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成文日期: 2010-05-19 发布日期: 2010-05-19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星级社区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人社发〔2010〕38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成文日期: 2010-05-19
发布日期: 2010-05-19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星级社区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人社发〔2010〕38号
有 效 性: 0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星级社区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济人社发〔2010〕3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济宁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星级社区考核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联系。

星级社区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级,三星级社区由街道(乡镇)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四星级和五星级社区由街道(乡镇)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考核标准为基本条件加对应星级指标,考核评分在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5-94分为“良好”等次,75-84分为“合格”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社区,可以申请提高星级等级,普通社区可以申请三星级。连续两年考核在75分以下的,降低一个星级标准,其中三星级社区降为普通社区。

社区考核评分工作,由市、县(市、区)退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半年初评和年底总评。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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