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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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机关: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路长制的实施意见 | ||
发文字号: | 嘉政办字〔2021〕6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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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机关: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路长制的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 嘉政办字〔2021〕6号 |
有 效 性: | 0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建立路长制的实施意见
嘉政办字〔2021〕6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公路在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快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6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6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建立路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四好农村路”和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以构建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一路一长”的要求,建立县、镇、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创建“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环境,为全县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路长制管理制度,全县公路得到有效管理保护,管理体系得到健全完善,管理能力得到规范提升,全县经济社会与公路管护协调发展,县域内各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服务状态,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实施范围。本方案所指的公路包含嘉祥县公路统计年报(2020年年底)数据库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共计1966.9 公里,其中国道18.1公里,省道82.2公里,县道 190.4公里,乡道438.7公里,村道1230.4公里,专用道路7.1公里。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法律知识宣传
各级路长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公路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增强群众爱路、护路、养路的意识。(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参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二)做好项目建设协调保障
各级路长要主动做好公路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加强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要严肃查处非法设置路障、阻挠施工等行为,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要依法从严打击,为公路项目工程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路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三)强化公路日常养护管理
1.加强镇街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建设。镇街路长要协调建立路长制办公室等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工作台账,做到“一路一长、一路一档”。(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建立农村公路护路员制度。按村(社区)为片区确定农村公路护路员,由镇街负责招募、管理和考核。农村公路护路员执行日常养护、路政巡查,负责道路病害、安全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及上报,监督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3.积极推进国省道、县道专业化养护。围绕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目标,在国省道、县道实行“公司+道班”养护模式,将日常养护、小修保养承包给专业养护公司,签订养护合同,落实管养目标,提升养护质量,积极创建文明线路和平安公路。(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牵头,县财政局参与)
4.开展乡村道常态化养护。在农村贫困户、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中选聘乡村道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划段包干、责任到人,开展日常性养护整修和清扫保洁。乡、村路长和镇街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对辖区内乡村道定期组织巡查,确保乡村公路有人管、有人养。(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四)建立健全公路管护信息化机制
推进公路大数据建设,各级路长、护路员要利用手机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完成路况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初报、续报、终报等流程,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各级路长要通过信息化平台,随时掌握农村公路基础数据,直接指导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加强互联网、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建立数据采集、处理的长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五)推进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融合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网点、电商、农民合作社等多种服务功能,促进县、镇、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路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嘉祥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六)全面开展公路绿化美化工作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做好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宜林路段做到不留空白,按照《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树木及时更新采伐。(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
(七)深化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1.严格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在法律规定的公路边沟范围内不得进行建房、临时搭建等违章活动;在法律规定的公路桥梁范围内不得进行采砂、取土、倾倒废弃物等活动。各级路长要监督落实公路两侧建筑物报批审批的制度规定,督促做好排水工作,完善公路边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牵头,县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嘉祥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2.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各级路长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制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乱堆乱放、以路为市、乱摆摊点、开山炸石、施工车辆抛撒、遗漏砂石料污染公路等占用公路、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埋(架)设各种管线、开设平交道口、挖沟引水等各类破坏、侵害公路产权的问题,以及公路沿线非法采石厂、砖瓦窑、加水洗车点、非公路标牌上路、马路市场、路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每季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农村公路环境整洁、安全畅通。(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嘉祥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3.强化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各级路长要组织开展治超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要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要求,建立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市生态环境嘉祥分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
