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1MB2792953D/2019-2939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_能源_其他
成文日期: 2019-02-20 发布日期: 2019-02-2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绿满乡村”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任政办字〔2019〕10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_能源_其他
成文日期: 2019-02-20
发布日期: 2019-02-2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绿满乡村”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任政办字〔2019〕10号
有 效 性: 0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2019年“绿满乡村”绿化行动实施方案》《济宁市任城区“绿满任城”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任政办字〔2019〕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济宁市任城区2019年“绿满乡村”绿化行动实施方案》《济宁市任城区“绿满任城”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济宁市任城区2019年“绿满乡村”绿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美化乡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2019年“绿满乡村”绿化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镇(街道)村绿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森林乡村和美丽乡村建设为牵动,以镇(街道)村绿化、村庄连接线道路绿化为重点,在全区努力构建“驻地绿化为中心、道路绿化为骨架、水系绿化为亮点、周边绿化为屏障”的镇(街道)村绿化体系。

二、实施原则

(一)规划先行,持续发展。根据不同村庄资源特点、历史文化、乡土民俗和基础条件,科学规划设计,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达到绿化美化预期目标和生态功能、景观效果。

(二)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绿满乡村”绿化行动。

(三)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充分利用现有绿化成效和空点盲区,坚持补绿与添绿相结合,自然形成与人工建设相结合,连接成带与局部提升相结合,建设特色鲜明的乡村绿化体系。

(四)属地实施,严格管护。由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组织和实施,建立绿化长效机制,落实建设管护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以“绿满乡村”带动精品绿化带建设。按照全市“绿满乡村”工作总体部署,2019年我区需完成4个镇(街道)驻地、10个森林乡村示范村、50个森林乡村重点村的绿化提升。按照统一绿化标准,坚持“一村一方案、一村一特色”原则,逐村编制绿化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入村道路、村内主次街道、文化广场、坑塘河渠、农户庭院、空闲地块绿化。同时,统筹实施村庄辖区内宜林地块、农田林网和河流等区域的绿化提升补植工作。

(二)以品牌创建为引领建设森林家园。继续深化“森林乡村、绿色家园”镇(街道)村增绿工程,加快镇(街道)村绿化,不断提升镇(街道)村绿化水平。按照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原则,积极开展省市级森林镇(街道)、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创建活动。到2019年底,新创建市级以上森林镇(街道)2个、森林村庄10个。

(三)以道路绿化为重点提升绿化标准。各镇(街道)要将通道绿化、水系绿化等作为年度“绿满乡村”造林绿化工作的重点,编制“绿满乡村”绿化规划的同时兼顾道路绿化规划。各镇(街道)要组织做好各村庄连接线绿化的土地流转、路基加固、绿化带建设等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辖区内所有村庄绿化达到市级绿化达标村标准,辖区内各村庄连接道路、河流水系、农田林网、宜林荒地全部按标准完成绿化,确保绿化示范区域内形成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带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绿化格局。

(四)以绿色效益理念拓宽森林产业。注重林地湿地等自然风貌保护,抓好以经济林和苗木基地建设为重点的林业富民产业发展,加快生态科普、采摘观光、休闲旅游等绿色生态文化建设。在造林布局、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培训(2019年2月)。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绿满乡村”调查摸底,按照“一村一方案”的原则,编制“绿满乡村”绿化规划;各镇(街道)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对所有村(社区)绿化现状和村庄连接线进行调查摸底,确定绿化实施范围、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依据绿化规划和绿化导则,做好整地、工程招标、苗木采购调运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2019年3月至2019年10月)。牢固树立四季造林理念,将“绿满乡村”绿化行动贯穿全年,2019年3月初所有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启动绿化,3至4月形成高潮,5月底前完成全部镇(街道)村绿化任务,6月-10月进行查缺补漏断档补植。

