为3306平方公里,其中境内长27.公里,流域面积283.14平方公里,汇入的支流有小新河、南跃进沟、幸福沟、老运河。洙赵新河,是1965~1972年调整洙水河、赵王河水系新开挖的大型骨干排水河道,流经东明、菏泽、郓城、巨野、嘉祥、济宁市任城区六县(区)境,全长140.7公里,流域面积4206平方公里,任城区境内长11公里,流域面积17平方公里,无支流,自喻屯镇红庙屯村北入境,至刘官屯村东入南阳湖。洸府河发源于宁阳县大汶河左岸堽城屯,由东北流向西南,在济宁任城区石佛村东入南阳湖,全长76.4公里,总流域面积1331平方公里,支流有月牙湖、赵王河、汉马河、中源沟、北跃进沟、杨家河、廖沟河等7条河流,任城区境内长24.7公里,流域面积157.69平方公里。
表1-1 任城区主要河流情况表
河流名称 | 境内长度(km) | 流域面积(km2) | 境内流域面积(km2) |
洸府河 | 10 | 1331 | 278.6 |
蔡河 | 16.8 | 332 | 78 |
北大溜河 | 8.9 | 103 | 21.33 |
小王河 | 2.74 | 36.6 | 36.6 |
洙水河 | 15 | 571 | 77.33 |
老赵王河 | 14.05 | 117 | 40.7 |
龙拱河 | 12.15 | 52 | 52 |
老运河 | 13.65 | 30 | 30 |
南跃进沟 | 17 | 110.5 | 110.5 |
北跃进沟 | 9 | 130 | 130 |
天宝寺沟 | 5.8 | 50 | 50 |
赵王河 | 1.5 | 424 | 84 |
小新河 | 5.6 | 21 | 21 |
新万福河 | 9.57 | 1287 | 17.7 |
洙赵新河 | 10.74 | 4206 | 17 |
梁济运河 | 27 | 3306 | 283.14 |
气候——任城区位于东亚季风气候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条件优越,具有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热同季、降水集中、干湿交替、无霜期长、偶有灾害等特点。年平均无霜期为199天,初霜日一般在10月下旬,终霜日一般在4月上旬。主要气象灾害有暴雨、寒潮、大风、干旱、冰雹等。
动植物资源——任城区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森林植物种类约90科200余种。森林植被类型有落叶阔叶纯林、针阔叶混交林、针叶林等,均为人工林。常见树种有杨树、柳树、榆树、槐树、泡桐、臭椿、松柏等用材树种,葡萄、苹果、梨、桃、石榴等经济树种,雪松、法桐、银杏、大叶女贞、黄杨、蜀桧、紫叶李等园林绿化树种。其中,不乏古树、名木、珍果。主要栽培作物有小麦、玉米、水稻、花生、地瓜、杂粮、各类时令蔬菜、各类适生中药植物等。饲养畜禽主要有牛、马、猪、羊、兔、鸡、鸭、鹅等类群。水生动植物资源主要为淡水鱼虾、水藻类,种类繁多,其中以鲤鱼、鲫鱼、乌鱼、河虾、螃蟹、莲藕等居多。野生鸟类包括各种留鸟、候鸟、旅鸟等。
矿产资源——任城区内发现矿产资源8种、探明矿产资源种类5种,主要有煤、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粘土,矿产保有储量34.7亿吨。其中,煤炭资源蕴藏丰富,煤层厚,煤质优,易开采。任城区境内共探明煤炭总储量约为31.62亿吨,煤层一般厚度3-5米,煤层的埋藏深度在地下240米-1100米之间,含煤面积417.85平方公里。
林业资源——林地面积17571.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7%。林地面积按地类划分,有林地5475.5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1.2%;灌木林地30.1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17%;未成林造林地305.2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7%;苗圃地10994.3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2.6%;无立木林地611.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5%;宜林地154.5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9%。按森林经营类型划分,生态公益林地面积3855.93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21.9%。其中,重点公益林地58.43公顷,一般公益林地1000.05公顷,分别占公益林地面积的1.5%和25.9%;商品林地面积13715.53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78.1%。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保护等级为Ⅲ级的林地面积3876.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2.1%;保护等级为Ⅳ级的林地面积13695.0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7.9%。
图1-5 任城区矿产资源分布图
图1-6 任城区森林资源分布图
1.1.3经济发展
2019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33.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4.73亿元,同比下降0.4%;第二产业增加值155.49亿元,同比下降11%;第三产业增加值353.22亿元,同比增长11.4%。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6:29.2:66.2,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同比提高4.8个百分点,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52168元,可比增长3.1%,按年均汇率折算7562美元。
图1-7 任城区2018年、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及构成
2019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2亿元,增长3.0%;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2.78%。其中,国内增值税80772万元,改征增值税99202万元,企业所得税52434万元,个人所得税16834万元。完成税收收入46.91亿元,增长1.2%,税收占比68.8%。年内,全区地方财政支出64.89亿元,同比增长0.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亿元、增长29.4%;节能环保支出1.91亿元、增长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亿元、增长4.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74亿元、增长1.5%;教育支出17.65亿元、增长0.6%;科学技术支出0.55亿元、增长0.1%;公共安全和城乡社区支出分别为3.15亿元和8.16亿元,分别下降6.2%和16%。
2019年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7.5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0.1%,与上年基本持平。完成粮食播种面积96.97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45.92万吨,全年粮食单产473.53公斤;其中夏粮播种面积45.25万亩,夏粮产量18.08万吨,夏粮单产399.48公斤;秋粮播种面积51.72万亩,秋粮产量27.84万吨,秋粮单产538.31公斤。园林水果产量3.07万吨。全年造林面积4112亩,完善农田林网1万亩,四旁植树160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30.24%;完成飞防70万亩次,地面防治34万亩次。创建国家森林乡村2个、省级森林村居3个。在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上获得省级先进集体称号。全区生猪出栏量11.06万头,同比减少36.77%;家禽出栏量392.8万只,同比增长20.84%;全年肉类总产量13468.27吨,禽蛋总产量11017吨,奶类总产量11739吨。渔业养殖面积5.61万亩。水产品产量达1.46万吨,其中,淡水捕捞产量944吨,养殖产量1.37万吨。
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到8家,创建省市级“新六产”示范主体、示范园区7家,“稻+”生态高效种养面积发展到1.5万亩。新型经营主体150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7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14家、市级示范社31家;家庭农场248家,其中省级示范场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投资500万元以上规模农业企业189家,其中省、市农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64家。创建“任·你品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种农产品入选“济宁礼飨”品牌目录。年末,拥有农(渔)业机械总动力74.60万千瓦(不含农用运输车),秸秆粉碎还田机1226台,联合收割机2730台,获批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农村用电量15091.8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0.48%。
2019年全区实现工业增加值108.83亿元,同比增长0.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6%。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6.56亿元,同比下降13.61%,实现利润总额19.03亿元,同比下降21.5%。年末,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8家,企业资产负债率73.76%、产品销售率98.5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下降26.62%,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26.17%。
2019年全区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6.74亿元,同比下降33.2%。年末,资质以上建筑企业174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8.26亿元,同比下降17.52%。全区房屋施工面积1499.7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0.71%,其中新开工面积760.5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8.66%。
实施区级科技发展计划(新旧动能转换)项目57项、扶持资金1050万元,取得科技成果35项。3个项目纳入省级重大创新专项、4个项目纳入市级重点研发计划,争取上级科技扶持资金2580.15万元。通过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2家、新增13家,新增省级院士工作站2家,新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全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3家企业获奖,“赢在济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3人获奖。完成合同登记187项,技术交易额4.17亿元;柔性引进外籍院士2名,高层次人才9名。再次入选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
1.1.4社会现状
截至2019年末,全区常住人口102.31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650人,死亡人口380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7.08‰。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027元、同比增长8.1%,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659元、同比增长8.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27元、同比增长6.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748元、同比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89元、同比增长9.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478元、同比增长9.6%。
219年开工综合整治3个老旧小区,共计1391户,8.9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04.52万元;当年开工并完工王母阁城市双修改造工程1项,共计220户,3.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600万元。实施西外环、高速连接线及节点、北二环、古槐路北延、引水入城拓宽段等项目建设,完成了审批中心南绿地等6处四小工程,实施了马驿桥街等10余条道路人行道整治提升,对35条主次干道、200余条背街小巷进行了零星维修整治,古槐北路、琵琶山北路、太白路等道路洗刨罩面167816平方米,沥青路面灌缝3815米;维修整治建设路、任城大道等主次干道、支路路缘石5301米、人行道55627平方米、石板950平方米、车行道45748平方米。实施了338线路灯安装工程,新安装路灯244杆,实施火炬路(洸河路—太白湖新区界)智慧路灯改造114杆。更换路灯光源1290个、路灯电缆5866米、刷灯杆除锈漆3039杆、清理路灯检查井3631个。维修加固环北桥等6座桥梁栏杆,解决污水外溢点122处,标准起垫或更换雨污水检查井盖354套、井篦1026套。新建公厕6座,改造公厕50座,购置垃圾桶9500个、果皮箱2000个,环卫设施功能大大改善。
1.2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1.2.1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任城区是济宁市主城区、核心区,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阵地、主战场,国控站点任城区占了全市70%的任务,任城区大气质量好坏决定了济宁市的成绩好坏。同时,任城区位于湖西地区,河流处于入湖末端,水质监测考核任务大,济宁市共有18个国、省控考核断面,任城辖区内有4个。
图1-8 任城区大气国、省控监测点位图
近年来,任城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使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2019年全区新增绿化面积150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33%,城区绿化面貌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52,PM2.5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87微克/立方米,均位居全市第2位。如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了济宁市城区饮用水源地44眼水井置换、安居煤矿矿业权退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人工渔业养殖退出、矿山修复等任务。
图1-9 任城区2015-2019年空气质量变化
狠抓大气污染防治。为了有针对性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印发了《任城区2019年清洁空气保障动案》《任城区扬尘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济宁市任城区2019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专项扫雷行动方案》《济宁市任城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根据《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在全区炉窑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对各镇街上报的炉窑清单进行核查,查缺补漏,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无组织综合整治要求。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2018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为基础,对VOCs重点企业实施核查,确认重点企业初步名单。全面提升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水平,通过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以VOCs减排“一厂一策”为核心的综合治理和跟踪评估,各涉VOCs排放企业严格按照济宁市VOCs综合治理“一厂一策”编制指南、“一厂一策”绩效评估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按期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强化道路交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普通国省道公路保洁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规范,做好公路日常保洁。加强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绿色施工”管控措施,重点督导辖区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的围挡和裸土、物料覆盖等工作。抓好港口码头扬尘管控工作线,对港口堆场覆盖、喷淋设备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做好尾气检测日常工作,严控合格率。2019年共计检测车辆63563辆,汽油车50065辆,柴油车13498辆,汽油车合格率为88.87%,柴油车合格率为85.05%。并圆满完成国标升级工作。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建成全区禁烧视频在线监控平台,利用红外线、热感应和远成像跟踪等先进技术,精准对着火点进行抓拍和定位,严厉打击和震摄焚烧秸秆行为。推进城市餐饮油烟治理, “拉网式”再排查、再宣传,发放宣传单2500余份,2019年最新统计城区范围内餐饮经营户3261家,其中国省监控点周边500米核心控制区餐饮经营户118户,500米核心控制区烧烤全部清零,城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
巩固提高流域治理成果。严格落实《济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为核心,进一步巩固流域治污成果,全面深化“治用保”策略,强力推进全流域、全过程、全覆盖的深度治污体系,深入实施精准治污。着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以保障南水北调过境水质安全为抓手,打好碧水保卫战。积极做好国省控断面河流达标工作。2019年,国控梁济运河李集、洙赵新河喻屯2个断面和省控龙拱河入梁济运河口断面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达到了国家、省年度水质规划控制目标。着力抓好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工作。王楼煤矿、岱庄煤矿全盐量治理工程已完工并投入运行,2019年6月,岱庄煤矿被市生态环境局评为“济宁市高含盐废水治理实验基地”。组织实施洙赵新河综合整治工程EPC项目。截至2019年底,任城区7个国、省、市控河流断面基本稳定达标。全面推行河长制。按照《济宁市任城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区河长制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区生态环境分局每月根据重点河流水质监测数据编写《河流水质情况简报》,报河长制办公室,让区级河长及时了解河流水质情况。实施“一河一策”、“一点一策”,对辖区河流进行梳理检查,确定了污染原因,为下步河流稳定达标奠定了基础。组织开展对镇街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置换。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按时完成了饮用水源地整改置换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多次组织开展“千吨万人工程水源”污染源情况调查,消除污染因素。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实地调查,完成了农村饮用水源环境基础信息采集系统上报更新。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任城区积极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水质检测“三同时”制度,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已经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采样检测,基本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等情况;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详查工作,对全区54家重点行业用地进行了现场调查,确定了风险等级,掌握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对已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厂、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南厂、济宁正元化工有限公司、济宁如意花布有限公司、济宁如意印染有限公司、济宁永泰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电镀车间、济宁钢厂等7个地块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进行了风险评估;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厂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土壤修复,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提升工程,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完善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健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体系。认真实施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资2139.48万元,通过补贴企业购置秸秆粉碎机、打包机、玉米青贮收割机等秸秆收储机械,提高企业收储加工能力,建立健全秸秆收储体系。全力推进以农为主的秸秆精细还田、腐熟还田、原料化、饲料化等综合利用。鼓励有机肥制造企业加大秸秆收储利用。全区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实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研究制定了《2019年任城区畜禽养殖新技术推广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在全区11个养殖场户开展生物除臭技术推广、有机肥生产、洗消中心建设等,不断提升养殖场户标准化养殖水平,推进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托养殖场升级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推动我区规模养殖场按照“12321”标准配建粪污处理设施,目前,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编制印发了《济宁市任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济任政字﹝2018﹞57号)。二是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任城区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开展清洁生产,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转变经营方式,培育渔业新型经营主体;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产出控制,建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先后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12000亩,达到内循环外封闭,养殖尾水零排放。在煤矿塌陷水域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10000亩,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2000亩。综合种养可以减少稻(藕)田农药使用量和化肥施用量,从而减少稻田回水对自然水体造成的富营养化威胁,有利于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全面完成2017年和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涉及3个镇街,10个行政村,8座污水处理设施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建成后,所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70%以上,有效解决农村污水问题。
1.2.2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任城区委区政府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完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的重大举措,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根据方案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其他重要区域和特色保护区域,加强规范化建设,实施分类管控,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定期组织开展评价,严格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同时,按照济宁市生态济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勘界定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济生态办〔2018〕2号)要求,本着生态保护红线布局科学合理、着眼长远、促进发展的原则,对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重新进行了核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文件《关于调整任城区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的报告》。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依托社会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将生态环保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有机结合,率先推行“三级网络、四级联动、八步流程”的“348”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模式,将环境监管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在市一级网格下,建立任城区为二级、镇街为三级的环境监管网格,其中二级子网格15个,三级子网格515个。全区配备专兼职网格员515人,配备各类设备700余部。通过近两年的借鉴吸收、积极实践,逐步完善网格管理体系,构建起“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梯次管理,逐级负责”的工作大格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环保、住建等重点生态保护部门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抽查相关行政执法案卷,以此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并组织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互助配合,共同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完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划分土地用途管制区,明确各用途管制区的含义、范围和管制要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既有对城乡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的刚性管制,也有城市拓展边界的弹性空间。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强化耕地保护管控力度,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党政年度绩效考核,区政府和各镇(街道)签订了《耕地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镇(街道)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断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做到日常监管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确保了2017年末全区实有耕地面积57.9万亩、基本农田面积46万亩,均高于市政府下达的保护责任目标。
完善政绩考核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纳入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的重要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述职内容,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机制,树立绿色发展导向,加大生态文明指标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济宁市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坚决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背离绿色发展理念的行为。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扩大发电企业与用户直供电试点范围。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工作要求,取消电力交易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申请环节,不再进行直供电试点企业申报。为加快实现要素自由流动、企业优胜劣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9月起,我省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企业进入市场。根据《关于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通知》及市经信委有关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到镇(街)、企业,并联合供电公司梳理辖区内“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四个行业的企业;为企业做好解疑释惑,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推动政策落地实施。
完善经济政策。全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积极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新旧动能转换企业减税降费,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地方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稳妥推进价格综合改革。为确保居民阶梯电价、阶梯水价、阶梯气价等价格政策的工作贯彻落实,详细梳理政策并印制《任城区价格便民服务手册》、《任城区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宣传问答》等宣传资料,对群众进行阶梯价格政策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维护自身价格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严格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单位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政府资金带动作用,引导各类主体积极投身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PPP项目建设。
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的重点指标的监控力度,夯实能源统计基础工作。企业建立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统计台帐,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源,避免发生重大数据差错;规范数据填报流程,保证数据采集的口径、方法、时间周期等严格按统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要求企业做好各类统计报表的分类存档,以方便数据核对和统计执法检查之需。加强节能降耗的预警与监测工作。加强节能降耗的预警监测工作,对能耗大户进行调研,及时了解掌握能源消耗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把握全区能源消耗的走势;加强数据的审核评估,发现异常数据及时与企业沟通、查询,确保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耗情况和高新技术产业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以便及早采取对策。
