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7-26 发布日期: 2023-07-26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任政办字〔2023〕24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7-26
发布日期: 2023-07-26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任政办字〔2023〕24号
有 效 性: 0

济任政办字〔2023〕24号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济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41号),结合我区实际,对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务公开是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治理能力的一项制度安排,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都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发挥领导小组作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要抓好人员梯队建设,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稳定;按需求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业务培训、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重点,认真对照《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制定本部门(单位)、本镇(街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济宁市任城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具体要求

完成时限

一、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一)围绕稳经济、促活力强化公开

区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12月底前

区商务局

推动外贸固稳提质,实时发布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加大解读力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环境。

12月底前

区国金局

区发改局
区工信局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落实各项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抓好政策公开及全面解读。

12月底前

区审计局

深入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开上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12月底前

区发改局
区工信局

区国金局
区财政局

区科技局

区人社局

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加强省“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系列政策包的宣贯和解读。

12月底前

(二)围绕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强化公开

区人社局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等信息公开。

11月底前

区教体局

推进义务教育“双减”信息公开,加大适龄儿童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

11月底前

区教体局

加强民办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推进办学资质等信息集中公开。

11月底前

区民政局

动态公开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11月底前

区住建局

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及时公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做好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

11月底前

区卫健局

区民政局

加大养老托育有关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

11月底前

区教体局
区卫健局
区发改局
国网任城供电公司

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能源等行业区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加强纵向指导和业务培训,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完善本领域公开目录。定期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专项评估,加强对网站栏目设置的监督指导,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及时更新。

11月底前

(三)围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公开

区工信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围绕高端装备产业、新材料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建成投产一批重点项目。

12月底前

区工信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大力实施技改强链工程,启动开展“技改提升年”活动,编制工业技改项目导向目录,建立动态技改项目库,重点突破总投资144亿元的60个技改项目。

12月底前

区工信局、区大数据中心,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加快数字经济和制造业深度融合,数字赋能企业300家以上,推动10家企业上云。开工建设中建·济宁智造港,建设绿色工厂2家,完成7家企业数字化改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突破60亿元。

12月底前

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深化干部助企攀登,新增“四上”企业200家以上,新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企业10家以上。

12月底前

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济宁市土地储备和规划事务中心任城事务部、区商务局、区国金局、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运河新城建管中心、国网任城供电公司,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加快济北新区、运河新城和老城区协调发展,高标准实施基础设施“七网”建设,推动空间布局、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持续增强主城区首位度,加快都市区融合发展。

12月底前

区商务局、区发改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强化有效投资新举措,实施“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实施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行动。

12月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涉农镇(街道)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加快发展都市型农业,新建5.5万亩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总产量不低于7亿斤。培育、做大、做强农业产业集群,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

12月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各涉农镇(街道)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10公里,完成32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涉农镇街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12月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国金局,各涉农镇(街道)

努力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新增齐鲁富民贷、鲁担惠农贷2.5亿元,推动涉农信贷资金稳定增长。实施“任才回乡”工程,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农民队伍。

12月底前

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实现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

12月底前

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经开区税务局、任城区税务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引进科研院所3家以上,新认定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和双创载体5家以上。力争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30家以上,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到34%以上。

12月底前

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工信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汇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出台人才新政“双10条”,实施“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做强“运河之都·智汇任城—名校人才直通车”引才品牌,做实“青年见习”“三支一扶”等引才项目。

12月底前

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打造街巷游线路、商购游线路、研学游线路精品旅游线路。开展文化惠民演出、群众文化、非遗“进校园、进景区、进场馆、进商圈”等活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径。

12月底前

区卫健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建优建强公共卫生体系,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标创优,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形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

12月底前

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持续筑牢安全生产底线,紧盯建筑施工、燃气、煤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应急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2月底前

区财政局、区国金局、区住建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高度关注重点企业“两链”风险,加强房产预售资金监管。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守牢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

12月底前

二、推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提质增效

(四)持续深化政策集中统一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

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进一步深化区级政府文件库建设,规范录入各类政府文件,做到一库全收、上下贯通。

12月底前

区政府办公室

做好各类政府文件分级分类展示工作,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在政府文件库中增加特色主题分类,提升查阅便利性。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做好文件库动态更新,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在网站公开的政府文件,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以企业“点餐”、政府“配餐”的方式,打造政策文件包,依托相关惠企服务平台,加强政策精准公开。

12月底前

(五)持续深化政策高质量解读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明确解读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深化解读内容,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创新解读形式,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解读。

12月底前

(六)持续深化舆情回应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出台重大政策,要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相关部门单位、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解读。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确保涉及本部门单位、本镇(街道)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应。

12月底前

三、推进决策公开深化公众参与

(七)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

区司法局

按照“科学、民主、依法、公开”的原则,根据区政府部门、政府派出机构和各镇(街道)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编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

12月底前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12月底前

(八)深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持续深化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年内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部门单位会议、镇(街道)会议不少于1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12月底前

(九)深入开展政策评价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本部门单位、本镇(街道)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政府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各部门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原则上不少于1次,各镇(街道)不少于2次。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2023年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12月底前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

(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12月底前

(十一)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直接融合应用,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综合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村(居)民微信群、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图书馆、电影下乡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

12月底前

(十二)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具备条件的数据高水平开放。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完善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加强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升网站搜索精准度。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等平台的网民留言。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管理。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发掘优秀账号,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探索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无缝交换,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

12月底前

(十三)高质量办好政府公报和政务公开专区

区政府办公室

切实发挥政府公报权威标准文本作用,高标准做好编撰和赠阅工作。同步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丰富政府公报内容,将重要政策解读材料和部门重要文件纳入选编范围。

12月底前

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

进一步强化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推进公开和基层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

12月底前

(十四)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

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运河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

持续深化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12月底前

区自然资源局

深入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土地征收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压力,及时细化公开已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信息。

12月底前

区政府办公室

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单位、镇(街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平台,设置归档、答复时限提醒、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信息化办理。

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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