(八)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各级路长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公路防汛“四个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
三、组织体系
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路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
(一)分级设立路长。县级设立总路长,由县长担任,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为副总路长,并兼任县域重要公路县级路长。县级路长管理责任区域分别明确一个部门(单位)为联系单位,所涉及镇街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相应路长。
各级要设立路长制办公室,县路长制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设路长和副路长,路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路长由党委、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担任;村(居、社区)设路长和副路长,分别由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居、社区)委员会主任及村(居、社区)“两委”其他成员担任。
对2020年以后新建设的公路,按照目前公路管理体系,及时纳入县、镇、村路长制管理范围,设置路长,加强管理。
(二)建立协作会议制度。县、各镇街分别建立路长制协作会议制度。县级路长制协作会议由总路长、副总路长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相应镇街、村级路长参加。镇级路长制协作会议责任单位由同级党委、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县、镇路长制协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重大事项由总路长、副总路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县级路长制协作会议责任单位为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干部执行力评价中心、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嘉祥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等单位组成。各责任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及1名联络员。
(三)工作职责。县总路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公路管理保护和全县路长制工作,对全县各级路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县副总路长负责协助总路长组织领导全县公路管理保护和全县路长制工作。县级路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公路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路长制办公室负责路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镇街、村(居、社区)路长和副路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公路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基层护路组织体系,加强爱路护路宣传、日常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治理、公路绿化美化、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管理等,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级路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由本级路长会议确定。县级路长制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附后。
四、工作安排
2021年4月启动路长制工作,4月底前出台全县路长制实施方案;8月底前,镇街出台路长制工作方案,明确辖区乡村道路长,成立镇街路长办公室;9月底前,出台县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牵头的县有关部门就牵头事项提出专项实施方案;10月底前,镇街出台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12月底前,建立覆盖县、乡、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2022年底,路长制工作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
五、资金来源
(一)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国办发〔2019〕45号文件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通过整合省、市级涉农资金及相关资金渠道,加大公路管理养护投入力度。确保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财政局牵头,县审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二)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创新资金筹措办法,鼓励镇街将各村符合规划的闲置的建设用地复耕土地出售,利用挖潜土地指标(增减挂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盘活闲置集体资产,将村庄空闲宅基地、空闲土地承包出去,村集体搞种植、养殖,所得收入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等公益事业。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采取社会集资、企业捐资、群众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农村公路管养经费投入。(县财政局牵头,县审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参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路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创新公路管护体制机制。各级路长是相应公路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担负起公路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各级路长制办公室要明确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将路长确定事项真正落到实处。建立路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总路长、副总路长、路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路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路长制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路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路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各镇街每年底前将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并抄送县路长制办公室。
(二)全面宣传发动。2021年10月底前,在全县公路显著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向社会公示路段路长和责任人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增加社会各界共建共享责任意识和共同参与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手机报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管理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典型示范;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损坏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的推进实施创造条件。