1.2.3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方面,加快拉开城市新框架,从空间布局上,突出向西、向北的发展方向,提升西部、北部的发展潜力。滨河新城产城联动,携河发展。加快建设大运河文化产业带,优化提升西部城市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济北新区宜居宜业,成为城市新标杆。以建设平原水库、济北环城水系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为牵引,以完善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城市北进拓展。城市中心商务区优化提升。以太白楼路为主轴,拓展阜桥街道、观音阁街道周边路带和重点片区,疏朗城市空间,优化城市环境,大力发展高端商务商贸和楼宇总部经济,打造现代服务业聚集、文化彰显、功能完善的济宁标志性区域。依托红星路、琵琶山路、古槐路传统金融集聚区和关帝庙金融街民间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一批高档金融商务楼宇,吸引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入驻。严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原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强化国土开发管控。
图1-10 任城区运河风光
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截止2019年底,任城区已建成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3个、省市级示范村16个,美丽乡村A类村120个,占比45.3%。加强对镇街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督导考核。投资6300万元,大力推行市场化运作,实现农村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全覆盖;强化对镇街督导考核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多措并举采用定点投放、集中收集、统一运输的工作模式,直接将生活垃圾运送至垃圾处理厂,确保了无生活垃圾堆积,群众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抓好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截止2019年底,全区7个涉农镇街396个村完成改厕8.2万户,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着力抓好改厕问题整改,规范升级工作。组织各涉农镇街,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村逐户抓好问题整改。为进一步做好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摸索制定出一套适合任城区实际的后续管护模式,做到科学智能管控,专业清运维修,粪肥有效利用,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被列为任城区“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总投资约3亿元。2019年投资1.5亿元,新建喻屯南水厂、唐口东水厂、长沟南水厂3处,扩建唐口杜屯、喻屯水厂2处,铺设村外干支管线长约213km,对77个村内管网进行改造,安装入户水表约2.82万块。2019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约1.4亿元,计划任务基本完成。通过2019年度工程的实施改造,覆盖村庄259个,受益人口27.7万人。
1.2.4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
任城区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构建绿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新进展。
推动信息产业跨越发展。2019年,任城区培育“两化”融合示范企业3家,新增上云企业55家,目前有155家企业在平台注册。两化融合方面,共有29家企业在山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中达到优秀,11家企业得分90分以上。中科院计算所、科威达等十余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被评为“6501”培育工程A类企业。唐口密度板、济矿海纳、普信模具等智能生产线的打造,推动企业向智能化、数字化工厂迈进了坚实一步。
加快发展制造业。成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专班,全面加强对新旧动能转换的组织领导;牵头新旧动能省、市项目库建设,及时组织项目入库、动态调整和惠企政策服务工作。充分对接市新旧动能可视化平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安装摄像头,落实日常监管,全面强化省市库项目管理。2019年列入新旧动能转换库项目共计47个,省库项目5个,省优选项目3个。对比2018年,省库项目新增2个、省优选项目新增1个,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其中,专门设立一个条款,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与A股上市公司—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占地12.8亩、投资1.2亿元的上海复振生物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正在推进。
图1-11 “水稻+”生态种养模式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认真落实《关于鼓励扶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用好每年5000万元的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壮大。继续打造特色“稻+”产业,新发展“稻+”种养面积5000亩,全区“稻+”产业面积达1.5万亩。推动李营苗木、长沟葡萄、三韩西红柿、喻屯甜瓜等传统产业向精品精致设施农业发展,实现持续转型增效。创建6万亩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片区,产业集约集群发展程度进一步提高。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不断优化农业产地环境,全区配方施肥面积达到59万亩,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1%,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施用面积占比超过82%。2019年超额完成新增水肥一体化的任务年度目标。创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43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家、省级生态健康养殖场9家。
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通过大力发展科技研发、突出要素集聚,进一步营造科技创新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任城区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三五”山东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推进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集群集聚发展,建成大唐高鸿科技大厦、中德城市广场等一批服务业新地标。2019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同比提高4.8个百分点。
1.2.5资源节约循环化水平不断提高
加大节能推进力度。推进工业重点领域节能,对镇街明确目标责任,对重点企业、行业跟踪督导服务,做好任务目标进度走在前面。2019年节能责任目标完成,节能年度计划任务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住建部门的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程项目33个,验收面积115.85万平方米,经评审全部符合节能标准。根据市、区清洁取暖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完成6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推动绿色建筑高水平发展,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标准规范,2019年我区中海城项目被评为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面积22万平方米。加强能耗监测,对照明系统、用水设备、电热水器、扶梯感应等设备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认真审核全区重点用能单位2019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核算主要指标量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加大资源节约管控力度。强化水资源节约,推进省级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于2019年8月取得山东省省级节水型单位称号。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全面摸清水资源“家底”,科学预测用水需求;出台《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依法严格坚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建设项目的用水设备、用水工艺、节水措施、节水水平逐一评价。
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在用地指标和规模不断紧缩、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坚持“保重点、保急需、保民生”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建设用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对未按规划履行相关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加强政策引导,努力盘活存量用地。组织实施开展了闲置空闲低效土地清理工作及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2019年完成违法用地整改6宗,面积96.4亩(耕地面积87.98亩),违法用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全力推进违建别墅整治,共排查疑似别墅项目2宗,共32栋,占地总面积23.1亩,已全部整改到位,处置闲置低效用地120亩,已完成土地挂牌手续,圆满完成既定责任目标。
规范发展绿色矿业。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全面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加大循环经济发展力度。中森环保投资1.25亿元的固废处理及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已经完成立项、规划、设计、土地等手续,已经进场施工。以原鲁抗办公区域为依托,建设生态环保产业园区。目前,入驻了省内首批瞪羚示范企业山东嘉源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中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食品药品、大气水土壤等各类检测和华东六省检测行业的业务培训。截止2019年底,全区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1.2.6生态安全屏障初步构筑
大力开展绿化建设。紧抓造林绿化有利时机,大力实施“绿满乡村”行动和国土绿化重点工程,扎实推进以镇村绿化、通道绿化、水系绿化、城区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为主要内容的大绿化工作。2019年全区共造林4112亩,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5000亩,新建和完善绿色通道60公里,按照“多彩国道、生态绿廊”定位,重点实施了大二环绿化廊道工程,栽植各类乔灌木11万余株,128万平方米。实施日兰高速济宁西出入口、济徐高速济宁机场出入口绿化提升。
保护和修复湿地。以“绿满乡村”绿化行动为牵动,以建设生态湿地、民生湿地为目标,以南四湖、重要河流湿地、采煤塌陷地生态环境为重点,全力全速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整改,创新开展湿地宣教,提高市民依法保护湿地资源的自觉性,2019年完成湿地修复2000亩。
图1-12 任城区湿地公园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进行了林业有害生物越冬基数调查,完成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招标,提前介入森林病虫害防治,2019年共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飞防70万亩次,地面防治36万亩次。在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同时,严格开展苗木检疫工作,按照《检疫操作规程》相关有求,严格实施苗木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调运苗木检疫率100%。加大野生水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建立了野生水生动物资源保护救助、检测预警防控体系,加强对外来水生物种的检查预警防控,严防外来物种入侵。
图1-13利用无人机开展统防统控
强化农田生态保护。根据上级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要求,通过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举证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优先将道路沿线和城市周边等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本轮规划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6万亩。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推行农药减量使用,全面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切实加强农药市场管理,全面禁止销售剧毒高毒农药,加速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广绿色病虫害防控技术,采用农药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以及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的技术,有效控制农作物病虫害,2019年全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4%。依托专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019年共开展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2万亩,提高了科学防控病虫害水平,实现了农药零增长且有所下降,2019年农药利用率达到39.5%。
推进水生态建设。实施城北水系综合整治开发建设工程,该工程是市区重点项目,城市北进基础性工程,由少康湖、南跃进沟综合治理、森林公园三个项目组成。加大《水保法》和水土保持基本国策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国策意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区属地省批、市批及区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完成编制《任城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的后续工作。
加强地下水保护。利用水资源管理遥测监控中心,安装地下水位自动遥测仪,定期维修、维护监测仪器设备,全面掌握全区地下水位、水质变化情况。完成了任城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任务。
加快采煤塌陷地开发治理。高度重视煤炭资源依法有序开采及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建立了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统筹协调、镇街全面推进、煤矿紧密配合的责任机制,按照土地复垦、环境修复、生态保护、以人为本的原则,扎实抓好采煤塌陷地治理。2019年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
1.2.7生态文化得到弘扬
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深入挖掘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完善乡村儒学普及推广网络建设,培育拓展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通过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将儒学知识的学习和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教育体系。积极做好生态文明教育行动的宣传工作,以学校、家庭、园区、机关为单位,以建设绿色家园、倡导环保行动为内容,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全区干部群众、广大青少年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树立理性、积极的舆论导向,在区两台一报开设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专栏,加大新闻媒体开展生态文明公益宣传的力度。积极加强对上宣传,对我区做好生态环保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宣传;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在任城宣传网、“任城发布”微信平台,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态文明法规、科学知识,提高公众节约、环保和生态意识,形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图1-14“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推动生活方式更加绿色健康。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在党政机关设计开展“节俭养德”主题道德讲堂,在办公场所设置勤俭节约提示牌,教育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节水节电、低碳办公、点餐适量、不讲排场。在校园和学生中开展“节水、节电、节粮”教育活动和“一张纸献爱心行动”,倡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建设;在社区和家庭中开展社区“居民说事”、道德评议会等开展家风评议活动,引导广大家庭理性消费,健康生活;组织志愿者到各自包保的网格、路段开展集中宣传,共开展宣传活动300余次。建立绿色办公制度。认真落实节能产品采购制度,区直机关采购的办公设备,节能产品比例达到了95%以上,节能产品的采购率逐步提高。政府机关单位通过政府OA办公系统、微信平台等实现无纸化传达文件。
推动公众参与渠道更急畅通。建立生态信息公开机制。对环境质量、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信息,各有关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准确进行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评价等环节,根据项目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参与群体,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建立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在新《任城报》、大众网、济宁新闻网等媒体公布任城区创城工作监督电话、邮箱,对市民反映的文明城市创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回应、处理。鼓励全民积极参与。每年3月12日植树节组织志愿者开展植树护绿公益活动。利用农村精神文明宣传志愿服务队围绕“勤俭节约”主题组织志愿者到镇街举办绿色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普及并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1.3机遇与挑战
1.3.1建设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机遇。目前,党的十九大已经将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密集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山东省和济宁市也相继出台政策文件,加强部署和贯彻落实。任城区要充分把握政策机遇,加速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弥补生态短板,厚植生态优势,让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努力打造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任城。
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机遇。山东省明确提出“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山东优势,积极创建国家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任城区现有产业结构和城市发展定位决定了践行新旧动能转换是最佳战略选择。因此,需要抓住山东省和济宁市的战略部署,高端规划,提前布局,抓住产业发展和动能转换的发展机遇,加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双重生态化转型。
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日益增长的机遇。社会需求是第一推动力,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分为层次的。当前,我国老百姓的需求已经逐渐从物质性需要转入社会性需要再转入心理性需要。老百姓普遍期盼更好的教育、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这种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贯穿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之中。
1.3.2面临挑战
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挑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主要矛盾,这种矛盾给生态环境的改善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在生产方式上,需要生产更为清洁和安全,需要产品更为绿色和健康;在生活方式,需要更为绿色的衣食住行和可持续消费模式;在文化文明建设上,需要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的深入人心。目前,任城区尽管在生态环境改善方面进行了持续不懈的努力,但随着边际效应递减,生态环境改善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生态化转型与能力不足矛盾的挑战。生态化转型需要观念、技术和制度等方面的创新。随着生态文明理念的深入人心和公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持续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不足问题和压力不足问题都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然而,能力不足的挑战已经越发凸显出来,表现在企业对于环境友好技术和产品研发的能力不足,政府对于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和体系建设的能力不足,社会对生态文化普及和生态哲学理解的能力不足等等。任城地处孔孟儒教文化的核心地带,深受儒教文化的影响,如何更好的弘扬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的生态思想和理念,更好推动生态文化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生态文明建设长期性与实践短效性矛盾的挑战。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件综合性十分强的工作,需要有各部门、各行业的合作与协调,具有典型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然而,现实中企业面临着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政府面临着任期约束,老百姓也处于各种长期与短期的选择中,因此如何处理当下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等矛盾是挑战性的事情。任城当前正处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工业化与城镇化、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环保公正与效率等方面都面临着诸多重大抉择和挑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2.1创建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等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要求,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城区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
2.1.2不断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绝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在此框架下,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倡导绿色、生态、低碳、循环的理念,改变以资源耗竭、环境污染支撑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这既是任城区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保障,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
2.1.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全市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生活健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满足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提供更多地清新空气、清洁水源、舒适环境、安全食品等生态产品,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必须把绿色发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领。在思维方式、价值导向、空间布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推进一场深刻的绿色变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制度引领。
2.1.4加快实现发展目标的有效路径
任城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综合实力迈入“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区”行列,构建起现代服务业为主导、新兴工业为支柱、都市现代农业为特色得产业新体系,以建设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引领,展现绿色任城、生态任城、美丽任城新形象,建成“生态宜居城市”等目标。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助力科学规划城乡功能布局,构建适应长远发展的区域发展格局,确保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田美水秀。
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一流现代化强区”目标,深入推进“四一三”战略重点和区域统筹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通过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与保障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环境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生态化绿色化、普及生态文化观念意识等六大体系的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城市建设,为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人民福祉,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遵循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生态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建设新格局。加强对影响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努力在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上取得突破。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围绕“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理念,改革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研究破解制约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措施,突出制度供给,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政府主导,全民共建。政府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投入、制度创新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性,形成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大格局。
2.4.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10月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10月修改)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10月修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2月修订)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
《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1月)
《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2010年7月)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2年11月)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8月)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2015年4月)
2.4.2标准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2-2015)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2.4.3国家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2015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5年)
《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5年)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5年)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2015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2016年)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2016年)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2017年)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6年)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2018年)
2.4.4地方相关文件
《山东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7年)
《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年)》(鲁政办发〔2015〕13号)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山东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山东省耕地质量提升规划(2014-2020年)》
《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2017年)
《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试行)》(2017年)
《山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2018年)
《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年)》(2018年)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38号)
《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鲁发〔2018〕36号)
《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鲁政字〔2018〕166号)
《山东省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鲁政字〔2018〕167号)
《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
