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文物
成文日期: 2009-09-22 发布日期: 2009-09-22
发布机关: 微山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微政字〔2009〕70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微山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文物
成文日期: 2009-09-22
发布日期: 2009-09-22
发布机关: 微山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微政字〔200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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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微政字〔2009〕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游度假区、南阳古镇旅游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业,各驻微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微山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微山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09年9月22日


附件:

微山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

1、伏羲庙(1992年6月12日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伏羲庙大殿大门中心为基点(东经:116°48′26.4″,北纬:35°07′47.5″),东40米,北225米,西92米,南75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00米以内。

2、仲子庙(1992年6月23日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仲子庙大殿(卫圣殿)大门中心为基点(东经:116°41′30.4″,北纬:35°14′14.6″),东91米,北25米,西37米,南25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3、微山岛古墓群(1977年12月23日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⑴微子墓

保护范围:以墓中心为基点(东经:117°13′16.6″,北纬:34°39′34.2″),四面各8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⑵张良墓

保护范围:以墓中心为基点(东经:117°13′15.3″,北纬:34°39′07.6″),东、西各45米,北30米,南7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缘线(除北面外)50米以内。

⑶目夷君墓

保护范围:以墓中心为基点(东经:117°14′22.2″,北纬:34°39′39.0″),四面各35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⑷墓前村汉墓群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7°13′13.4″,北纬:34°39′13.3″),东、西各150米,北200米,南10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缘线(除南面外)50米以内。

⑸万庄汉墓群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7°12′59.1″,北纬:34°39′14.9″),东、西各150米,北260米,南8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4、尹洼遗址(1992年6月12日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7°04′46.9″,北纬:34°55′47.3″),东50米,北300米,西250米,南5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00米以内。

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

1、部城遗址(1985年4月17日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7°06′25.4″,北纬:34°48′12.2″),东至运河,北60米,西60米,南95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2、大辛庄古墓群(2001年3月1日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6°49′27.9″,北纬:35°07′29.2″),东至微山滕州交界处,西400米,北300米为南沿,北100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西、南、北面各50米以内。

3、独山古墓群(1985年4月17日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6°44′43.7″,北纬:35°06′04.6″),东300米,北150米,西200米,南5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4、官口村隋唐佛教遗址(2001年3月1日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7°07′42.3″,北纬:34°51′25.3″),东400米,北200米,西100米,南3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5、欢城遗址(1985年4月17日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7°04′49.5″,北纬:34°53′41.1″),东300米,北300米,西500米,南30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6、火山古墓群(1985年4月17日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6°44′20.6″,北纬:35°12′05.5″),东400米,北1000米,西50米,南5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7、李堌堆遗址(1985年4月17日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7°07′30.0″,北纬:34°49′31.3″),东70米,北300米,西230米,南5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8、两城古墓群(1985年4月17日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6°43′45.3″,北纬:35°08′08.0″),东500米,北3000米,西300米,南30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00米以内。

9、堂台遗址(1985年4月17日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6°44′37.6″,北纬:35°11′51.9″),北50米,西10米为东沿,西300米为西沿,南5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10、王庄古墓群(2001年3月1日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东经:117°07′03.5″,北纬:34°49′03.4″),东100米,北100米,西300米,南1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20米以内。

11、昭庆寺遗址(1985年4月17日被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为基点(东经:117°05′25.9″,北纬:34°49′03.7″),四面各6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

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

1、清代钱庄(2005年7月28日被微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沿院落建筑分布范围最外点四向构成的闭合区域向外延伸1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5米以内。

2、康熙御宴房(2005年7月28日被微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沿门房的前墙、东山墙和配房的后墙、北山墙构成的四方形闭合区域向外四面延伸1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5米以内。

3、堂房(2005年7月28日被微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沿堂房建筑分布范围最外点向外延伸1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5米以内。

4、马家旗杆(2005年7月28日被微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沿马家旗杆院分布范围最外点向外延伸1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5米以内。

5、梁祝墓及墓碑(2005年7月28日被微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基点(北纬35°13′36.2″,东经116°43′54.6″)东西各80米,南40米,北12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70米,西86米,南北各80米以内。


主题词:文化  文物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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