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19-04-30 发布日期: 2019-04-3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任政办发〔2019〕2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19-04-30
发布日期: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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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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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任政办发〔2019〕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全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次、三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2020年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两年努力,进一步巩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成果,持续保持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较高水平,并拟于2019年底申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2020年接受评估验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任务主要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指标均要通过国家的督导评估认定。

(一)资源配置方面7项指标。重点评估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具体包括: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二)政府保障程度方面15项指标。具体包括:

1.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8.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1.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三)教育质量方面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每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具体包括:

1.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内容包括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另外,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行为、重点学校或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学习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文件精神,掌握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本地教育发展现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建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召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动员大会,部署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各成员单位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创建项目的管理制度,所有项目均明确时间进度及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0年7月至11月)。到2020年下半年,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标准自查完善;区政府组织自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做好迎接省、市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我区在2020年创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教体、人社、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二)完善投入机制。区政府统筹资金的使用,足额拨付对义务教育优质发展的投入,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发展资金项目及时、足额到位,努力促进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三)明确镇街责任。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明确镇长(主任)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发展的规划、设计及实施工作,用倒计时安排的办法解决存在问题,制订工作方案,夯实学校责任,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强化责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统力协作,相互配合,确实履行好服务教育职责,把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工作。任何单位不得对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创建工作设卡制障,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减免相关费用,提倡捐资助学。

具体责任:

区发改局:负责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和上报工作,及时立项、审批,并下达实施计划。

区财政局: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发展资金的筹集工作,并及时拨付教育体育局,确保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区人社局:按编制充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协同教育体育局做好教师资源整合、编制审查和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区教体局:召集相关会议,协调出台相关文件;督查镇(街道)履行义务教育优质发展职能进行督导检查;发布义务教育优质发展进度、公报和简报;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式发展,强化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小学师生安全;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组织责任督学督促中小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任城、经开区税务局:研究制定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办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交回财政并拨付教育体育局。

区审计局: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工程项目的前期预审及实施工程的审计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宣传报道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创建工作进展,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任城、市中消防大队:负责为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建设项目办理消防手续;指导各学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任城、市中公安分局: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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