《山东省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鲁政办字〔2018〕229号)
《山东省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鲁政办字〔2018〕230号)
《山东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鲁政办字〔2018〕247号
《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鲁政办字〔2019〕30号)
《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2020年)
《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2020年)
《济宁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2017年)
《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7年)
《济宁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9年)
《济宁市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
《任城区“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
《济宁市任城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2017年)
《济宁市任城区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2018年)
《济宁市任城区生态环境保护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2018年)
《任城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年)
规划范围:任城区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包括2个镇、13个街道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分别是:阜桥街道、古槐街道、金城街道、李营街道、仙营街道、观音阁街道、越河街道、济阳街道、南苑街道、喻屯镇、唐口街道、安居街道、南张街道、长沟镇、二十里铺街道和山东任城经济开发区。总人口102.31万,总面积65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期限为2020—2025年。分两期开展:
近期规划:2020—2021年,为全面启动和重点攻坚阶段;
远期规划:2022—2025年,为巩固提升和深化拓展阶段。
第三章规划目标与指标
总体目标:
立足任城区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任城区区位优势、生态环境优势和经济特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水、大气、土壤和森林绿化美化为主要标志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结构,促进生态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和生态文化观念深入人心,将任城区打造成生态良好、绿色健康、社会和谐,具有特色魅力和独特竞争优势的生态文明城市典范,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阶段目标:
全面启动和重点攻坚阶段(2020~2021年):按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全面推进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在政府,企业和公众三个层面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生态空间、促进绿色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推广生态文明的道德观念、决策理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经过2年的创建攻坚,生态空间持续优化,生态安全格局确立,国土开发格局基本合理,产业发展格局得到优化,工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生态农业不断发展,现代服务业规模快速增长,生态系统和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城乡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循环型产业初具规模,生态市场繁荣,环境友好、资源高效与和谐稳定的社会面貌初步形成。全面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
巩固提升和深化拓展阶段(2022~2025年):在全面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产业结构和布局持续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安全格局不断巩固,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公众生态意识普遍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理念深入人心。通过持续开展创建工作,使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位居全省领先,力争尽早全面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为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根据《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试行)》(鲁环发〔2020〕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任城区实际,确定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指标体系。规划指标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6大领域。根据《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试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共计36项指标,由于任城区所辖范围内无临海区域,不涉及海岸生态修复、自然岸线保有率两项指标,因此规划指标体系共34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1项,参考性指标13项。
对照34项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标准,分别针对指标的现状值和规划目标值,对各指标的可达性分析见表3-1,其中任城区已达指标为30项,规划近期可达指标为4项。各指标的意义和计算方法详见本规划附件2。
表3-1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指标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现状值 | 目标值 | 指标 | 达标性分析 | |||
2019年 | 2020年 | 属性 | ||||||||||
生态制度 | (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未制定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可达指标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0 | >20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改善目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改善目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改善目标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8 | 水环境 质量 | 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全部达标 | 全部达标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无劣Ⅴ类水体 | 无劣Ⅴ类水体 | ||||||||||
地下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 全部达标 | 全部达标 | ||||||||||
地下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无劣Ⅴ类水体 | 无劣Ⅴ类水体 |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无黑臭水体 | 无黑臭水体 | ||||||||||
(三)生态系统保护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 | ≥57 | 56.06 | ≥57 | 约束性 | 可达指标 | ||||
10 | 林草覆盖率 | % | 16 | 26.59 | >26.6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11 |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100% | 100%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外来物种入侵 | - | 有效遏制 | 有效遏制 | 有效遏制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不降低 | 不降低 | 不降低 | ||||||||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2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生态空间 | (五)空间格局优化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 生态保护红线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自然保护地 |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生态经济 |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20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1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2 | 96 | 96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81 | 85.84 | 86 | ||||||||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 | 83.99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 | ||||||||
2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 | ≥85 | 95 | 95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生态生活 | (八)人居环境改善 | 23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24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25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99 | 95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26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100 | 95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27 | 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比例 | % | 完成上年度的目标任务 | - | 完成上年度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28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93.45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 29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100 | 100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30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
31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 | 80 | 约束性 | 已达指标 | |||||
生态文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2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已达指标 | |||
33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 满意度 | % | ≥80 | - | >80 | 参考性 | 可达指标 | |||||
34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 参与度 | % | ≥80 | - | >80 | 参考性 | 可达指标 |
第四章 构建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4.1.1健全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不断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办法,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尝试开展绿色GDP核算,探索建立基于“绿色GDP”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改进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环境保护综合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评定领导干部考核等次时,把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镇(街道)、区直部门党政干部实绩考核评分标准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所占的比例不低于20%。
4.1.2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对水流、森林、荒地以及矿产资源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普查,摸清底数,厘清归属。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数据库。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逐步落实。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面、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约束性强的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实现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坚持并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管理。强化林地“一张图”建设,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强化矿产开发准入管理。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依照国家、省政策导向和顶层设计,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按照所有者和监管者分开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分散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组建对全民所有的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行使所有权的机构,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出让等。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4.1.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强化明查暗访,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济宁市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对破坏生态环境、背离绿色发展理念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4.2完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
4.2.1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完善污染物排放监管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体系,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划环评工作。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适时调整主要污染物指标种类,纳入约束性指标。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管理办法。
完善执法监管工作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对强化督查、巡查、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以及省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地毯式”执法行动、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由各相关主管部门和镇街统筹解决。通过每月联合执法检查,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解决问题不彻底、方案确定任务进展慢的进行公开约谈,严肃问责,全面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浪费能源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干扰统计监测数据质量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力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查处力度,落实“零容忍”。建立夜查常态化监管模式,不间断开展错时执法。
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着重抓好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与济宁智慧环境监管平台的线上线下配合联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在线督办、查处整改、上报结果,切实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的最大效应。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消除环境监管盲区为重点,细化属地环境监管和行业环境监管责任,推动镇街、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网格环境监管任务,加快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将环境问题解决在一线。
健全完善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建立环保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制度。对环保问题突出的,由环保部门提出问责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严格实施问责;对违法问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区、镇街两级公安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和研究当地环境保护形势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成立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办公室,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环保行政执法风险评估研判制度,一旦遇有阻扰执法、暴力抗法和撕毁封条违法生产事件或重大污染等紧急情况,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出动,分工协作,确保重大案(事)件及时有效查处。
建立公安环保联合办案和移交协作制度,完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程序。对向水体中排放危险废物、破坏环境监测设备的行为,以及可能涉嫌犯罪的行为,公安、环保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办案,形成打击合力。严格规定应移交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条件,有效防止“以罚代刑”的发生,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4.2.2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健全补偿运行机制。落实《济宁市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明确各领域的补偿主体、受益主体、补偿程序、监管措施,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和市场手段,形成奖优罚劣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整合现有各类生态环保资金,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规范资金分配方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建立责权相统一的生态补偿机制,引导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游与下游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
第五章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5.1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5.1.1优化调整产业、能源结构
持续推进产业、能源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依托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升“四新”产业占比,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降低污染排放负荷。促进七大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钢铁行业全面达到全过程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重点焦化、电解铝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改造。持续排查“散乱污”企业,实施动态管控,确保即时“清零”。推进小产业集群的升级改造和入园管理,实施统一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省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严格执行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强化监督,确保钢铁、焦化、地炼等行业的重点耗煤企业完成煤炭压减指标。
5.1.2深入推进全行业深度治理
巩固已经完成污染治理的行业企业效果,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推进全行业污染深度治理,从源头治理开始,贯穿生产全过程,实战全流程污染治理,大幅度降低整体大气污染负荷。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 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 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全面掌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 全面加强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省制定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车维修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VOCs治理技术指南要求。严格限制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重点行业VOCs整治情况专项执法行动。委托第三方针对VOCs分行业开展防治措施及效果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企业提出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按上级部 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
加强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环发〔2020〕8 号),对全区所有窑炉进行核查,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无组织综合整治、在线监控要求。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快推进日用玻璃等行业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到2020 年年底,工业窑炉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5.1.3加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将全部工地纳入监管范畴,实施“六项措施”,降低施工工地、堆场的污染排放,提高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水平,实现稳定达标。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修复绿化。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建设绿色生态屏障。
实施农业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使用,降低农业氨污染排放。全面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贵”管控,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对各地露天焚烧监管。开展夏收和秋收阶段秸杆禁烧专项巡查。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控秸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行为。
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挥发性有机物、氨、恶臭等污染物及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加大餐饮油烟和居民生活烟气污染监管。
5.1.4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持续推动公转铁,对于年运输量在一百万吨以上,长距离运输的,实施铁路运输。推动实施一批铁路运输项目。从源头保证油品质量,确保源头输入清洁化。按照国家柴油机控制标准要求,推进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柴油机的清洁化。建立统一的运行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车辆位置、运行轨迹、排放水平等。大力推进污染综合治理,对于可以实现污染治理的,推进维修检验。对于维修治理无望的,通过发放补贴等方式,积极引导实施淘汰更新。加强路面、停放地、施工场地、靠港船舶等区域的执法力度,杜绝超标排放车辆运行。
5.2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
5.2.1严格落实河(湖)长制
实施“碧水工程”,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动三级河长巡河治水常态化,彻底解决河湖“四乱”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河湖问题整治“回头看”,积极做好河湖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南四湖区延期整改未销号问题和新发现问题清理整治进度,明确问题整改完成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抢抓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机遇,规划实施南四湖流域系统治污工程,力争进入国家“大盘子”。提高中水利用率,解决城区雨水管网污水积存问题,防止汛期污水入河。
5.2.2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整治
以小流域治理为核心,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为重点,推广具有水土保持兼高效生态功能的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开展典型流域拦、蓄、排、灌、节、废、污综合治理,结合水利重大项目,继续推进淮河流域涝洼地治理,实施农村河道坑塘治理,加强周边环境美化,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规范化建设,制定问题清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完善水资源、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全区水资源监测计量监控体系建设与地下水无线监测系统水质监测。严格落实河长制,构建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完成河道管理范围的测绘和划界,实施“清河行动”,全面实施河道日常保洁,按照“一河一策”方案分步实施治理,推进全区范围的河道、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管理保护机制全覆盖。到2020年,全区水生态环境稳定改善,2个国控水质考核断面稳定达标,乡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5.2.3全力保障南水北调二期工程水质安全
对输水干线直排点源入河口采取截污改排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对沿线港口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区域内所有问接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推进南水北调沿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完成输水干线及附近区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效控制水产养殖污染。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航运船舶污废水集中收集、因地制宜修建航道生态护岸,减少航运污染。
5.2.4加速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继续做好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贫困村水源地保护设施现场调度,确保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保障饮用水安全。定期调查评估重要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工业聚集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防渗处理。对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实施封井回填。落实山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控专项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5.2.5推进航运船舶污染防治
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加快现有非标准船舶、老旧船舶的环保设施更新改造,2020 年底前,完成非标准船型改造任务,难以改造的限期予以淘汰。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加快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实现所有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设施达到建设要求。加强到港船舶污染物接转处监管。严格检查港口落实水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情况,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转处联单监管制度,充分利用“污染防治监管平台”手机APP ,全面实现到港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理。有针对性地对港口水污染设施设备建而不用、形同虚设、弄虚作假、作业过程中货物散落污染水体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实现港口污水零排放和到港船舶污染物真接收、真转运、真处理。
5.3.1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2020 年底,掌握化工(含制药、焦化等)等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原址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20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5.3.2严格建设用地准入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壤重污染行业企业用地以及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组织划定管控区域,定期监测,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严格用地准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增加排放重点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中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且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县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 并将责任书向社会公开。
