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3-06833 | 主题分类: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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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23〕76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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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23〕76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宁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字〔2023〕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宁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国土生态空间,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提升全市森林生态资源总量、质量和功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3〕89号)要求,济宁市积极融入山东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突出国土绿化和耕地保护协调推进,采取优化分区布局、挖掘绿化潜力、实施示范工程、创新政策机制等综合措施,推动绿化空间布局不断优化,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功能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逐步完善,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济宁提供良好的生态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布局。立足济宁实际,以国家、省重大战略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底图,科学构建生态格局。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节俭务实开展林草植被保护修复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重点突破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核心区域保护修复,统筹解决好国土绿化与耕地保护红线、农田防护林建设与粮食安全、城镇绿化美化与建设用地等矛盾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按照政府主导、政策引领、社会参与、严格监管的要求,推进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体制机制。
(三)建设目标。2021—2025年,完成造林7.9万亩以上、森林抚育7万亩、生态廊道410公里,新建、提升农田林网化面积200万亩,完成古树名木修复1500株,建设市级荒山绿化示范林30处以上、生态廊道示范林10处、城乡科学绿化样板区15个,新建、提升村庄绿化1036个。科学绿化水平明显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能力显著增强,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二、分区布局
根据《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要求,结合济宁森林生态资源空间布局,突出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城乡科学绿化区域功能定位,实施“两屏、多廊、一区”森林生态建设。
(一)生态屏障。
1. 济宁东部山地丘陵生态屏障。该区域位于泗河以东、枣菏高速以北、董梁高速以南内陆区域,主要包括以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微山县北部等4县(市)26个乡镇(街道)为主的山地丘陵,该区域是济宁市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地集中分布区,是重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具有重要的生态屏障功能。
2. 济宁中西部平原粮食生产生态安全屏障。该区域位于济宁中西部平原,主要包括以任城区、兖州区、鱼台县、金乡县、梁山县、嘉祥县北部、汶上县南部等地为主的平原粮食种植区,是高标准农田防护林集中分布区,是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生态屏障。
(二)生态廊道建设带。该区域主要包括环南四湖、黄河、大运河、洸府河、惠河、东鱼河、新万福河、老万福河、洙赵新河、北跃进沟、泉河等河湖两岸以及高速、高铁、国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是重要森林生态带建设区,是连接重要生态空间的廊道。
(三)城乡科学绿化建设区。该区域涉及全市范围内的城镇和村庄建设区,是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城区绿化、镇村绿化、四旁绿化、庭园绿化的重点区域。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国土绿化相关规划。编制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形成“1+N”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国土绿化空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二)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坚持突出重点,分区施策,科学合理确定绿化措施和建设目标。
1. 实施荒山绿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全面开展市域荒山本底调查,摸清宜林荒山底数,大力实施荒山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根据立地条件和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在高速、景区等重要沿线可视范围内适当种植彩叶、赏花树种。完成荒山绿化6.76万亩,建设市级荒山绿化示范林30处以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2. 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围绕提升基本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平原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结合农田沟路渠等空间,通过全域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构建农田防护林体系。在树种选择上,优先采用深根系、窄冠幅的优良乡土树种,最大限度减少林木对农作物生长影响。2021—2025年,完成新建、提升农田林网化面积200万亩。(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3. 建设生态廊道绿化带。依托重点河湖水系、交通干线等,建设护岸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生态景观林。2021—2025年,完成生态廊道绿化410公里,在任城区、泗水县、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梁山县等地建设黄河、大运河、泗河、东鱼河等生态廊道示范林10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城乡水务局、梁山县黄河河务局配合)
4. 建设城乡科学绿化样板。打造总量适宜、布局合理、景观丰富、功能完善的城乡绿地系统,统筹安排城市绿化用地,结合棚户区改造、厂矿搬迁、违建拆除、新区建设等,大力开展城区公园绿地和“四小工程”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开展“绿满乡村”行动,充分利用好村庄环境整治出来的闲置地、闲散土地、荒山荒滩等宜林地块,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经济林等,健全农村绿化养护管护体系,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2021—2025年,新建、提升城市公园9处,建设城乡科学绿化样板区15个,建设绿化示范村300个,完成绿化新建、提升村庄1036个。(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三)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重点围绕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和重点生态公益林集中分布区、生态功能脆弱敏感区,统筹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开展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提升生态防护功能。2021—2025年,实施森林抚育7万亩,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30公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严格落实林地占补平衡、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管理制度,保持森林总量和质量相对稳定。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做好森林防火及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到2025年,全市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林火远程监测覆盖率达到95%。“十四五”期间,全市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以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五)加强重点示范项目建设。
