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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8-10 发布日期: 2022-08-10
发布机关: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济宁市“优秀兵支书”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退役军人字〔2022〕41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8-10
发布日期: 2022-08-10
发布机关: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济宁市“优秀兵支书”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退役军人字〔202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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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济宁市“优秀兵支书”

评选活动的通知

济退役军人字〔2022〕41号


各县 (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党工委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太白湖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宁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党群工作中心,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持续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营造尊崇退役军人浓厚氛围,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等工作实践中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济宁市“优秀兵支书”评选活动。

一、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秀兵支书”评选宣传工作。

二、评选范围

全市担任城市社区、行政村党组织书记的退役军人。

三、推选数量

评选城市社区“优秀兵支书”5名、行政村“优秀兵支书”15名。

四、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坚强有力。所在村(社区)党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员干部素质过硬,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党建文化氛围浓厚。

3.工作业绩突出。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带富致富有思路、有成效,在乡村振兴、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得到广泛认可,任现职满2年。

4.密切联系群众。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在群众中有威信,所在村(社区)近2年没有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问题。

5.退役军人工作扎实有效。凝聚退役军人力量,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经济建设、社会治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关爱退役军人,弘扬军的气质文化,营造尊崇退役军人氛围。

6.作风素质过硬。坚持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7.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

(4)发生违法案件,或受过刑事处罚。

五、评选程序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市、区)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深入挖掘优秀“兵支书”先进典型,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报送城市社区“兵支书” 1名、行政村“兵支书”2名。报送前须征求当地纪委监委机关、法院、公安机关、信访部门意见。推荐材料包括《 济宁市“优秀兵支书”推荐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2000字左右事迹资料,蓝底正面二寸免冠照和体现先进事迹的相关照片(照片报送电子版);纸质版(以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和电子版资料于8月15日前报送。

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查,综合人员类型、事迹典型等因素确定名单,并向社会集中公示。依托济宁广播电视台,举办“优秀兵支书”发布仪式,组织开展“优秀兵支书”专题访谈栏目,并在市内主要媒体广泛宣传。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方式:0537-2313622

电子邮箱:tyjrswj-qywh@ji.shandong.cn

附件:1.济宁市“优秀兵支书”推荐表

2.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8月1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济宁市“优秀兵支书”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二寸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学 历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入伍时间


退役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





县(市、区)委组织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委宣传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姓名:          电话:

 

 

填表说明

 

1.“照片”一栏,纸质版材料可直接彩色打印。

2.“籍贯”填写 xx 市 xx 县(市、区)。

3.涉及时间填写,精确到月份,如“1949.12”。

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一栏,填写全称,如xx 市 xx 县(市、区)xx 街道xx 村党支部书记。

5.“通讯地址”一栏,精确到所在街道、门牌号或者所在村。

6.“获得奖励”一栏,填写格式如,**年*月,被**授予**称号;**年*月,被**评为**;**年*月,荣获**。

7.“简要事迹”一栏,请进行准确提炼概括,限制在300字以内,2000字详细材料附后。

8.“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姓名、电话”一栏,请确定1名长期负责典型宣传的工作人员,填写相关信息。

9.正文采用四号仿宋字体。


附件2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及职务:                          

监委

机关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法院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公安

机关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信访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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