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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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任城越河2022年区防洪排涝项目古路沟积水点改造工程“10·27”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字〔2024〕3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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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任城越河2022年区防洪排涝项目古路沟积水点改造工程“10·27”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字〔2024〕3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任城越河2022年区防洪排涝项目古路沟
积水点改造工程“10·27”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济任政字〔2024〕3号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提交的《任城越河2022年区防洪排涝项目古路沟积水点改造工程“10·27”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查报告》对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性质认定。任城越河2022年区防洪排涝项目古路沟积水点改造工程“10·27”一般中毒事故是一起因未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冒险进入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场所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同意《调查报告》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三、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建议,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健康。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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