(三)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2019年11月至12月)。镇(街道)、村(社区)作为“绿满乡村”绿化建设的主体,要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区财政对“绿满乡村”镇村绿化实行奖补政策。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绿化任务,经验收合格的镇(街道)、村(社区),区财政按照绿化实际投入的60%给予资金奖补;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认真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区自然资源局于10月底开始对“绿满乡村”绿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各镇(街道)取得验收报告后,再向区审计局申请绿化资金审计;依据“绿满乡村”绿化验收报告和绿化资金审计报告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绿化奖补资金,未按时完成“绿满乡村”绿化任务、或经验收不合格、资金审计不合格的镇(街道)、村(社区),不予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镇(街道)、村具体负责绿化资金筹集、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将镇(街道)村绿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发挥激励引导作用。要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统筹使用中央、省市区各类项目资金,大力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组建业务指导队伍和工作督导组,分片包干抓服务、抓指导、抓推进。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尊重群众意愿,认真听取群众对“绿满乡村”行动的意见建议,多形式宣传镇(街道)村绿化重要作用和综合效益。结合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新栽植树木权属和收益,将造林绿化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积极发展观光林业、家庭林场、休闲采摘等富民产业,实现生态富民共赢。

(三)完善机制,严格管护。认真研究加强林木管养工作的有效举措,结合环卫一体化,建立镇(街道)村绿化专兼职管护队伍,保护古树名木,保障绿化成效。实行严格的镇村绿化验收制度,提高造林栽植质量和树木成活率。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将镇(街道)村绿化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总体布局和督导考核体系,实行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检查调度制度,定期开展阶段性验收和考核,对任务完成较好的镇(街道)、村(社区)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全区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


附件:1.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绿满乡村”任务一览表

          2.济宁市任城区森林镇(街道)驻地绿化标准

          3.济宁市森林乡村示范村绿化标准

          4.济宁市森林乡村重点村绿化标准


附件1


2019年度济宁市任城区“绿满乡村”任务一览表




附件2


济宁市任城区镇(街道)驻地绿化标准


1.驻地绿化覆盖率30%以上。

2.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2行以上的乔木并适当搭配常绿灌木;次要街道两侧各栽植1行以上适宜的乔灌木;小街巷见缝插绿、能绿尽绿。新栽植苗木选用胸径8公分以上的高大乡土乔木,做到主干挺直、分支均匀、树形优美。

3.周围空闲隙地、沟渠两侧、“四旁”荒地等适宜绿化地段全部植树绿化,因地制宜形成联网成带的围镇林。

4.建设1处以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休闲广场,广场绿化率30%以上。

5.驻地所有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和农户庭院栽植适宜的乔、灌、果、花、藤本等植物。

6.配备专兼职管护人员,树木管护到位、生长良好,未发生重大病虫害,无人畜损毁林木现象。

7.辖区古树名木保护措施落实,未发生移栽破坏古树名木现象。


附件3


济宁市森林乡村示范村绿化标准


1.乡村绿化以珍贵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村庄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70%以上,形成自然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

2.村域范围林木绿化率分别达到25%以上;中心村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建有不少于10米的围村林带,形成乡村森林生态保护屏障;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以上适宜的行道树或种植适宜的花、灌、草;宜林地段全部绿化;建有一处以上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

3.村域内主要道路、水系绿化率均达95%以上。农田林网带控制率达95%以上,无明显缺株断带。

4.80%以上的农户庭院根据群众植树习惯栽植适宜的乔、灌、花、藤本等植物。

5.村域内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

6.制定森林乡村管护规定或相应乡规民约,村内绿化配备管护人员,管护责任落实到位。

7.森林乡村建设纳入村“两委”、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创建年度实施计划,森林乡村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附件4


济宁市森林乡村重点村绿化标准


1.乡村绿化以珍贵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村庄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60%以上,形成自然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

2.中心村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宜林地段全部绿化,新栽苗木不低于3000棵;村外围有条件的建设围村林;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适宜的行道树或种植适宜的花、灌、草;建有一处以上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

3.村域内主要道路、水系绿化率均达90%以上。农田林网林带控制率达90%以上,无明显缺株断带。

4.70%以上的农户庭院根据群众植树习惯栽植适宜的乔、灌、花、藤本等植物。

5.村域内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6.制定森林乡村管护规定或相应乡规民约,村内绿化配备管护人员,管护责任落实到位。

7.森林乡村建设纳入村“两委”、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创建年度实施计划,森林乡村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济宁市任城区“绿满任城”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36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绿满济宁”三年国土绿化行动(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8〕13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区城市品质,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就就全面开展“绿满任城”国土绿化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绿满乡村”三年(2019—2021年)行动和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为抓手,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祉为目标,以保护优先、自然恢复、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加快构建完备的全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努力建设林城相依、林村相依、林水相依的森林城市,塑造“生态任城、绿色任城”良好形象。