1. 尼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在以尼山为中心,辐射周边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3县(市)13个乡镇(街道)64个山头的重点区域实施荒山绿化示范项目,完成荒山绿化4.4万亩,森林抚育4.6万亩,村庄绿化提升60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政府负责)
2. 高速高铁等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荒山绿化示范项目。对鲁南高铁、京沪高铁、京台高速、日兰高速、济徐高速、枣菏高速、国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风景名胜区周边可视范围荒山实施高标准造林绿化,涉及6县(市)13个乡镇(街道),完成荒山绿化0.881万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微山县、嘉祥县、梁山县政府负责)
3. 全域宜林荒山绿化示范项目。在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微山县、嘉祥县、汶上县、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个县(市、区)18个乡镇(街道)实施全域宜林荒山绿化,完成荒山绿化1.477万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微山县、嘉祥县、汶上县政府,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4. 封山育林工程示范项目。对完成荒山绿化的山头全面落实封山育林措施,建设封山墙(网)、护林房等设施,配备专职护林员,实施严格封山育林。完成建设封山墙(网)235公里、护林房160个,落实看护人员869名,实施封山育林山头152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微山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政府,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 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完成矿山修复15000亩、废弃矿山点修复179个、植被恢复5250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山县、嘉祥县政府,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6. 济宁市黄河下游湿地(山东段)生态保护和修复示范项目。实施森林系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荒山绿化3829.5亩、水系绿化4956亩、退化林修复7974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山县、鱼台县政府负责)
7. 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示范项目。在国有林场实施森林精准抚育工程项目,完成3个以上国有林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8. 林长制“强基、提质、增效”工程示范项目。实施林长制工作“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管理创新”三年行动(2023—2025年),评选市级林长制激励乡镇,争取省级林长制激励县,夯实林长制工作基础,提升林长制工作成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9. 古树名木保护修复提升工程示范项目。建立古树名木资源管理系统,落实古树名木“树长制”,加强动态监管,完成重要及濒危古树名木保护修复1500株以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10. 林木种质资源保障工程示范项目。建设完善金乡白洼林场国家白榆良种基地(省级白榆种质资源库);开展古树名木种质资源汇集、繁育,建设济宁市北方珍贵树种(古树名木)种质资源库,逐步创建省级、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加大良种繁育和先进育苗技术推广力度,推动建设济宁名优乡土树种基地1处,侧柏、栓皮栎等重要乡土树种育苗基地2处,切实提升苗木保障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任城区、微山县、金乡县、嘉祥县政府负责)
(六)创新管理和政策。
1. 健全林长制制度体系。以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为重点,制定深化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工作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强化绩效评价导向作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2. 规范造林绿化用地管理。开展造林绿化空间调查和适宜性评价,将造林绿化空间规划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规范开展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带位置安排造林任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3. 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国家、省级公益林划定管理,落实公益林“采一补二”等管理办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4.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赋能”工程,建设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系统、林长制工作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古树名木资源管理系统,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5. 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建立各级各类义务植树基地,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6.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结合全域推行封山育林制度,全面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支撑体系,出台《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七)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以济宁市林业科学研究院为平台,依托济宁市林果科技创新研发团队,积极争取国家、省重点科技研发和推广项目,打造市级经济林专家示范基地和“技术专家+乡土专家”林业技术推广体系,推进科学绿化、病虫害防治、经济林提质增效等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转化。鼓励制定相应地方标准,加快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列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导落实。承担荒山绿化、矿山修复等重点项目的县(市、区)要成立工作专班,采取林长包保、挂图作战、定期调度、专项督查等强力措施,确保工作推进有力。
(二)落实奖补政策。加强对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指导,在项目、科技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落实《山东省森林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基础上,按照《济宁市荒山绿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相关规定,对县(市、区)年度新完成荒山绿化,造林上图成果经省级复核后,按实际面积由市财政按照省财政奖补标准给予奖补。
(三)严格督导检查。将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纳入市级林长制绩效评价体系,跟进开展评价指导,定期对各县(市、区)科学绿化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或因造林绿化出现占用耕地等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确保全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总结推广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成功典型案例,打造国土绿化示范样板,为全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济宁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安排计划表
附件
济宁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安排计划表
县(市、区) | 国土绿化(亩) | 村庄绿化 (个) | 生态廊道 (公里) | 硬质隔离(公里) | 封育山头(个) |
任城区 | 400 | 54 | 50 | ||
兖州区 | 491.3 | 50 | |||
曲阜市 | 12796 | 82 | 81.6 | 42 | |
泗水县 | 33764 | 99 | 99.2 | 63 | |
邹城市 | 17932.2 | 140 | 34.7 | 32 | |
微山县 | 4183 | 59 | 4.5 | 7 | |
鱼台县 | 1938.6 | 79 | 145 | ||
金乡县 | 1424.6 | 78 | 50 | ||
嘉祥县 | 2901.8 | 167 | 20 | 8.5 | |
汶上县 | 1535.5 | 72 | 46 | 5 | |
梁山县 | 1187.5 | 102 | 99 | 3.5 | 1 |
济宁高新区 | 300.4 | 31 | |||
太白湖新区 | 10 | ||||
济宁经开区 | 219 | 13 | 3 | 2 | |
合计 | 79073.9 | 1036 | 410 | 235 | 152 |
【文字版】济政字〔2023〕76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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