(三)严格督导考核。根据路长制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以日常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治理、公路绿化美化、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管理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县路长办会同县干部执行力评价中心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社会监督、评先树优等方式,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公路路域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嘉祥县县级路长名单
2.嘉祥县县级路长设置及联系单位
3.嘉祥县县级路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嘉祥县县级路长名单
总 路 长:朱瑞显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路长:李守华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宫 磊 县政协主席
吕心愿 县委常委、副县长
宋振华 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级路长:王德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彦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建广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化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宁瑞锋 县政府副县长
赵 健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张艳丽 县政府副县长
朱亚峰 县政府副县长
马 雷 县政协副主席
张克环 县政协副主席
孙善坤 县政协副主席
卢媛媛 县政协副主席
国洪恩 县政府党组成员、干部执行力评价中心主任
附件2
嘉祥县县级路长设置及联系单位
道路名称 | 起讫点及长度 | 路 长 | 联系部门 |
京澳线(G105) | 起点:任城区嘉祥界 讫点:嘉祥金乡界 长度:7.65 km | 李守华 | 县公路局 |
连固线(G327) | 起点:嘉祥县酒厂路口 讫点:嘉祥巨野界 长度:10.4 km | 宫 磊 | 县财政局 |
汶金线(S244) | 起点:汶上县南旺 讫点:汶上县南旺 长度:52 km | 吕心愿 | 县发改局 |
临鄄线(S319) | 起点:济宁嘉祥界 讫点:嘉祥郓城界 长度:38.5 km | 宋振华 | 县交运局 |
王固堆-阿城 | 起点:G105(金屯镇驻地南) 讫点:共建路(满硐镇驻地北) 长度:16.154 km | 王德华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北徐庄-飞机场 | 起点:北徐庄 讫点:S244路口(旅游路) 长度:19.339 km | 陈彦君 | 县水务局 |
满硐-巨野 | 起点:S244公庄路口 讫点:济宁巨野界 长度:4.61 km | 孙建广 | 县委编办 |
金屯-仲山 | 起点:机场高速下道口 讫点:洙赵新河南河堤嘉祥巨野界 长度:26.679 km | 张化陨 | 县审计局 |
黄垓-滨河路 | 起点:大黄线 讫点:学田村南 长度:14.672 km | 宁瑞锋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滨河大道 | 起点:汶上嘉祥界 讫点:嘉祥汶上界 长度:4.808 km | 赵 健 | 县公安局 |
起点:汶上界 讫点:大张楼镇 长度:4.61 km | |||
起点:大张楼镇 讫点:梁山汶上界 长度:2.194 km | |||
梁宝寺-徐集 | 起点:梁宝寺 讫点:嘉祥与梁山界 长度:4.748 km | 张艳丽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红旗煤矿至 滨河大道 | 起点:S319交叉口 讫点:坑塘 长度:8.666 km | 朱亚峰 | 市生态环境局 嘉祥县分局 |
嘉祥-梁垓 | 起点:S319(钱庙) 讫点:梁海 长度:5.663 km | 马 雷 | 县司法局 |
嘉祥-喻屯 | 起点:G327(南外环) 讫点:洙水河南岸任城界 长度:21.861 km | 张克环 | 县农业农村局 |
焦城-满硐 | 起点:S244(纸坊焦城) 讫点:满硐 长度:14.137 km | 孙善坤 | 县应急管理局 |
新营-老僧堂 | 起点:新营村出口 讫点:郓城界 长度:20.474 km | 卢媛媛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大山头-黄垓 | 起点:邵官屯村入口 讫点:赵庄村入口 长度:30.193 km | 国洪恩 | 县干部执行力 评价中心 |
附件3
嘉祥县县级路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公路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县委编办负责落实县级路长制有关工作协调机制及路长制办公室设置;指导各镇街路长制办公室设置工作。
县干部执行力评价中心负责对路长制开展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及时督导,并纳入干部执行力评价范围。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路长制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制定路长制工作激励政策并监督实施。
县审计局负责对公路管理保护工作实施审计监督;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果提报县委组织部和县路长制办公室。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加强超限超载行为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协调相关部门、镇街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水毁塌方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各镇街路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农村公路的新建和提升改造,做好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做好全县路长制推动工作。
县公路局负责国省道的日常养护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负责监督管理路长制资金的专项管理,严格审定用款计划和开支标准。
县公安局负责公路管理违法行为的立案侦查工作,依法打击涉路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公路建设国土审批。在公路、交通部门制定公路建设规划时,积极配合,严守生态红线,做到不占用或少占用生态公益林、水源地保护区、各类保护小区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等各类林地;加强依法使用林地的政策法规宣传,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指导工作;查处公路建设项目非法占林地的违法行为;负责开展城镇、村庄规划临路界限的划定工作;落实规划公路资源论证的有关要求。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公路沿线镇街、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建房管理;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联合相关单位整治公路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占路为市等违法行为和治理城市道路的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环境的行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助公路行政执法工作、公路安全生产、控违拆违、环境保护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抓好沿路沿线秸秆禁烧工作,配合交通执法大队加大对农业机械车辆设备擅自行驶并损坏公路行为的查处力度;劝导群众不要在公路上打谷晒场。
县水务局负责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协助做好公路建设规划选址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负责开展排入公路控制区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县司法局负责对公路管理保护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配合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公路管理保护联合执法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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