5.3.3强化污染源监管
加强工矿污染的日常环境监管, 定期对重点工矿监管企业周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前, 应认真排查拆除过程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隆源和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包含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在内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规范各类设施拆除流程, 按照有关规定对残留污染物实施安全处置。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鼓励工矿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矿山企业在矿山开采、选矿、运输等活动中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尾矿、歼石等污染土壤环境;矿业废物贮存设施和矿场停止使用后,采矿企业应当采取防渗漏、封场、闭库、生态修复等措施,防止污染土壤环境。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电石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5.4.1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控制。按照《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要求,引导企业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促进企业从源头削减或避免危险废物产生。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出并实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使用、产生和资源化利用方案。对辖区内尚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不断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过程中的防护管理。
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清理危险废物存量。针对长期大量贮存的危险废物,建立管理台账,督促加快清理。对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贮存设施不符合规范、贮存量饱和或超限、贮存的危险废物在省内无相应处置能力的4类企业,要根据贮存条件、危险废物特性、辖区处置能力等因素,制定实施存量清理方案;对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贮存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饱和或超限的产废企业以及收集的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实行“挂单销号”,督促其倒排工作计划,按要求完善贮存场所,切实推动贮存危险废物的处置,防范环境风险。到2019年底,基本消除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
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按照上级要求,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配置。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以及园区内所有企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之和大于1万吨的化工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5.4.2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
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摸底调查。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专用包装、集中贮存要求,加强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配套,因地制宜推行以处置企业为主体的农村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模式,到2020年,力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5.4.3加强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
鼓励生产或经营企业建立废铅酸蓄电池、废弃荧光灯、废镍镉电池等回收网络,支持分类回收处理。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依托“互联网+”,完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加强危险废物流向监控。2020年底前,健全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备案、转移联单、经营单位经营记录、日常管理等信息化管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改造力度,采用技术成熟、运行稳定、经济合理的新技术,提高现有设施的处置运营水平。
5.4.4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针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处置设施运行状况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处罚,对发现的非固废问题及时移交相应管理部门、单位,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围绕提升涉危险废物企业管理水平,按照上级部门设置的指标体系,对辖区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检查评估。
5.4.5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
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筹规划城市和农村的垃圾处理,合理布局垃圾处理设施和规模,按照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或改造进程,促进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加快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进程,按照“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处理”的思路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建设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5.5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5.5.1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状况
大力开展绿化建设。坚持以保护优先、自然恢复、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大力开展以城区绿化、镇村绿化、通道绿化为重点的城市森林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以树种丰富、森林保护为重点的城市森林健康体系建设,大力构建以生态旅游、特色产业基地、湿地森林公园建设等为重点的城市林业经济体系,大力建设以生态科普、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教育宣传等为重点的城市生态文化体系。
保护和修复湿地。以南四湖、济北采煤塌陷区为重点,实施南四湖周边、京杭运河和城北水系综合整治修复工程,推进“退耕退池、还林还湿还湖”,加快生态补水、生物水质净化、栖息地恢复,逐步恢复湿地面积。大力实施湿地可持续利用及采煤塌陷地次生湿地利用推广项目。以老运河、洸府河人工湿地、南跃进沟人工湿地重点项目为依托,打造济宁城区东南滨湖湿地大生态带。
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计划,加强退化农田改良修复。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集成与示范,在果菜主产区推广应用农药减量控害技术。
推进水生态建设。实施水系提升工程,打造“城北生态绿带”和慢行系统,积极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加强地下水保护。严格落实《济宁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以全面治理浅层地下水超采为主要目标,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强力推进,不断压减地下水超采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实现对地下水位、水量动态监测。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整合省、市、区三级平台监控数据,科学规划布设地下水监测站点,对超采区地下水位、水质动态加密监测,对重点地下水取用水大户实施在线监控,及时掌握全区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动态变化情况,为地下水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严格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开展水权交易试点,稳妥推进水资源确权登记,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励外调水、当地地表水、非常规水水权置换地下水水权。建立非常规水使用鼓励机制。5.5.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严格执行《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适时编制《济宁市任城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实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程,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建立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监测预警防控体系,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及监测防控能力。加强对外来物种的监测预警防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5.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机制
5.6.1加强环境风险评估
加强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以核与辐射、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污染物等相关行业为重点,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库,并根据每年排查结果进行动态更新,形成分类分级管理体系,进行全过程风险管理。每年对重点风险源开展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控措施。
5.6.2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
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有毒有害气体、核安全等预警工作。落实分级定期监测、剧毒物质超标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异常报警机制,严格执行超标即应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监控管理。城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应在水源取水口、水源一级保护区、交通(管道)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区域,设置24小时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水厂和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实时监控环境风险,并确保各城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5.6.3健全环境应急体系
健全多级联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应急协调机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加强重点行业以及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制度建设。加强各级环境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第六章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6.1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6.1.1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全面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推动各类开发活动向存量调整、内涵提升转变,有度有序开发利用自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确保落实主体功能定位。研究建立多部门共建共享的规划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及相关部门子系统,推进规划信息的“多规合一”和多部门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明确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准入事项,明确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编制实施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实施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强化对国土开发的科学管控。
6.1.2完善城镇空间体系布局
全面落实《济宁市任城区新型城镇化规划》,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加强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管理。实施城镇历史文化挖掘和保护工程,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创建活动,培育特色小镇。强化城镇化过程中的节能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热、供气、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力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0%(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5毫米),城市防洪标准不低于50年一遇。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编制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6.1.3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打造“三区”乡村布局。结合区域地理条件、生态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和乡村建设基础,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中的要求,结合不同发展特点与发展方向,分类推进北部农林区、中部城郊区、南部滨湖区“三区”乡村振兴。到2022年,全区7个涉农街道(乡镇)形成分工明确、梯度有序、开放互通、体现“南水北林”特色的乡村振兴空间布局。
优化乡村“三生”空间。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将乡村打造成空间优化、功能配套、兴业富民、生态优良、乡风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复合空间载体。
推进“四型”乡村发展。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综合考虑建设形态、居住规模、服务功能等因素,规划与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相衔接,将村庄分为示范引领型、特色发展型、改造提升型、搬迁撤并型四种类型。恪守“促发展、强支撑、塑特色”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探索分类推进村庄建设的适宜性路径。到2022年,全区打造成示范引领型村庄36个,特色发展型村庄96个,改造提升型村庄145个,搬迁撤并型村庄148个。
6.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6.2.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全面落实《济宁市任城区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划定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其他重要区域和特色保护区域,加强规范化建设,实施分类管控,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定期组织开展评价,严格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6.2.2强化资源消耗管控
加强能源管控,建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用能总量指标挂钩制度,设立新上项目用能强度标准,超过标准的不予办理核准、备案和审批手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全区耕地保有量保持不低于55.65万亩。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设立林地和森林红线,确定湿地保护名录,实现湿地质量和数量同步提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对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6.3加强国土空间保护
6.3.1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转变粗放型用地方式,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加快存量建设用地流转,加强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推进土地整理复垦。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提倡利用地下空间完善城市步行系统。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订,起草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加快少康湖项目土地性质调整。结合目前规划设计方案和项目占地性质,调整绿化种植结构,探索多渠道利用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好少康湖项目既能有效保护济宁地下水水源地,也可以为市民提供休闲休憩的好去处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3.2加快采煤塌陷地治理
加快采煤塌陷地开发治理。抢抓国家高度重视采煤塌陷地治理、省政府出台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方案的机遇,坚持大区域、大生态、大旅游和大环境的理念,全力推动采煤塌陷地综合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实施“塌陷地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三年完成全区1.9万亩稳沉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
2020年,完成唐口煤业有限公司采区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岱庄煤矿采区(仙庄村)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共计6003亩。
2021年实施唐口煤矿530采区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二期)、唐口煤业有限公司330、430采区塌陷地治理项目、运河煤矿六采区后店等5村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唐口煤矿530采区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二期)位于南张街道南部,治理面积3065.73亩,通过挖深垫浅、土地平整恢复耕地,利用现有坑塘水面和取土建设人工湿地,发展传统文化和休闲旅游产业项目。唐口煤业有限公司330、430采区塌陷地治理项目位于南张街道西部,治理面积2096.4亩,通过重点进行配套设施提升,改善村民农作。治理地块通过货币补偿办法,大大提高村民自主耕种,提升耕地标准。运河煤矿六采区后店等5村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位于南张街道北部,治理面积1436.661亩,通过客土回填、土地平整恢复耕地,提升配套基础设施,提高村民耕种质量。
2022年实施葛亭煤矿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王楼煤矿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葛亭煤矿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位于二十里铺西部,治理面积5568亩,通过挖深垫浅、客土回填、“集中连片、规模建设和生态修复治理”划方平整的方式对土地进行整平,并对道路、桥涵及水利灌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王楼煤矿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位于喻屯镇东南部,治理面积1981亩,通过客土回填、土地平整恢复耕地,提升水利灌溉设施,提高村民种植条件。
6.4积极推进“多规合一”
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坚持“多规合一”,统筹城乡融合,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管理有效的空间规划体系,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探索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逐步构建以质量和环境健康为导向,以人居环境空间为核心,以资源承载力和开发利用评价为基础的规划制度,合理确定开发边界及控制边界;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提高单位土地利用效率,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各类开发活动向存量调整、内容提升转变,减少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科学划定“三区三生四型”乡村空间布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发展,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确、区块有机联动、整体效能提升、空间格局优化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第七章 建立绿色经济体系,推动产业循环发展
7.1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深入实施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战略,调整三大产业占比,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同时实现节能降耗。
推动煤电企业转型,有序推进葛亭煤矿、岱庄热电厂、运河电厂3、4号机组等煤电企业关停,配合上级关停济宁华能电厂,减少经济对煤电产业依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核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等产业项目,引导碳素集团、卡松科技新材料等企业做大做强,发展壮大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香港李锦记、玉堂酱园、济矿海纳、开创电气等企业提档升级,改造提升健康食品业、机械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引导金融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济杭物流园等现代物流业项目建设,推动运河天文馆等重大文旅项目建设,不断发展特色化楼宇经济,多元化发展夜间经济等。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筛选金牛机械、康美药业等9家企业入选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年内完成23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壮大工程,为年进出口额超过1000万元的9家企业实施“点对点”服务。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实施“管委会+公司”市场化运营模式,依托“一区四园”,大力发展高端轻工、现代物流、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打造全区经济发展“第一增长极”。
7.2构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
7.2.1持续推进清洁生产
促进形成清洁生产方式。强化清洁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帮助企业树立清洁生产理念,掌握清洁生产技能,通过原材料减量和替代、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循环利用、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等手段,从源头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以清洁的原料、清洁的过程生产清洁的产品和清洁的服务。持续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将清洁生产审核与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等有机结合,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向企业全流程、方案全实施方向转变。引导企业开展自主、持续的清洁生产审核。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拓展清洁生产审核领域,以由工业企业为主逐步向服务业、产业园区、城市层面及乡镇建设等领域转变,重点进行食品加工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开展公共机构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依法对产品能耗超限额和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7.2.2推动传统产业循环发展
提升重点行业循环化水平。鼓励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围绕副产品和废弃物的加工利用,加快产品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打造立体循环链网。在装备制造行业,开展绿色制造,促进绿色设计、再制造等新型业态加快发展;在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行业,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开展工业产品直供和定制,促进工业与消费融合;在造纸包装、电子信息等行业,积极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产品回收和深度资源化;在铸造、建材等行业,开展平台共享和协同处理,促进生产生活系统深度融合。
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在化工、铸造、建材等流程制造业间开展横向链接,推动不同行业的企业以物质流、能量流为媒介进行链接共生,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建立跨行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打造区域循环。围绕上游企业产生的水、余热、固废等废弃资源,就近规划建设或选择已有承接企业,使上游企业的废弃资源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材料或工艺辅助材料,以废弃资源为纽带形成区域一级或多级键联,最大程度地实现区域内主要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污染物的“近零排放”。
7.2.3着力推进绿色制造
紧紧围绕制造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以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壮大绿色产业,增强竞争新优势,努力实现制造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以绿色产品开发,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为重点,加强培育引领,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以汽车、机械、绿色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大力开展绿色产品设计试点示范。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分类创建绿色工厂。以产业生态化链接和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行园区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创建绿色工业园区。以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
7.2.4健全生态循环农业体系
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技术模式、科技支撑、服务设施和配套政策,以小农水项目建设为契机,依托生态环境好、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农业生产基地,积极推广嘉鸣养殖公司“农牧循环”“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模式,推进实施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全面推进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全区畜禽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鼓励爱福地生物科技公司在全区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经验。到2022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创建国家级畜牧标准化示范场2个,省级畜牧标准化示范场3个。深入推进渔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严格执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在养殖区、限养区开展湖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大力推广循环水养殖、大水面养殖和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鼓励建设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到2022年,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10 处、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10处,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万亩,藕池生态种养面积 1.5 万亩。
7.2.5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
改造提升生产型服务业。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研发设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物流配送、节能降耗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在生产性服务业的应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提高服务效率,促进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促进循环经济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发展绿色商贸。以零售批发、住宿餐饮业为重点,推进服务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着力推动商贸服务企业采用LED及其他高效照明产品进行照明系统改造,科学分配照明时间、照度以及空调、电梯开放时间。鼓励大型商场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销售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不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及一次性用品。引导商贸服务业结合现代物流和互联网,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推动餐饮住宿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创新营销模式和服务方式,探索开放共享式服务。
