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3-06831 | 主题分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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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23〕73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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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司法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23〕73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
济政字〔2023〕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于2023年9月1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注重协调联动,确保行政复议法全面、正确贯彻实施,为法治济宁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狠抓落实,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一)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体系。要对照新规定新要求及时做好立改废等工作,健全完善配套相关制度,对与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发挥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提出意见的职能作用。
(二)优化完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准确把握行政复议法关于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及复议前置的规定,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文书的诉权告知。进一步调整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自2024年1月1日起,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及其派出机构、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及其派出机构、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勤务大队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任城区人民政府管辖;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及其派出机构、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兖州区人民政府管辖。
(三)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要把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行政复议岗位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确保基层行政复议人员数量满足行政复议法关于听证工作最低4人的要求,使行政复议队伍能力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着力推进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行政复议人员管理,完善行政复议职业保障激励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保持行政复议队伍稳定性。
(四)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用。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挖掘儒家“和为贵”思想文化内涵,将复议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综合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将更多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加强与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工作联动,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衔接配合,通过行政复议实现对行政争议的前端调处和源头预防,做深做实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五)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要落实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调查取证、听取意见、听证等程序要求,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类案规范,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要认真履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明确的法定职责,树牢质量意识,把好案件核查关、法律适用关、文书质量关,确保办案质量全面过硬。依法办理涉行政协议、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等新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重大案件亲自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审理公平正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要加大指导力度,深入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用好用足行政复议纠错决定、意见书、约谈、通报批评、抄告等制度,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的法定责任,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把行政行为置于行政复议有力监督之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办事。要将行政复议监督作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贯通形成行政复议监督与法治督察、执法监督、行政诉讼的协同合力,要能动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督”作用,做好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后半篇文章”,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的广度、力度、深度,使行政复议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七)提升行政复议保障水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满足行政复议工作需要。加强行政复议立案大厅、听证室、调解室等业务用房建设,根据工作需求保障办案设施装备。
三、加强领导,确保行政复议法落地见效
各级政府要重视行政复议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协同推进行政复议法落实落地,提升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把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重要内容,确保行政复议法各项规定准确、全面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成效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要将行政复议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把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内容。要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行政复议听证或案件讲评活动。要加强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将行政复议法作为普法重点内容,组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掀起全社会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的热潮,为行政复议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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