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8-31
发布机关: 济宁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重大政策和项目全周期跟踪问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财绩〔2020〕10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8-31
发布机关: 济宁市财政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重大政策和项目全周期跟踪问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财绩〔2020〕10号
有 效 性: 0

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重大政策和项目全周期跟踪问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财绩〔2020〕10号 


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济宁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有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选择部分市级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试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市级重大政策和项目全周期跟踪问效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济宁市财政局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级重大政策和项目全周期

跟踪问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重大政策和项目制定、实施的精准度,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根据《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市级重大政策和项目全周期跟踪问效机制(以下简称“全周期跟踪问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必要性

(一)实施全周期跟踪问效,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要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及时跟踪评价政策、项目实施成效。市级重大政策和项目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主要载体,资金体量大、社会关注度高,通过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及时纠正政策实施中存在的偏差,有利于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

(二)实施全周期跟踪问效,是落实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市级大力推进预算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将专项资金分配权赋予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动态跟踪政策进展和实施情况,将跟踪结果及时进行反馈,督促整改,不仅有利于夯实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更有利于财政和业务部门协同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破解事后评价结果应用滞后的难题,确保预算管理改革后资金能接得住、用得好,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三)实施全周期跟踪问效,是健全完善财政政策体系的有效手段。重大政策和项目是党委、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的重要政策工具,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直接关系财政支撑保障作用发挥。通过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并依据跟踪结果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的结构配比、支出政策设计、分配使用方式等作出相应改进优化,可有效解决当前财政支出结构固化、资金分配路径依赖、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更好凝聚政策和资金两个合力,促进重点事业加快发展,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二、主要原则

(一)绩效导向。将全周期跟踪问效与合规性监督检查区分开来,重点关注重大政策实施效果和改进路径,着力提升政策设计和资金使用两个有效性,使绩效理念和方法贯穿于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

(二)持续跟踪。在政策实施周期内,根据政策实施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跟踪问效,对重大政策实施全生命周期持续管理,寻标对标省内外类似政策和项目先进管理经验,促进提升重点支出政策绩效。

(三)统筹兼顾。全周期跟踪问效既关注预算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关注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既关注当期预算执行和预期绩效实现情况,又着眼重构和再造放大政策实施效果的长效机制。

(四)约束有力。将全周期跟踪问效结果与当年预算执行、次年预算安排挂钩,与调整政策、改进管理、优化流程有机衔接,推动形成预算绩效管理与重点事业融合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2020 年市级预算确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和科技专项资金、实施鲁西科学发展高地人才支持计划及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资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居家养老示范区建设项目、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等4个政策和项目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具体任务见附件),对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机制及政策资金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财政政策设计和审核、年度预算安排及执行调整、资金管理机制持续优化的重要参考,促进政策实施与预算活动有机融合。

四、主要内容

(一)政策落实情况。根据重大支出政策清单,对照设定的长期和年度绩效目标,逐项跟踪政策具体落实情况,具体包括:一是政策实施情况。重点关注政策执行是否与绩效目标一致,政策预计效果的实现进度及趋势,政策产出的完成进度及趋势,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趋势等。二是政策目标预期实现情况。通过对政策所含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完成进度等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政策实施的预期绩效与实现可能作出总体研判。三是政策可持续性情况。重点关注政策实施环境变化情况,结合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情况,分析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提出政策终止、优化调整、加力增效的针对性建议。

(二)预算执行及资金配置情况。一是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资金拨付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二是预算资金配置情况。主要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支出结构的合理性、相关领域现行支出政策的有效性等,研究提出进一步优化相关领域财政资金结构性配置的意见建议。

(三)管理使用有效性情况。主要跟踪重大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分配方式、使用机制、管理程序是否充分有效,包括但不限于:1、不同政策资金因素法与项目法的更优管理方案;2、宜因素法管理资金涉及因素和权重的科学选取与配置;3、宜项目法管理资金涉及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竞争立项等使用机制的最佳实现方式;4、相关政策实施资金投入有无市场化替代路径;5、财政与金融政策手段融合联动的解决方案等,结合评估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广泛借鉴外省市先进做法,研究提出改进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建议。