二、目标原则

(一)总体目标。着力推进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质量、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和建设森林公园,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2019年完成新造林4000亩、完成村庄绿化60个,新建完善绿色廊道60公里。

(二)主要原则。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植被恢复;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植树造林必须避让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水系绿化、通道绿化、镇村绿化为重点,整体推进全区城乡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镇街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条件和自然环境,采取相应的绿化和管护措施。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导向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大力植树造林,增强发展活力。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国土绿化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性统一。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绿满乡村”行动。按照全区“绿满乡村”绿化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统一绿化标准,坚持“一村一方案、一村一特色”原则,逐村编制绿化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入村道路、村内主次街道、文化广场、坑塘河渠、农户庭院、空闲地块绿化。同时,统筹实施村庄辖区内宜林地块、农田林网和河流等区域的绿化提升补植完善。2019年,全区完成新造林4000亩。

(二)加快绿色廊道建设。以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省道、主要河道为重点,对适宜地区道路和河流两侧一定范围内裸露土地进行植树绿化。对全区境内铁路、公路等通道和车站、港口等重要区域,坚持乔灌草花结合、常绿落叶并重,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新建、扩建道路沿线用地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绿化美化,要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2019年,新建完善区镇(街道)以上生态廊道60公里。

(三)实施农田防护林建设。新建完善高标准农田林网,网格面积控制在200至300亩之间,林带植树不低于2行。原有林网达不到标准或缺株断档的,采用同树种及时进行完善补植。在树种选择上,优先采用深根系、窄冠幅树种,最大限度减少林木对农作物生长影响,实现林茂粮丰。注重选用优良乡土树种造林,实现农田防护和木材生产有机结合。2019年,全区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0000亩。

(四)开展湿地保护修复。以环南四湖大生态带、主要河流湿地生态环境为主体,重点开展自然湿地保护与修复,实施因采煤塌陷形成的次生湿地建设项目,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以梁济运河、洙赵新河、南跃进沟等主要水系森林建设为重点,实施河流水系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工程,水岸林木绿化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进各级湿地公园创建和建设,积极做好各级重要湿地申报工作。到2019年底,全区新增湿地保护与修复面积10000亩,市级以上重要湿地达到5处。

(五)推进森林质量稳步提升。科学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对老化、退化和低效林分进行改造提升,培育更多更好的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精准提升森林多种功能,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对现有森林植被进行提档升级,打造一批绿化、美化、彩化的景观林带。2019年,抚育中幼龄林10000亩。

(六)增强森林管护能力。深入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建立集监测预测、检疫预灾、防治减灾、应急反应于一体的区、镇(街道)两级防控体系,最大限度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做到有虫不成灾。坚持依法管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行为。全区林地湿地征占审批率达到99%,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涉林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机制。各镇(街道)、部门要把国土绿化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统筹安排和协调工程任务分解、资金筹措、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等。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支持,加大区级资金投入力度和各级涉林资金整合使用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督。引导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

(三)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成果贡献。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鼓励林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进行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建立科技示范园。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平台,运用林地“一张图”管理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资源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林业良种培育,强化种苗保障,提高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丰富森林文化内涵。

(四)创新工作机制,调动经济主体。推动林地经营权交易市场建设,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支持农户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开展林权流转。积极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五)严格落实责任,社会广泛参与。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责任机制,同步推进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的创面植被恢复。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绿化监督制度,工程主管部门要监管绿化和植被恢复情况。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建立“互联网+植被”等植树信息服务平台,支持社会各界和适龄公民通过捐资捐建、认管认养、爱绿宣传、购买碳汇等方式参与植树活动、履行植树义务。探索建立多样化义务植树基地,推广村企结合、单位联合、军民共建等植树模式。落实相关部门绿化责任,明确国土绿化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按期实现绿化美化。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国土绿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国土绿化任务落到实处。严格兑现奖惩,区政府对国土绿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影响整体工作的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 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国土绿化行动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国土绿化行动任务分配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8000023 鲁公网安备 37080202000100号 鲁ICP备050212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