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文化
成文日期: 2009-09-01 发布日期: 2009-09-01
发布机关: 泗水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发文字号: 泗政发〔2009〕20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泗水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文化
成文日期: 2009-09-01
发布日期: 2009-09-01
发布机关: 泗水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发文字号: 泗政发〔2009〕20号
有 效 性: 0

泗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泗政发〔20092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批准县文化局确定的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50处),现予以公布。

为更好的保护我县文化遗产,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和原则,认真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的各项保护管理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泗水县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


泗水县第二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5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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