推进旅游业低碳清洁。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对景区及旅游设施及采暖、照明、制冷、用水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科学设置垃圾分类回收装置,引导游客分类投放废弃物,自觉保护景区环境。推动旅游景区使用电动车等节能环保交通工具。
推动节能环保服务。大力发展节能减排投融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认证、节能评估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鼓励开展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业总承包,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
建设循环型公共机构。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优先采用节能环保、再制造和再生产品。不断提高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比例。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相关规定。推行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探索试行能源资源消费定额管理。
7.2.6构建循环流通体系
加快传统物流、运输、仓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提升,努力打造节约低碳、快捷高效的流通体系。
建设循环物流体系。提升传统物流业,发挥我市重要交通节点城市和重要物流通道的作用,培植整合骨干物流企业,逐步形成以物流园区、物流中心为依托,以大型物流企业为骨干、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物流体系的信息化改造,推广应用货物自动分拣、可视化与货物跟踪、自动识别和标识、电子结算等物流新技术,提升物流企业的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和规模化服务水平。建设完善逆向物流体系。推动传统销售企业、电商、物流公司等利用销售配送网络,建立与生产企业或废弃物利用企业紧密结合的废弃物回收体系。鼓励回收企业与废弃物产生单位合作,建立适合产业特点的回收模式。因地制宜推广回收箱、回收机、回收超市等新型回收方式。促进快递业循环发展。积极应对快递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产品包装废弃物在快递业的再利用,鼓励快递业采用系列化、标准化的可多次利用的包装物,推行快递包装物即时回收,推进包装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打造快递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构建低碳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运输实体;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引导营运车船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营车辆,加快高速公路及主要干道充电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甩挂运输、滚装运输、管道(廊道)运输等高效清洁方式;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加快发展,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实现客货运“零换乘”和“无缝衔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高交通工程的土地、岸线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发展集约仓储体系。努力提高仓储业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发展立体仓储和地下仓储。推广采用现代化储存保养技术,降低各类仓储损耗。完善仓储设施节能环保标准,强化仓储业节能技术改造,鼓励利用太阳能和其他清洁能源。优化城市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推行托盘标准化和共用系统建设。立足我市农副产品加工大市、冷链物流发达的实际,重点推动冷链仓储信息化改造,利用物联网技术、RFID射频识别技术等,实现仓储与生产、运输环节的信息对接,提高货物出入库的自动化水平,降低人工出入库带来的能源消耗。
7.3健全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为引领,放大“南水北林”特色优势,重点发展水稻、瓜菜、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初步建成“南水北林”都市型生态高效农村产业格局,全力打造全国生态休闲农业综合试验示范区、山东省都市型现代农业样板区、鲁西智慧农业与创意农业引领区。
7.3.1积极推动水稻种植业绿色发展
依托稻区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大水稻优良品种选育,筛选出适合我区种植的高产、优质品种,提高水稻种植收益。以小龙虾产业为主导,着力打造特色“稻+”产业。大力推广稻虾生态种养模式,将生态水稻种植与健康水产养殖有机结合,推动水稻产业转型、产品提质增效,全力抓好稻虾等“稻+”生态种养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打造“运河岸大米”品牌,实现水稻产业提档升级和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示范推广稻虾、稻鱼、稻蟹、稻螺等多种形式的稻田生态种养,集成配套稻田综合种养关键技术和设施设备。到2020年,“稻+”生态高效种养面积发展到1万亩以上;到2022年,稻虾、稻蟹、稻鳖等“稻+”种养基地面积发展到3万亩。
7.3.2培育高端林果瓜菜产业
以高端、优质、精细化种植作为产业发展方向,逐步扩大葡萄、番茄、甜瓜、食用菌、油用牡丹等优势产品种植面积。以长沟葡萄基地、三韩番茄基地、喻屯甜瓜种植基地、喻屯池藕种植基地、二十里铺食用菌生产基地、济宁市四季园苗木种植有限公司、济宁森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济宁百果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市御美生态园有限公司等一批规模种植基地、经营主体为依托,建设一批设施瓜菜种植为主的农业园区。到2022年建成3—5处省级标准化示范园,创建6—8个“齐鲁放心果品”品牌,创建省级“十佳观光果园”3处,建成长沟镇1.2万亩葡萄长廊。加快无公害蔬菜产地及产品认证步伐,建立可追溯体系,力争到2022年,无公害蔬菜产业认定达100%,绿色(有机)蔬菜基地面积达10%,保证市民菜篮子安全供应,蔬菜基地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98%以上。重点扶持蔬菜龙头企业10家,培育与基地生产相结合的农产品加工企业6个;重点培育种养一体化、垂钓、采摘、休闲为一体的生态循环农业园区5个。扶持壮大蔬菜专业合作组织20个,网络带动农户15000户,蔬菜外销量占总产量的50%。
7.3.3壮大苗木花卉产业
夯实法桐、国槐、白蜡等传统品种种植优势,逐步扩大海棠、木槿、百日红等花灌木种植面积,加快发展红枫、紫叶李、槭树等观叶类苗木种植,创建一批彩叶树精品园、乡土树种精品园、特色树种精品园,利用3—5年时间打造异形树精品园。积极推进苗木品种向种植乡土树种、雄性树种转变,苗木经营向“互联网+”销售模式转变,种植管理向标准化生产转变,逐步壮大集种苗研发、繁育、生产和物流于一体的苗木花卉产业,不断推进苗木生产结构升级。继续打造北方苗木花卉生产交易中心和区域生态旅游中心,以发展李营街道苗木产业、南张街道花卉产业为重点,建设一批优良苗木、设施花卉等产业示范基地。依托中国李营法桐研究院,建设法桐、白蜡、榆树等优势特色苗木花卉育种平台,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苗木花卉品种。积极引进国内外最新品种,实现新品种的本土化生产,争取再生产、育种技术上保持与国内外主流同步。利用“互联网+种苗”等信息技术,为花木交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做好苗木花卉进出口工作。到2022年,全区苗木种植面积稳定在15万亩左右,苗木产值占全区种植业的比重达到30%以上。
7.3.4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充分利用林地、林木和林荫等资源来发展立体林业、循环林业,积极引导探索林禽、林畜、林药、林花、林菌、林油等多种林下复合经营模式,大力推广林下种植蘑菇、木耳、油用牡丹、中药材等立体种植模式,鼓励发展林下跑鸡、鹅、鸭养殖。通过举办“红叶节”、“葡萄采摘节”等一系列赏花、采摘等节庆活动,积极拓展林下旅游、林下农家乐、森林人家等林下经济产业项目。加快建设葡萄、牡丹等特色经济林优势产区、重点园区和产业示范基地,到2022年,全区特色经济林基地面积达到1.8万亩,林下经济规模面积达到0.45万亩。
7.3.5创新发展水产养殖产业
发挥濒湖临水资源优势,充分利用采煤塌陷区、稻区、藕池等宜渔资源,坚持生态优先、健康养殖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利国富民为目标,用休闲体验拓展渔业、用品牌建设做强渔业,促进绿色水产养殖业融合发展。持续开展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循环水养殖、大水面养殖、轮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积极打造大启发、利民养殖、植源锦鲤等一批现代渔业精品园。大力发展名优渔种品牌,推进水产配合饲料研发,推广渔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实现养殖产量、效益双倍增。到2022年,培育水产龙头企业20家,全区水产品产量达到2.3万吨,发展生态渔业养殖面积2.8万,创建农业部和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5处。建设现代渔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10个,设施养殖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
7.3.6实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立足任城近郊优势,围绕城区居民休闲旅游需求,以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业为抓手,以休闲观光、农耕体验、科普教育为主题,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整合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农业+文化+旅游”线路,重点打造喻兴园、四季园、久裕农业示范园、蓝顿现代农业园等一批休闲生态型、观光体验型、消费终端型、休闲养生型的城郊庄园,培育一批以休闲、观光、采摘、森林旅游和农家乐为特色的农业休闲观光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基地。依托李营苗木种植的品牌效应和森林景观资源,将苗木花卉产业与休闲观光产业有机结合,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向生态林业观光园转型发展,推进“森林+旅游”融合发展,重点发展森林康养、休闲养生、生态旅游产业,建设济北森林公园、田园综合体、梧桐新品种展示区等项目。加快推动我区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充分利用农村自然风貌、人文资源等优势,策划建设江北状元第一村、凤凰台公园、济州古城等一批旅游景点,打造百果园、五羊坡等一批林果采摘园,提升乡村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建设任城区的“后花园”、都市休闲旅游基地,形成一批知名的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7.3.7做优做强农村电商产业
依托互联网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发挥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优势,大力发展镇街、村居电子商务网络,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区、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重点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专业镇、电子商务专业村。推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企业,拓展电子商务、政策咨询等服务项目。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自建平台或入驻第三方平台方式,开展品牌农产品线上销售,实现“客户线上下单,农户线下生产”,真正实现足不出户“买全国、卖全国”。
7.4提升农业资源化利用水平
7.4.1强化农业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明确耕地承包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推广应用深松、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整合农业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实施节水灌溉工程,示范推广水稻旱直播,有效节约水资源,减少农田的回水量。有序推进农田水利设施维修管护项目的建设、督导及验收工作。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明晰农业水权,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到2022年,全区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3.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65以上。
7.4.2大力推动农业生产清洁化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精准施肥,优化施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实施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计划,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融合。到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达3.5万亩。加强禁、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防止二次污染。2022年,农药利用率达到40%,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7.4.3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完善秸秆禁烧与落叶禁烧常态长效机制,严禁在沟渠中存放秸杆。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加大监管力度,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领域科学技术研发力度,加强科研成果的示范推广。努力拓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疏堵结合,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农民培训、农产品检测等工作对农户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特别是蔬菜种植大户、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带动广大农户参与回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在地膜推广应用较为集中的长沟、喻屯等镇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的试验示范。积极推广农业生产者使用0.01mm以上标准加厚地膜,引导农业生产者拒绝购买、使用非标地膜。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使用生物可降解地膜。在重点乡镇因地制宜设立临时废弃地膜回收储存场所,防止出现回收的地膜乱堆乱放的现象发生,方便农民开展地膜回收。
第八章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8.1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
8.1.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开展水源地规范化整治,规范设置隔离、警示标识。按照制定的综合整治方案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违法违规项目。全力防范南水北调环境风险。要将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内工业、航运以及穿越重点保护区的国省道作为重点风险源,加大监管力度。对工业污染源要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配合市港航局加强对港口码头停靠船只的监督检查,未按规定配置油污水和垃圾收集设置的船舶,以及运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一律不得在调水沿线航行。对穿越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的重点桥梁设置警示标志。
8.1.2规范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
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水源保护区界线顶点、重要拐点、陆域水域交界处等位置,或者人群易见的道路、地标等位置设立保护区界碑、界桩;在人群活动密集的路口、取水口、道路等位置设置保护区宣传牌;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主干道、高速公路等交通路线旁的道路进入点和驶出点,设置道路警示牌。
对日供水规模大的城北水源地进行视频监控。在加强水源保护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对取水井实施全封闭式管理,由专人巡查。对全部饮用水取水井逐一建设专门站房,杜绝任何可能直接污染取水井的行为。对日供水规模超过5万立方米的城北水源地,将在取水口和一级保护区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并与水厂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监控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到2020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的设置将更规范,还将建立比较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预警、应急机制。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对水源保护区内点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工业点源实施综合治理,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内村庄、居民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清理。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禁止任何形式的养殖行为。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优化监测点位、频次和指标。每个水源地都要在抽水井或水厂汇水池(加氯前)至少设置一个例行监测点,县级水源地每半年进行一次常规监测。对供水规模较大、服务人口较多的水源地逐步推行综合生物毒性监测。选择合适的鱼类作为指示生物,根据指示生物的行为变化判断水质安全状况。
加快实施城镇及以上地下水型水源地和农村水源地清理整治。2020年底前,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各市开展城镇及以上地下水型水源地和农村水源地信息报送工作,将水源地基本信息、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治进展情况,按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8.1.3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充分征求镇街和有关部门意见,为便于开展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依据保护区划分的分析、计算结果,结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地形、地标、地物特点,最终确定各级保护区界限。农村连片集中供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米的圆形区域范围;农村单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范围。因取水口变更、水文条件变化或技术要求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已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应结合当地供水实际,在详细调查污染源分布、补径排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应急或备用水源建成后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
按照国家要求,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加强巡查、维护,保持界碑、界桩、宣传牌及交通警示牌状态完好。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加强隔离防护设施的管理维护。加强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定期组织开展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及时处理处置水源周边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防治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加快提升村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开展村镇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建立和完善村镇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与相关制度。
8.2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统筹谋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协调联动,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
8.2.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要求,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村内污水集中处理或小型分散净化等模式,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纳入全区村镇规划,因地制宜、分期分类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20年全区50%、172个村要完成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全区80%、258个村治理任务;2025年前完成全区90%、322个村的治理任务。
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山东公用集团采用EPC模式合作建设,山东公用集团投资80%,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市和区配套资金20%。确保辖区内河流水质达标提升。继续加强农村水环境监管和治理,完成60个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污水管网的配套设施建设,解决重点流域沿河镇(街)驻地、村庄生活污水问题。在喻屯镇、唐口街道、安居街道沿河两岸特别是南水北调沿线的村庄重点安排污水治理项目。到2022年,50%以上村庄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8.2.2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提高城乡环卫保洁标准,继续实行农村环卫市场化保洁,全面开展农村所有道路湿式保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方式,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由专业环卫保洁公司对所有涉农镇(街)、村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进行全面托管,并将国省道、外环道路以及镇(街)的集贸市场也纳入市场化保洁范围,同时要求镇村主要道路实施湿式作业标准。将二十里铺街道江庙、大屯两个美丽乡村片区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试点,每个片区建设2个减量化生活垃圾处理站,每村配备专用运输车,由垃圾分类督导员每天在集中清运前进行督导检查。健全监管网格,形成切实有效的区、镇街、村三级监管考核体系。到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逐步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全覆盖。
8.2.3逐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结合《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工作方案》,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工作,组织人工现场复核,确定本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各镇街对排查出的纳污坑塘分类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治计划、处置技术、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动农村河塘整治,开展保护与修复工作,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对纳污坑塘的日常巡查和环境执法监管,对新发现的,立即整治,并严肃问责。依托湿地自然保护、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建设,逐步扩大纳入保护体系的农村湿地面积。
8.2.4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农民改厕积极性。推行“四加四工作模式”,全速推进农村改厕。落实“四个统一”,规范改厕流程。明确“四支队伍”,强化改厕保障。实行“四项制度”,确保改厕实效。严格“四方签字”,确保施工质量。根据城镇郊区、边远地区不同条件,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探索粪污收集处理新模式,选择单户、联户、集中等多种厕所模式。推广小型一体化生物处理设施,降低管网建设成本,实现中水回用,多余水达标排放。到2022年,完成1.8万户农户厕所改造任务,实现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
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建设农村公共厕所,重点解决厕所改造后的粪便处理问题,提高粪污无害化综合利用率。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实现智能化管控专业化运作。建设智能管护平台,实现精准管控。建设农村卫生厕所智能管护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将所有改厕户信息输入平台系统。通过管护平台对收储处理池、运输车辆和操作人员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维修、抽取和运输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实现了后续管护工作智能化管控。招标清运维修队伍,实现规范化服务。建设粪液收储处理池,实现粪肥有效利用。改厕后续管护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监管和科学调度,提升管控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
8.2.5全力打造任城特色乡村风貌
深度挖掘村庄的自然资源和传统文化禀赋优势,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打造任城特色乡村风貌。以唐口大流店村、长沟镇赵王堂村为样板村,以“生态美、生产美、生活美”融合发展为重点,描绘风景如画、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新景象。在样板村的引领下,以近城、沿河、沿路、沿景区周边为重点,选择规模适中、具有特色的村庄进行详细规划,加强点、线、面整体景观设计,建成“产业园区+美丽乡村(社区)”共建型、历史文化名村型、撤并村庄型、地方特色型等乡村。强化美丽乡村连片打造,完成聂庄8村省级连片治理项目,抓好大屯6村市级连片治理项目区维护运行,做好大屯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和生态宜居村升级,形成田园农家、湖畔美居及湿地新村风貌的美丽乡村建设精品区和景观带。到2022年,每个镇街建成1-2个美丽乡村样板村,全区建成3-5个市、区级示范片区,建成30个以上省、市级示范村,建成一批区级示范村,全区除纳入城市规划区、镇街驻地改造、压煤塌陷地、高铁占地、湿地占地村外的村庄全部达到美丽乡村达标村的建设标准。
8.3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8.3.1创建绿色生态社区
紧跟绿色生态脚步,践行绿色生态住宅理念,就地取材打造特色生态社区。任城区积极开展绿色生态社区建设,在设计上,注重绿化布局的层次、风格与建筑物相互辉映,注重不同植物各方面的相互补充融合。在房屋的建造上,考虑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的需要,注重节省能源,注重居住者对自然空间和人际交往的需求。加强社区绿地维护工作,实现社区绿地建设生态效益和美学效益相结合。在周围环境的建设上,利用当地的原生态自然资源,结合人造环境,打造经典、有特色的社区。截至目前,省级绿色社区达10个,市级绿色社区达7个。
8.3.2倡导绿色消费
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行动,引导市民形成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消费习惯。鼓励自备购物袋、自备洗漱用品和餐具,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做出的重要指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开展反对食品浪费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着力普及节能、节水器具,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提倡使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新型家庭能源形式,广泛使用可再生的能源产品。
8.3.3建立绿色办公制度
加大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党政机关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备应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倡导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按规定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
8.4打造绿色公共服务
8.4.1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行动
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积极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制定绿色产品采购目录,建立绿色消费模式,梳理政府机构环保形象,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引导公众绿色消费。加强采购工作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绿色采购意识。实行绿色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监督,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的执行制度,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对依照政府绿色采购标准、采购清单进行采购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违反政府绿色采购清单的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8.4.2开展新建绿色建筑行动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积极落实省、市交办的绿色建筑工作任务,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物。按照省市建设标准要求,我区建设工程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在推行绿色建筑方面任城区主动研究、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一系列管理办法。
落实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环节,将装配式建筑比例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要求等作为意见书的重要内容,纳入供地方案,并落实到土地出让合同中。加强绿色建筑过程监管。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要求,对其施工、验收过程严格把关,不按要求实施的,不予进行建筑节能评审。持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互补复合应用,稳步推进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升级改造。鼓励企业积极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加大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力度。严格执行全市100米以下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实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验收。不按要求实施的,不予进行建筑节能评审。落实优惠政策,形成良性发展氛围。用好已出台的3%容积率奖励、财政资金奖励、税收优惠、房屋预售资金监管、科研、金融信贷以及评优支持等支持政策,降低装配式建筑与现行建造方式的增量成本,激发企业采用装配式技术的积极性,为装配式建筑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市装配式示范项目和绿色二星级示范项目。