(四)其他需要跟踪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到期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等,同时,面向省内外对领域内政策设计、管理机制等开展持续寻标对标,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对比分析,建立起常态化的专业政策信息储备供给机制。

五、组织方式和工作分工

全周期跟踪问效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采取“1+1”跟踪评估模式,每项政策均由市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各方主要职责是:

(一)市财政部门。负责全周期跟踪问效牵头组织工作;拟订全周期跟踪问效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牵头制定全周期跟踪问效重大政策和项目年度清单和评估重点;具体实施全周期跟踪问效;做好跟踪问效结果应用。

(二)市主管部门。负责全周期跟踪问效配合工作;根据评估要求及时提报重大政策和项目总体目标、预算执行等相关绩效信息;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研究提出涉及优化资金分配使用、改进管理机制的评估需求;按要求做好全周期跟踪问效结果应用。

(三)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全周期跟踪问效;按要求制定全周期跟踪问效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绩效跟踪信息,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分析,撰写全周期跟踪问效报告;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

六、跟踪问效流程

按照“全面跟踪、定期报告、闭环管理”的原则,全周期跟踪问效按以下流程开展:

(一)启动阶段(8月下旬)。市财政部门制定出台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市主管部门确定全周期跟踪问效重大政策和项目清单及评估重点,其中2020 年将政策落实情况作为评估重点。

(二)准备阶段(9月中旬)。第三方机构根据相关政策和项目的特点,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跟踪评估内容,制定具体的评估方案,由市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定。评估方案应包括评估内容、评估目标、评估方式方法、评估结论以及所需资料清单等内容。

(三)中期跟踪(11月15日)。重点是跟踪政策和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完成及预期实现情况。1、主管部门自评。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对1—9 月份执行情况开展自评,于10 月初形成评价报告。2、实施跟踪。第三方机构根据确定的年度跟踪评估方案,全面收集有关数据和资料。在收集分析绩效信息的基础上,结合部门自评情况,通过开展现场和非现场调研,采用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式,对1—9 月份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3、评估报告。第三方机构结合综合评估,于11月上旬提交跟踪报告,报市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跟踪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对象基本情况介绍、评估所采用的方式方法、评估的主要内容及结论、相关建议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等内容。报告撰写应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4、结果应用。市财政部门根据跟踪评估报告,分类提出结果应用意见,于11月15日前反馈业务主管部门。评估结果作为当年预算调整、次年预算安排、绩效目标设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总体评价(次年1月底)。重点是评价政策和项目全年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执行完毕,主管部门对全年执行情况开展自评。第三方机构结合中期跟踪情况和全年执行信息,对政策和项目全年落实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于次年1 月中旬提交评价报告,报市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根据全年评价报告于1月底前反馈业务主管部门,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优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上述流程在政策实施期内,根据政策实施周期持续开展。政策执行期满后,对照绩效目标,对政策和项目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延续执行、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财政部门要发挥好全周期跟踪问效的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沟通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情况调度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业务主管部门要配合做好评估工作,及时提报相关资料,按要求做好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第三方机构要配备精干力量,保持团队成员相对固定,加强跟踪评估方式方法研究,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工作。

(二)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全周期跟踪问效工作定期会商制度,由市财政部门召集,市业务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集体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周期跟踪问效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经验总结。对重大政策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是一项全新的、系统性工作,各方要注重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查找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周期跟踪问效工作模式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附件:2020 年市级全周期跟踪问效任务清单


附件

2020 年市级全周期跟踪问效任务清单



序号

政策(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预算管理科室

备注

1

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和科技专项资金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科教和文化科


2

实施鲁西科学发展高地人才支持计划及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资金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科


3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居家养老示范区建设项目

济宁市民政局

社会保障科


4

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项目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经济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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