8.4.3构建绿色城市交通体系
落实《山东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年)》,实施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加快构建以低碳为特征的交通体系。积极发展公共交通,改扩建公交专用车道建设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提高公交通畅度,确保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通行。改善重点地区交通环境,重点加强火车站周边、太白楼周边地区交通环境治理。推广绿色低碳出行,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覆盖范围,建设完善自行车道等慢行道路系统。到2020年底,主城区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5标台,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比例达到50%以上。
第九章 大力弘扬生态文化,营造良好生态氛围
9.1健全、完善生态文明体系
9.1.1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行动,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进家庭、进园区、进机关。建立绿色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项目准入评估机制,约束规范开发行为。发挥市场作用,继续推动大气、水体、塌陷地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吸引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积极探索与环境治理相关的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与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环境问责制度和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差别化评价体系,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到2020年,在全市率先初步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9.1.2强化党政干部文明培训
当前是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良好机遇期,党政干部要抓住机遇,积极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针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知识水平,全面打造一支敢担当、重实干看实效的干部队伍。
9.1.3加强企业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企业员工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责任感。构建企业生态文化,增加企业生态文化底蕴。利用信息平台,定期发布生态文化相关信息,加强产业、企业间的协调合作,实现了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在新闻媒体开设生态文明专题栏目,向公众传递企业生态文明理念,使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生产、消费各个层面。增强产业生态化理念,树立产品设计、生产技术和企业形象的生态化,提高企业的环境竞争力。
9.1.4开展校园生态文明教育
将生态、环保知识教育纳入到学校教育,在全区中小学深入开展了节能降耗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充分利用宣传阵地,通过校园广播、悬挂宣传横幅、出主题黑板报、印刷教育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营造保护生态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生活氛围和学习氛围,让师生们了解更多的环保知识,养成低碳的生活习惯,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
9.1.5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生态文化建设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文化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设一批生态文化长廊和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等。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活动为依托,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活动。把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纳入普法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部门普法责任制。
9.2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9.2.1深入挖掘传统生态文化思想
立足传统文化资源富集优势,深入挖掘运河文化、儒家文化中生态文化思想和理念,创作一批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大力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
9.2.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大力推进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绿色化。推动大众绿色消费,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积极推行生态设计,从设计环节开始大幅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组织制定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等标准体系。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以轨道交通 1 号线开通为契机,开展轨交换乘设计,推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水平。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
9.2.3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积极倡导生态文明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文化体系硬件与软件建设,大力宣传和普及生态文明、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生态文化知识,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化活动。强化生态文化建设,以国家森林公园、李营苗木种植区、长沟葡萄种植区为依托,积极开展生态文化主题公园、生态示范教育基地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生态文化产品的需求。
9.3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9.3.1建立生态信息公开机制
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评价等环节,根据项目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参与群体,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
9.3.2建立生态文明监督制度
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设置“生态文明监督员”,引进社会监督人员,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法律援助体系,支持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9.3.3鼓励全民积极参与
开展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活动,鼓励发展环境质量监测第三方机构。支持生态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评选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十章重点工程和效益分析
10.1 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为落实规划的各项任务措施,不断提升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加快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并结合任城区实际,规划并组织实施23个重点建设项目,涵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等五大领域,总投资16.167亿元。重点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
10.2 效益分析
10.2.1 生态环境效益
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城乡绿地系统、生态居住区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将不断完善,城乡环境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到2020 年底前,确保地表水断面水质和地下水监测点位稳定达到相应标准;环境空气体质量进一步改善。通过不断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收运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7%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0% 以上;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可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可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100%。优质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通过不断加强南四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湖区监管,高标准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强化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确保优势生态资源得到永续利用。
10.2.2经济效益
推动经济增长。规划实施后,生态经济模式基本形成,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和稳定性增强。三次产业构成关系趋于协调,经济组分之间的有序化程度提高。充分发挥任城区的资源优势,提高生态经济规模和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将大幅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明显减少由于水土流失、土壤退化、环境恶化、环境污染事故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对人体危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等间接的经济损失。
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随着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城乡服务功能日趋完善,良好得生态环境和城乡面貌可以从整体上提升任城区的城市形象,城市“生态名片”将进一步增加任城区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和投资者来任城落户,助力任城发展。
10.2.3社会效益
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人们居住的环境将更加舒适,人与自然的关系将更加和谐。随着人均收入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贫困人口的不断不降,交通、通讯、给排水、卫生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将得到显著提高。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11.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分局,主要负责项目具体的组织实施、资金监督管理、运行维护以及多部门的联络与相互协调,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机构,县直各相关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相关的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按期实现。
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实施生态文明体制专项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布局、土地征用流转、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方面,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健全环境综合决策机制,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多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在生态产业发展、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以及公共安全保障等领域,筛选和组织一批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同时,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金融信贷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工作资金、政策等的扶持,扩大对外知晓度和知名度。
11.4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懂生态保护、懂经营、善管理的中青年科技骨干,使之成为本区科技带头人。大力推进招才引智,柔性引进中科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促使各类高水平人才汇聚形成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深入推进重点研发平台建设,促进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打造新能源、电力电子等高科技产业链。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恢复、农业污染防治、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健全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合作,积极创建工程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孵化器。壮大创新动能,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科技企业培育库,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11.5加强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实效。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组织、策划、培育富有特色、有影响力的专题或系列报道,广泛宣传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全面展示任城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的内容和意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关注、支持生态文明建,扩大新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完善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衔接,及时多形式解读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等措施,吸引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监督,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借助领导信箱、政府热线、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加强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引导和带动公众广泛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决策、实施、监督和评估的全过程。
附件
附件1 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 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指标可达性分析
附件1 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点工程项目一览表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项目概述) | 建设阶段(新建/续建) | 投资估算 | 资金来源 | 责任部门 | 建设期限 | |
公共财政 | 其他 | |||||||||
生态制度 |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任城区河湖保洁项目 | 对全区22条河湖进行水域和陆域的清洁等 | 常年 | 800万元 | 800万元 | 任城区水务局 | 常年 | |
2 | 任城区河长制信息化调度平台(二期) | 对全区4条大中型河道布设监控设施,建设任城区河长制信息调度中心会商室等。 | 续建 | 500万元 | 500万元 | 任城区水务局 | 2020年-2021年 | |||
生态安全 |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3 | 任城区烧结砖瓦企业淘汰关停 | 对任城区7家烧结砖瓦企业实施关停,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1358.57吨、氮氧化物76.0186吨、颗粒物17.4675吨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关停后,按照年生产能力1000万块补贴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 新建 | 1403.22万元 | 1403.22万元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 2020年1月-2020年10月 | |
生态安全 |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4 | 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提标升级改造 | 加快推进全市VOCs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实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VOCs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2020年,重点行业工艺装备、设施治污水平显著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臭氧污染得到遏制。更换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进行源头替代;末端治理选用RTO、RCO、CO及活性炭吸附(含脱附工艺或及时更换)治理技术。不推荐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活性棉。 | 新建 | 1400万元 | 420万元 | 980万元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 2020年3月-2020年12月 |
生态安全 |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5 | 济宁市任城区老赵王河综合整治工程 | 对老赵王河唐口工业园区段河道进行生态修复及水质强化处理,通过在河道周边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提升河道生态景观;同时将洙水河任城段上游稻田退水通过动力提升引入老赵王河综合整治项目,水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改善流域内河流水质。 | 新建 | 5500万元 | 5500万元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 2020年-2022年 | |
6 | 城区河道综合治理 | 项目主要在老运河城区段、小府河、小洸河、越河开展控源截污、浓水治理、内源整治,通过建设生物接触氧化池、植物床滤池、吸附降解网等方式对城区河流水质进行处理,实现整体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 | 新建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 2020年-2022年 | |||
生态安全 |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洙赵新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 在洙赵新河安兴集桥至入湖口二滩土地实施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项目在河道两岸二滩土地建设约2.2公里表面流湿地,用于安兴集排灌站和喻屯镇刘东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出水的净化处理 | 新建 | 800万元 | 800万元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 2020年-2021年 | |
8 | 济矿集团安居煤矿高盐矿井水综合治理和循环利用项目 | 建设处理矿井水水量5000m³/天(即209m³/小时)规模,通过软化、膜法渗透、冷冻脱盐等工艺,产纯水用于矿区生活用水。 | 新建 | 10000 万元 | 6000万元 | 4000万元 | 济矿集团安居煤矿 | 2020年-2025年 | ||
9 | 任城区南水北调输水干线重点保护区稻田回水综合治理工程 | 在任城区喻屯镇、唐口街道稻田种植区实施水环境治理,通过建设生态沟渠、引水入站等方式处理稻区污水,服务农田面积4.4万亩,着力解决稻区回水直排入河污染河道问题。 | 新建 | 12000 万元 | 12000 万元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 2021年-2025年 | |||
生态空间 | 空间格局优化 | 10 | 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 | 明确修正措施,核查保护红线划定的相符性和合理性,确定了统一空间基准界线坐标,对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评估,提出优化建议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 新建 | 17万(不含勘界立标) | 17万 | 任城区自然资源局 | 2018-2023 | |
11 |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 结合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数据、生态红线评估和国土空间规划,构建分类科学、布局合理、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 新建 | 57万元 | 57万 | 任城区自然资源局 | 2019-2023 | |||
生态经济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12 | OLED光电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 建设OLED光电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设计总产能300吨/年 | 新建 | 30000 万元 | 30000 万元 | 山东盛安贝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2021年 | |
生态经济 | 资源节约与利用 | 13 | 2019年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通过财政扶持和企业自筹2117万元,开展秸秆“五化”利用,提高秸秆的利用率和利用水平。 | 新建 | 2117万元 | 1000万元 | 1117万元 | 任城区农业农村局 | 2019.8-2020.9 |
产业循环发展 | 14 | 循环经济产业园固废垃圾处理项目 | 项目位于李营街道,固废、建筑垃圾破碎线一条,年处理建筑垃圾260万吨,年产再生骨料245万吨;新型非烧结砖、透水砖生产线一条;机制砂生产线一条;再生新型稳定土生产线一条;再生混凝土生产线一套;干混砂浆生产线一套,再生沥青生产线一套。 | 新建 | 10000 万元 | 10000 万元 | 济宁中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2021年 | ||
生态生活 | 人居环境改善 | 15 | 任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 该工程共涉及229个村的村内管网改造和村头安装总水表,水厂连接及安居主管道的建设 | 续建 | 19000 万元 | 专项债券19000 万元 | 任城区水务局 | 2020.7-2020.10 | |
生态生活 | 人居环境改善 | 16 | 任城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污水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天 | 续建 | 5000万元 | 5000万元 | 任城区水务局 | 2020-2021 | |
17 | 任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任城区7个农业镇街31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管网、污水收集池等设施。 | 新建 | 48000 万元 | 48000 万元 | 任城区水务局 | 2020-2025 | |||
18 | 南水北调沿线重点保护区城镇污水综合治理项目 | 在喻屯镇、长沟镇、南张街道驻地附近各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收集镇驻地及周围村庄生活污水,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通过污水处理厂、配套人工湿地和收集管网的建设,三个镇街及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减少农村面源污染,确保南水北调水质稳定达标。 | 新建 | 12000 万元 | 12000 万元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 2020年-2021年 | |||
生态生活 | 人居环境改善 | 19 | 李营街道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 | 在李堂村和芦庙村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10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解决两个村庄生活污水水量较大问题 | 新建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李营街道办事处 | 2020-2021 | |
20 | 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 | 针对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2017-2018年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包括9座污水处理站、8处小型人工湿地和18个村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 新建 | 560万元 | 560万元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 2020-2022 | |||
21 | 2016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运营维护 | 对2016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中的22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和9处小型人工湿地进行运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发挥环境效益 | 续建 | 780万元 | 780万元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 2020-2022 | |||
22 | 农村改厕粪污资源化处理利用 | 在7个涉农建设粪污收储池;长沟镇、喻屯镇建设粪污资源利用处理站 | 新建 | 550万元 | 550万元 | 任城区爱卫中心及各镇街 | 2020年5月-2021年2月 | |||
生态生活 | 人居环境改善 | 23 |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服务采购项目 | 对涉及5个居民小区2260户居民、1个医院、1个学校、2个市场、2个宾馆、10个机关单位、10个企业等进行垃圾分类试点。负责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及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市民进行垃圾分类及投放工作、做好现场督导与及时分拣工作、做好项目范围内分类收运体系的建设。 | 新建 | 330万元 | 330万元 | 任城区城市管理局 | 2019-2021年 |
附件2 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指标可达性分析
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1)指标解释
指创建地区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山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编制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建设规划。规划应由同级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或本级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且在有效期内。
(2)数据来源
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于2020年6月启动《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8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预计将于2020年9月印发实施。
(4)指标可达性分析
待《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正式颁布后,该指标可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
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1)指标解释
指创建地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情况,对国家、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与各类专项督查问题,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生态文明建设突出问题的研究学习及落实情况。
(2)数据来源
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
(3)指标现状
近年来,任城区区委区政府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以打赢打好系列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内涵,将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指标作为党政实绩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自2018年以来先后召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类会议26次,安排部署各项工作。针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与各类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问题,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区切实整改到位。先后印发了《济宁市任城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宁市任城区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济宁市任城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施方案》《济宁市任城区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济宁市任城区污染防治攻坚应急工作方案》《济宁市任城区生态环境保护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有力推动了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下一步任城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确保任城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3.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1)指标解释
指创建地区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党政干部实绩考核评分标准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所占的比例。包括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绿色发展等方面。市级行政区要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该指标旨在推动创建地区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范围,通过强化考核,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组织、人事、生态环境等部门。
(3)指标现状
根据任城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济任办发〔2019〕17号)党政领导干部实绩定量考核指标总分为1000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共7项,其中城区街道涉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15分)、新旧动能转换现场观摩(30分)、新增“四上”企业个数(50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情况(20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80分)、现代服务业(70分),共计265分占比26.5%;涉农镇街涉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15分)、新旧动能转换现场观摩(30分)、新增“四上”企业个数(50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情况(20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80分)、现代服务业(30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70分),共计295分占比29.5%。
(4)指标可达性分析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4.河长制
(1)指标解释
指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行政区域内河长,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2)数据来源
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
(3)指标现状
2017年4月,任城区在全市范围率先出台《济宁市任城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公布湖长设置文件,制定湖泊名录。对全区22条河流开展河湖问题排查工作,按照“系统治理、一河一策”要求,制定了河湖综合整治方案。针对“清河行动回头看”、“清四乱”、清违清障“回头看”工作,下发30件专项督查通知,按时间节点全部清零,顺利通过了省、市河长办核查组的清违清障“回头看”工作现场核查。围绕生态河湖建设,与5家保洁物业公司签订河湖保洁合同,负责全区22条河流水域与陆域保洁,全区河道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实现了河湖保洁城乡环卫一体化。
(4)指标可达性分析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下一步任城区将继续深化落实河长制各项措施要求,推动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质安全全面改善。
5.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1)指标解释
指政府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比例。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要求开展,其中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等要求执行。
(2)数据来源
生态环境部门。
(3)指标现状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分局近年来一直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条例》、《办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机制体制、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利用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发布办事指南,派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按流程办事,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扩大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开通 “12369”环保热线,实行24小时热线接听,拓宽了倾听人民群众环境呼声的渠道;三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四是的利用任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同时在双微公开政务信息。目前,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政务公开指南、领导分工、各类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公示、污染控制、环保科普、文明创建、工作动态、其他信息等内容。政府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比例达到100%。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下一步任城区将继续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污染防治、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6.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指标解释
指创建地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数据来源
生态环境部门。
(3)指标现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文件,积极探索对全市各类开发利用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任城区廿里铺街道原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环评于2010年经济宁市环保局审批(济环审〔2010〕33号)。任城区唐口街道高端轻工产业园环评于2016年经经济宁市任城区环保局审批(济任环字〔2016〕74号)。目前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由山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7月批复名称变更(鲁政字〔2019〕131号),共包括开发区高端轻工产业园(位于唐口街道)、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位于廿里铺街道)、开发区智慧信息产业园(位于南张街道和安居街道)三个园区,有关规划已纳入济宁市国土空间规划,预计今年年底完成。
(4)指标可达性
任城区积极推动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7.环境空气质量
(1)指标解释
优良天数比例:指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计算公式:
PM2.5浓度下降幅度:指评估年PM2.5浓度与基准年相比下降的幅度。PM2.5浓度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定(试行)》(HJ 663—2013)测算。
(2)数据来源
生态环境部门。
(3)指标现状
近年来,任城区坚决贯彻落实山东省、济宁市各项部署,加大政策及管理措施,不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连续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扫雷”专项行动、“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规经营和燃用劣质散煤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行动,通过连续不断的攻坚行动,保持了大气污染防治的高压常态。为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城区污染防治指挥部研究制定了“十个严禁、十个不准”,推进任城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经过一系列的工作,近年来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2017年-2019年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上级规定的改善目标。
表1 2017-2019年任城区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年份 | SO2目标 | SO2浓度 | NO2目标 | NO2 浓度 | PM10目标 | PM10 浓度 | PM2.5目标 | PM2.5 浓度 | 优良天数 | 重污染天数 |
2017年 | 28 | 25 | 43 | 38 | 106 | 100 | 57 | 53 | 234 | 13 |
2018年 | 持续改善 | 20 | 42 | 34 | 100 | 89 | 56 | 47 | 245 | 10 |
2019年 | 持续改善 | 17 | 41 | 36 | 94 | 87 | 54 | 53 | 201 | 7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下一步任城区将继续不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8.水环境质量
(1)指标解释
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指评估年申报市国、省控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是否达到考核要求。
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指评估年申报市国、省控考核断面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是否达到考核要求。
地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指评估年行政区域内地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与基准年相比提高幅度。地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是指行政区域内地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标准的监测点位数量占监测点位总数量的比例。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地下水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指评估年行政区域内地下水水质为劣V类水体比例与基准年相比下降的幅度。地下水水质劣V类水体比例指行政区域内地下水水质为劣V类水的监测点位数量占监测点位总数量的比例。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指评估年申报市、县(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是否达到考核要求。
(2)数据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部门。
(3)指标现状
2018年和2019年,国控梁济运河李集、洙赵新河喻屯2个断面和省控龙拱河入梁济运河口断面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达到了国家、省年度水质规划控制目标。
济宁市区生活饮用水来自地下水,共设置4个国控地下水监测点位,全部为市自来水公司在用抽水井。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每年对地下水水源地的监测要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所有项目(93项)进行一次全分析。2018年和2019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济宁市国控生活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的水质监测指标全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表2 任城区地下水水质指标监测结果年度统计
单位:mg/L(pH无量纲)
点位名称 | pH值 | 总硬度 | 硫酸盐 | 氯化物 | 高锰酸盐指 数 | 硝酸盐氮 | 氟化物 | ||
2018年 | 马 庄 | 7.32-7.93 | 409.4 | 48.3 | 44.5 | 0.41 | 6.27 | 0.42 | |
柏 行 | 7.30-7.95 | 391.2 | 67 | 56.9 | 0.39 | 5.58 | 0.38 | ||
黎 寨 | 7.26-8.04 | 333.7 | 44.6 | 45.8 | 0.41 | 5.96 | 0.41 | ||
黎 北 | 7.32-8.01 | 321.1 | 47.5 | 40.8 | 0.41 | 5.79 | 0.39 | ||
2019年 | 马 庄 | 7.19-7.95 | 401.1 | 52.6 | 49.1 | 0.5 | 6.42 | 0.43 | |
柏 行 | 7.15-7.9 | 382.8 | 60.3 | 51 | 0.46 | 5.66 | 0.44 | ||
黎 寨 | 7.03-7.93 | 308.2 | 48.7 | 49.3 | 0.46 | 6.01 | 0.42 | ||
黎 北 | 7.11-7.93 | 307.1 | 48.4 | 45.8 | 0.46 | 5.99 | 0.43 | ||
标准值 | 6.5-8.5 | ≤450 | ≤250 | ≤250 | ≤3.0 | ≤20 | ≤1.0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下一步任城区将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确保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稳定达到要求。
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1)指标解释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是表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污染负荷指数和环境限制指数的综合反映。执行《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2—2015)。要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不降低。
计算公式: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0.35×生物丰度指数+0.25×植被覆盖指数+0.15×水网密度指数+0.15×(100-土地胁迫指数)+0.10×(100-污染负荷指数)+环境限制指数
(2)数据来源
生态环境部门。
(3)指数现状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2016-2018年任城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总体向好,2018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56.06,接近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值57。
表3 任城区2016-2018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年份 | 生物丰度指数 | 植被覆盖指数 | 水网密度指数 | 土地胁迫指数 | 污染负荷指数 | EI |
2016年 | 22.65 | 75.99 | 33.46 | 13.7 | 8.37 | 54.05 |
2017年 | 22.82 | 81.57 | 37.38 | 13.95 | 4.67 | 56.43 |
2018年 | 22.73 | 78.35 | 40.26 | 14.36 | 3.69 | 56.06 |
(4)指标可达性
任城区通过全面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国土绿化建设,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污染减排,未来可实现生态环境状况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短期内可以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10.林草覆盖率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地面积之和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草地面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执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计算公式:
注:若行政区域内水域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5%以上,指标核算时的土地总面积应为扣除水域面积后的面积。原则上按区域主要地貌类型对应的目标值考核,当行政区域内平原、丘陵面积占比相差不超过20%时,按照平原、丘陵加权目标值进行考核。
(2)数据来源
统计、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
(3)指标现状
近年来,任城区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紧紧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力时机,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区共建设全区建设基地共11处,其中市级2处,区级9处,义务植树基地面积共1200亩,折合植树株树177万株,资金投入2450万元。开展以大二环绿化为重点的城市绿色屏障建设,完成高标准生态廊道100公里;长期不懈抓高速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建设,新建完善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43公里;县乡道路、村庄连接线630公里均已完成绿化,初步形成了林粮、林苗、林果结合,多林种景观型结合,点、片、带、网结合的生态防护体系。
截至到2019年底,任城区森林面积为14820.1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3535.46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5.95公顷,农田林网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1900公顷;没有草地。任城区国土总面积为621.3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64.066平方公里,经核算林草覆盖率为26.59%,达到平原地区覆盖率≥16%的指标要求。
表4 任城区森林、草地面积
森林面积(公顷) | 14820.14 | 乔木林地 | 3535.46 |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 5.95 | ||
农田林网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 1900 | ||
草地面积 | 0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11.生物多样性保护
(1)指标解释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指行政区域内,通过建设自然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等保护措施,受保护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物种数占本地应保护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物种数比例。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参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外来物种入侵:指在当地生存繁殖,对当地生态或经济构成破坏的外来物种的入侵情况。外来物种种类参照《国家重点管理外来物种名录(第一批)》(农业部公告第1897号)、《关于发布中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通知》(环发〔2003〕11号)、《关于发布中国第二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通知》(环发〔2010〕4号)、《关于发布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的公告》(环境保护部2014年第57号)。创建地区要实地调查确定外来物种入侵情况,并制定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方案。要求没有外来物种入侵,或存在外来物种入侵,但入侵范围较小、对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没有产生实质性危害、对国民经济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且已开展相关防治工作,有完备的计划和方案。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指创建地区河流中特有性、指示性物种以及珍稀濒危水生物种的保护状况,以历史水平数据为基准进行对比分析。要求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种类和数量不降低。根据水生物种调查或问卷统计获得。
(2)数据来源
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园林、生态环境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紧邻南四湖,南四湖生物资源丰富,其中鸟类201种,兽类13种,两栖、爬行类16种,其中国家级保护动物24种,山东省重点保护动物44种。重点保护动植物中,白鹳属国家I级保护鸟类,每年从10月上旬迁徙经过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作短暂停留,继续南迁。第二年3月中、下旬,又从南方向北迁徙,途经南四湖自然保护区补充营养,数日后,继续北迁;大鸨属国家I级保护鸟类,冬候鸟。主要食物为大豆、绿豆、嫩草、昆虫等;大天鹅属国家Ⅱ级保护鸟类,为自然保护区重要越冬鸟类之一;莼菜属国家I级保护植物,睡莲科多年生草本水生植物。任城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盗猎、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于救助,目前各类保护野生动植物全部得到有效保护。
外来入侵物种有美国白蛾和法桐方翅网蝽,造成主要危害是影响树木生长。任城区每年投入500万元以上资金,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年均防治作业面积70亩次以上,防控效果十分显著,叶片保存率90%以上,成灾率2‰以下。
任城区水生生物主要为淡水鱼虾、水藻类,种类繁多,其中以鲤鱼、鲫鱼、乌鱼、河虾、螃蟹、莲藕等居多,任城区积极开展水生物种保护工作,确保各类水生物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不受到破坏。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1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中实际利用量与处置量占应利用处置量的比例。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为加强危险废物的严格管理,任城区一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规定,严格监管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和贮存。2019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1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1)指标解释
指创建地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强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监管,对存在不可接受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未完成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的,严格准入管理。没有发生因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毒地”事件。
(2)数据来源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按照《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济宁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环字〔2019〕87号)《关于做好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检测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定期开展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严格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实行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积极防范土壤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14.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以预防和减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数据来源
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和规定,加强源头防范和风险防控,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各类污染源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严格防范环境事件。2015年任城区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原任城区环境保护局印发了《济宁市任城区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市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对风险隐患进行了评估,配备了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设施。积极开展环境风险嫉妒排查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2016-2019年,任城区无国家或相关部委认定的资源环境重大破坏事件,无重大跨界污染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15.自然生态空间
(1)指标解释
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要求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
自然保护地:指由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
(2)数据来源
统计、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各项政策要求,2016年,任城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12月,山东省启动了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任城区在优化过程中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实事求是、尊重现状。2019年5月,根据《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要求,任城区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优化调整,目前已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及图件、任城区生态红线评估调整自查报告及图件、济宁市任城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文本(含表)及数据库、图件等相关材料上报有关部门,正等待审批。任城区原自然保护地面积总计为1.6079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南四湖自然保护区、运河入湖口省级湿地公园、任城翠湖市级湿地公园等,经过调整工作,审核通过的调出自然保护地面积为0.5113平方公里,保留自然保护地面积为1.0966平方公里。任城区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有序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16.河湖岸线保有率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划入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的岸段长度占河湖岸线总长度的比例。河湖岸线指河流两侧、湖泊周边一定范围内水陆相交的带状区域。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及岸线开发利用区划定参照水利部《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办河湖函〔2019〕394号)。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河湖岸线规划,任城区辖区内河湖岸段全部为岸线控制利用区,无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任城区积极按照岸线控制利用有关规定做好岸线保护工作。
表5 任城区河湖岸线划定情况
序号 | 河湖名称 | 河流长度(公里) | 岸线长度 (公里) | 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段长度(公里) | 岸线控制利用区(公里) |
1 | 北大溜河 | 8.9 | 15.54 | 0 | 15.54 |
2 | 北跃进沟 | 9 | 18.2 | 0 | 18.2 |
3 | 蔡河 | 16.8 | 26.41 | 0 | 26.41 |
4 | 老运河(安居段) | 13.65 | 43.87 | 0 | 43.87 |
5 | 老赵王河 | 14.05 | 27 | 0 | 27 |
6 | 龙拱河 | 12.15 | 24.67 | 0 | 24.67 |
7 | 南跃进沟 | 17 | 34.76 | 0 | 34 .67 |
8 | 天宝寺沟 | 5.8 | 11.6 | 0 | 11.6 |
9 | 小王河 | 2.74 | 5.62 | 0 | 5.62 |
10 | 小新河 | 5.6 | 7.7 | 0 | 7.7 |
11 | 赵王河 | 1.5 | 4.77 | 0 | 4.77 |
12 | 洙水河 | 15 | 22.36 | 0 | 22.36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量,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根据各地考核要求不同,可分别采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统计、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高度重视节能减耗工作,积极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严格落实山东省、济宁市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举措,将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作为优先发展的新兴行业和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通过一系列措施,引导企业不断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7年全区能源消耗总量192.04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为6.27%,2018年全区能源消耗总量195.02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为4.26%,完成上级下达的能耗下降目标任务。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1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所使用的水资源量,是反映水资源消费水平和节水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根据各地考核要求不同,可分别采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率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统计、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3)指标现状
近年来任城区采取农业节水、引到企业节水改造、加强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等举措,不断推进水资源节约。
2017年总量控制指标2.82 亿立方米(不含太白湖区和高新区部分),真中地表水1.04亿立方米、地下水0.78亿立方米,流域外调水1 亿立方米,万元GDP 用水量比2015 年下降目标为7.5%。2017 年实际用水量2.94亿立方米(含中水利用量0.3754亿立方米,中水回用不计入用水总量指标),2017每万元GDP 用水量48.96m3/万元,比2015 年下降20.8%,完成控制指标。
2018年总量控制指标2.95 亿立方米(不含太白湖区和高新区部分),真中地表水1.19亿立方米、地下水0.78亿立方米,流域外调水0.98亿立方米,万元GDP 用水量比2015 年下降目标为24%。2018 年实际用水量2.9157亿立方米(含中水利用量0.42亿立方米,中水回用不计入用水总量指标),2018每万元GDP 用水量45.18m3/万元,比2015 年下降26.9%,完成控制指标。
2019年总量控制指标2.95 亿立方米(不含太白湖区和高新区部分),真中地表水1.19亿立方米、地下水0.78亿立方米,流域外调水0.98亿立方米,万元GDP 用水量比2015 年下降目标为29%。2019 年实际用水量2.9792亿立方米(含中水利用量0.4567亿立方米,中水回用不计入用水总量指标),2019每万元GDP 用水量55.64m3/万元,比2015 年下降10.05%,由于2019 年度总用水量中包含太自湖新区和高新区用水量,但任城区国民生产总值(GDP)中不包含太自湖新区和高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因此市城乡水务局考核时出具了指标完成证明完成控制指标。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19.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1)指标解释
指本年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与上年相比下降幅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占用的建设用地面积,是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重要指标。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统计、自然资源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积极推动土地集约化利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逐年下降,下降率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20.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占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总数的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统计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加强对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并通过验收。2017年无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2018年济宁长兴塑料助剂有限公司、济宁辰光彩明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2019年无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
表6 任城区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年份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
2017 | 无 |
2018 | 济宁长兴塑料助剂有限公司 |
济宁辰光彩明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山东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 | |
2019 | 无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21.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
秸秆综合利用率:指行政区域内综合利用的秸秆量占秸秆产生总量的比例。秸秆综合利用包括秸秆气化、饲料化、能源化、秸秆还田、编织等。
计算公式: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指行政区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通过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方式综合利用的畜禽粪污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例。有关标准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执行。
计算公式:
农膜回收利用率:主要指用于粮食、蔬菜育秧(苗)和蔬菜、食用菌、水果等大棚设施栽培的0.01毫米以上的加厚农膜的回收利用率。各地区参照原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17〕8号),采取人工捡拾回收、地膜机械化捡拾回收,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等技术措施,采用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回收利用方式。
(2)数据来源
农业农村、统计、生态环境等部门。
(3)指标现状
①秸秆综合利用率:任城区现有耕地54.6万亩,农业人口45.5万人,小麦、玉米、水稻是本区三大粮食作物。秸秆常年产量约42万吨,其中小麦秸秆14.9万吨,玉米7.2万吨,水稻秸秆10万吨,大豆、苗木瓜菜秸秆1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2018年秸秆产量45.41万吨,其中玉米12.62万吨,水稻11.65万吨,小麦20.75万吨,豆类0.38万吨;可收集量34.71万吨,其中玉米10.73万吨,水稻8.62万吨,小麦15.15万吨,豆类0.21万吨;综合利用量31.85万吨。2019年秸秆产量41.29万吨,其中玉米4.98万吨,水稻14.57万吨,小麦20.84万吨,豆类0.88万吨;可收集量35.11万吨,其中玉米4.84万吨,水稻12.82万吨,小麦16.67万吨,豆类0.76万吨;综合利用量26.82万吨。
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近年来,任城区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通过推行雨污分流、种养结合、沼气发酵、有机肥加工等无害化处理技术,加强粪污综合利用。目前,全区79家规模养殖场已全部配建了粪污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转。2019年底,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5.8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100%。
③农膜回收利用率:2019年,全区农膜(棚膜)使用总量1264.13吨,地膜147.64吨;2020年6月下旬调查,全区年地膜使用总量为67.35吨,覆盖面积为22180亩,棚膜使用总量为978.4吨,铺盖面积为17341亩。覆盖作物主要有甜瓜、番茄和大蒜等,重点分布在喻屯、长沟和二十里铺等镇街。从调查情况看,棚膜回收利用率90%以上,地膜回收率83.99%。
(4)指标可达性
任城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高于指标要求的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5.84%,高于指标要求的81%;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上级要求。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百分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将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有关标准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执行。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按照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2018年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75.3万吨,综合利用量169.8万吨,综合利用率96.8%;2019年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4.1万吨,综合利用量134.0万吨,综合利用率99.9%。
表7 任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
年份 | 固体废物产生量(吨) | 综合利用量(吨) |
2018 | 1753129 | 1697508 |
2019 | 1340856 | 1340391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2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水源地个数占水源地总个数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
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是指千吨万人以上规模的水源地。可提供详实的监测分析报告和有关基础数据,并由生态环境等部门提供证明或意见,以剔除地质因素、调水因素等影响。
(2)数据来源
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均为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共设置4个国控地下水监测点位,全部为市自来水公司在用抽水井。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每年对地下水水源地的监测要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所有项目(93项)进行一次全分析。2018年和2019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济宁市国控生活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的水质监测指标全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24.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以自来水厂或手压井形式取得合格饮用水的农村人口占农村常住人口的比例,雨水收集系统和其他饮水形式的合格与否需经检测确定。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规定,且连续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要求创建地区开展“千吨万人”(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2〕50号)、《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执行。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2017年-2019年取得合格饮用水的农村人口数分别为19.6万人、18.49万人、17.96万人,卫生合格率均达到100%。
表8 2017-2019年任城区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年份 | 取得合格饮用水的农村人口数 | 农村常住人口数 |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2017年 | 19.60万 | 19.60万 | 100% |
2018年 | 18.49万 | 18.49万 | 100% |
2019年 | 17.96万 | 17.96万 | 100%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25.城镇污水处理率
(1)指标解释
指城镇建成区内经过污水处理厂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排水量占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要求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安全处置,污泥处置参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执行。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2017-2019年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45%、95.79%和96.39%,达到85%的指标要求。
表9 2016-2018年任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情况
年份 | 污水排放量 | 污水处理量 | 处理率 |
2017年 | 836万立方米 | 798万立方米 | 95.45% |
2018年 | 952万立方米 | 912万立方米 | 95.79% |
2019年 | 1053万立方米 | 1015万立方米 | 96.39%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2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指标解释
指城镇建成区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垃圾产生量的比值。在统计上,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易取得,可用清运量代替。有关标准参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执行。依据《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51号)要求,特殊困难地区可适当放宽。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统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2017年至2019年期间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177135.98吨、162753.18吨和164774.97吨,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表10 任城区2017-2019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年份 | 生活垃圾产生量(吨)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吨) | 无害化处理率(%) |
2017年 | 177135.98 | 177135.98 | 100% |
2018年 | 162753.18 | 162753.18 | 100% |
2019年 | 164774.97 | 164774.97 | 100%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27.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比例
(1)指标解释
按照《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要求》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数占行政区域内行政村总数的比例。
注: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分别由区住建局和区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目前7个农业镇街实施建设58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52个村、3个社区和3个学校。区住建局建设了16个污水处理设施:2016年建设6个农村污水处理站,正在准备验收。2018年招标的龙拱河、赵王河、洙赵新河沿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目前由水务局负责实施,项目涉及喻屯、唐口、安居3个农业镇街,建设10个村污水处理站,4个村的配套管网。区生态环境局建设了42个污水处理设施,包括36个村、3个学校和3个社区:2016年建设32处污水处理设施,委托公司正常运营。2017年建设7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建设3个村的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要求,2020年全区50%、172个村要完成治理任务,减去现有40个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村,还需要完成132个村的治理任务。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山东公用集团采用EPC模式合作建设,山东公用集团投资80%,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市和区配套资金20%。截至7月28日,已开工建设52个村。
(4)指标可达性
任城区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目前工作进展,可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28.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1)指标解释
指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占同期行政区域内农户总数的比例。无害化卫生厕所指按规范建设,具备有效降低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传染性设施的卫生厕所,参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户厕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8〕4号)执行。包括三格化粪池厕所、双瓮漏斗式厕所、三联通式沼气池厕所、粪尿分集式厕所、双坑交替式厕所和具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冲式厕所等。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自2015年起就在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先行实施改厕示范,2016-2018连续三年将农村改厕纳入政府民生十件实事,截止目前,全区7个涉农镇街,396个行政村累计完成改厕8.2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3.45%,实现全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目标。
(4)指标可达性
任城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已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29.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1)指标解释
指城镇建成区内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的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适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统计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标准规范,监督项目主体按照绿色建筑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并跟踪监管。2017年开工建筑面积166.43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面积为109.05万平方米,占比65.52%。2018年开工建筑面积205.54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面积为186.18万平方米,占比90.58%。2019年开工建筑面积320.53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面积为320.53万平方米,占比100%。2020年上半年开工建筑面积143.87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面积为143.87万平方米,占比100%。自2017年至今,任城区济宁绿地公馆项目A、B、D、E区67个单位工程分别被评为2017年、2018年、2019年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级示范项目。济宁市德麟祥帝景项目5个单位工程被评为2018年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级示范项目。中海城项目16个单位工程、中梁壹号院项目19个单位工程分别被评为2019年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二星级示范项目。
表11 任城区2017-2019年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年份 | 开工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绿色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绿色建筑比例(%) |
2017年 | 166.43 | 109.05 | 65.52% |
2018年 | 205.54 | 186.18 | 90.58% |
2019年 | 320.53 | 320.53 | 100%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30.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1)指标解释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提高回收利用率,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以及资源化。依据《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垃圾分类要做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指行政区域内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立“村收集、乡储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储运网络,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
(2)数据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
(3)指标现状
任城区积极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行动,目前城区一共设置了七个试点,其中已经落地签约的企业一家(苏州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已在邮电新苑、仙营组团、邮政局、妇幼保健院、洸河路小学安装了相应的垃圾分类设施并在仙营绿地设置了环保小屋,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公开招标与任城区城管局签订了垃圾分类合同,正在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及相关基础设施的设置,目前验收工作已经完毕,对中标企业的考核工作已经开始。任城区城管局环卫服务中心科技教育科已经把城区八个办事处93个社区236478户居民进行了详细的摸底堪估工作,为下一步垃圾分类招投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区建制村(不含规划拆迁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原则上要把外环道路、国省道、城际干线及重要道路,镇街驻地、县乡村道路及村内主街、其他次道、村庄保洁,集贸市场保洁、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两路两侧等重点区域,作为先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范围。自2014年全区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后,任城区建立了“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李营街道、二十里铺街道、南张街道、长沟镇、安居街道、唐口街道、喻屯镇等7个镇街的保洁模式与主城区并轨,将城市环卫工作模式延伸到镇街、村庄(社区)。镇街的村庄、镇街驻地、国省道、县乡村道路、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除经营性场所外,已达到保洁全覆盖。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力度,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力争达到100%。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31.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有利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的产品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采购要求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统计、财政等部门。
(3)指标现状
2019年任城区政府采购产品中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占比分别为88.97%和86.39%,达到80%的指标要求。
表12 2019年政府采购专项统计表----节能、节水
单位:台、辆、个、万元
行 | 项目 | 采购总数量 | 节能、节水产品采购数量 | 节能、节水产品采购数量比重(%) | 采购总金额 | 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 | 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比重(%) |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7955 | 6938 | 87.22% | 3613.4 | 3214.8 | 88.97% | ||
1 | 计算机设备 | 2819 | 2750 | 97.55% | 1413.7 | 1324.8 | 93.71% | |
2 | 其中 | 台式计算机 | 2299 | 2299 | 100.00% | 1058.9 | 1058.9 | 100.00% |
3 | 便携式计算机 | 152 | 152 | 100.00% | 83.6 | 83.6 | 100.00% | |
4 |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244 | 227 | 93.03% | 147.3 | 101.9 | 69.18% | |
5 | 输入输出设备 | 1173 | 366 | 31.20% | 306.9 | 128.9 | 42.00% | |
6 | 其中 | 激光打印机 | 90 | 90 | 100.00% | 12.1 | 12.1 | 100.00% |
7 | 针式打印机 | 11 | 11 | 100.00% | 2.7 | 2.7 | 100.00% | |
8 | 液晶显示器 | 328 | 0 | 0.00% | 134.3 | 0.0 | 0.00% | |
9 | 投影仪 | 568 | 568 | 100.00% | 214.1 | 214.1 | 100.00% | |
10 | 多功能一体机 | 257 | 173 | 67.31% | 451.1 | 435.4 | 96.53% | |
11 | 客车 | 26 | 2 | 7.69% | 99.3 | 89.8 | 90.44% | |
12 | 专用车辆 | 13 | 0 | 0.00% | 98.6 | 0.0 | 0.00% | |
13 | 制冷空调设备 | 1732 | 1731 | 99.94% | 549.8 | 549.5 | 99.95% | |
14 | 电源设备 | 0 | 0 | 0.00% | 0.0 | 0.0 | 0.00% | |
15 | 生活用电器 | 1349 | 1348 | 99.92% | 472.6 | 472.3 | 99.94% | |
16 | 其中 | 空调机 | 1349 | 1348 | 99.92% | 472.6 | 472.3 | 99.94% |
17 | 电热水器 | 0 | 0 | 0.00% | 0.0 | 0.0 | 0.00% | |
18 | 照明设备 | 0 | 0 | 0.00% | 0.0 | 0.0 | 0.00% | |
19 | 其中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 0 | 0 | 0.00% | 0.0 | 0.0 | 0.00% |
20 | 电视设备 | 0 | 0 | 0.00% | 0.0 | 0.0 | 0.00% | |
21 | 视频设备 | 18 | 0 | 0.00% | 7.4 | 0.0 | 0.00% |
表13 2019年政府采购专项统计表----环保
单位:台、辆、个、万元
行 | 项目 | 采购总数量 | 环保产品采购数量 | 环保产品采购数量比重(%) | 采购总金额 | 环保产品采购金额 | 环保产品采购金额比重(%) |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6477 | 5488 | 84.73% | 2907.1 | 2511.5 | 86.39% | ||
1 | 计算机设备 | 2819 | 2750 | 97.55% | 1413.7 | 1324.8 | 93.71% | |
2 | 其中 | 台式计算机 | 2299 | 2299 | 100.00% | 1058.9 | 1058.9 | 100.00% |
3 | 便携式计算机 | 152 | 152 | 100.00% | 83.6 | 83.6 | 100.00% | |
4 |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244 | 227 | 93.03% | 147.3 | 101.9 | 69.18% | |
5 | 输入输出设备 | 1173 | 366 | 31.20% | 306.9 | 128.9 | 42.00% | |
6 | 其中 | 激光打印机 | 90 | 90 | 100.00% | 12.1 | 12.1 | 100.00% |
7 | 针式打印机 | 11 | 11 | 100.00% | 2.7 | 2.7 | 100.00% | |
8 | 液晶显示器 | 328 | 0 | 0.00% | 134.3 | 0.0 | 0.00% | |
9 | 多功能一体机 | 257 | 173 | 67.32% | 451.1 | 435.4 | 96.53% | |
10 | 乘用车(轿车) | 29 | 4 | 13.79% | 161.9 | 68.1 | 42.08% | |
11 | 其中 | 轿车 | 4 | 4 | 100.00% | 68.1 | 68.1 | 100.00% |
12 | 其他乘用车(轿车) | 3 | 0 | 0.00% | 18.9 | 0.0 | 0.00% | |
13 | 生活用电器 | 1349 | 1348 | 99.93% | 472.6 | 472.3 | 99.94% | |
14 | 电视设备 | 0 | 0 | 0.00% | 0.0 | 0.0 | 0.00% | |
15 | 复印纸(包括再生复印纸) | 843 | 843 | 100.00% | 13.8 | 13.8 | 100.00% | |
16 | 鼓粉盒(包括再生鼓粉盒) | 741 | 18 | 2.43% | 38.5 | 3.8 | 9.75%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32.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1)指标解释
指行政区域内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组织部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等的人数占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总人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2)数据来源
组织部门。
(3)指标现状
2017年-2019年任城区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人数分别为1117人、1017人和1126人,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领导干部人数比例均达到了100%。
表14 2017-2019年任城区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情况
年份 | 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人数 | 副科级以上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领导干部人数 | 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领导干部比例 |
2017年 | 1117 | 1117 | 100% |
2018年 | 1017 | 1017 | 100% |
2019年 | 1126 | 1126 | 100% |
(4)指标可达性
该项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
33.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1)指标解释
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程度。该指标值以统计部门或独立调查机构通过抽样问卷调查所获取指标值的平均值为考核依据。问卷调查人员应涵盖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职业等情况,充分体现代表性。生态文明建设的抽样问卷调查应涉及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人居、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明教育、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相关领域。
(2)数据来源
统计部门或独立调查机构。
(3)指标现状
近年来,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逐年提高,通过在全社会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逐步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4)指标可达性
预计该项指标在规划近期可以达到80%的目标要求。
34.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1)指标解释
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程度。该指标值通过统计部门或独立调查机构以抽样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调查公众对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创建活动以及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等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的参与程度。
(2)数据来源
统计部门或独立调查机构。
(3)指标现状
任城区通过政府、学校、企业和公众等多个层面弘扬生态文明价值观,加强政府的宣传引导,完善公共传媒的宣传方式等,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4)指标可达性
预计该项指标在规划近期可以达到80%的目标要求。
【视频解读】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济任政字〔2020〕25号)的解读
【媒体解读】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济任政字〔2020〕25号)的解读
【图文解读】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济任政字〔2020〕25号)的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