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11MB2792953D/2024-08771 | 主题分类: |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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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办字〔2024〕7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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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卫生 |
成文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办字〔2024〕7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
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任政办字〔2024〕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济宁市任城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任城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水平,进一步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巩固省级慢病示范区建设成果,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区政府决定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及《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实现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创建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2.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超市、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街区、健康社团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3.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宣传,推广三减适宜技术与工具,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宣教活动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场所。
4.强化体系整合。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5.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开展各级各类团体健身竞赛活动,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6.规范慢性病全周期管理。落实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7.提升监测评估能力。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提高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水平。定期科学规范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制定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
8.做好协同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二)主要指标。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 10 %;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以下。
2.健康社区覆盖率达到30%以上,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每类达到5个以上。
3.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超市、健康社团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及以上,健康街区建设数量至少1个。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机构比例达到50%以上。
5. 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设备完好率100%,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
6.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
7.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覆盖率达到80%以上,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
8. 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
9.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
10.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
11.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
12.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
13.学生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每两年一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达到50%以上。
14.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的覆盖率达到70%及以上,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
15.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达到5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以上。
16. 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以上,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5%以上。
17. 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
18.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以上,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以上。
19.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
20.每个街道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
21.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每3年开展一次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调查。
三、工作内容
(一)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和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实现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各部门、各镇(街道)相应成立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二)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创建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和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健康社团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开展“一二三四奔健康”、“三减三健”和“三减控三高”等专项行动。
(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为群众提供方便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各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各行政村覆盖体育锻炼设施,各处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四)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全区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五)完善和优化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立分工明确、上下联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充足专职人员;二级及以上医院配备充足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六)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社会性大型健康日宣传活动,扩大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的传播范围;健全社区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七)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完善三级预防,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早期康复,将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规范管理;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儿童窝沟封闭,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八)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九)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定期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建立示范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分析全区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4年3月)。完善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调整慢性病防控队伍,组织召开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会议和培训会议,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单位、机构向所属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全面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4年3月至5月)。根据示范创建方案要求,由区卫健局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扎实开展好系列活动,切实落实各项创建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提报各项资料,对照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要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和督导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阶段自评阶段(2024年6月)。认真组织开展好示范区创建自评工作,要严格对照创建管理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认真整改,确保示范区创建取得好效果,做好迎接市级、省级督导考核准备。
(四)迎接国家和省级、市级验收阶段(2024年6月至12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实现创建任务目标,圆满完成迎接市级、省级、国家暗访和现场验收等督导和检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宁市任城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整体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示范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导考评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沟通与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增强能力建设。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增强业务技术力量。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定期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开展督导评估。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示范创建和管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适时通报督导检查结果,保障示范区创建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附件:1.济宁市任城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济宁市任城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标、任务分解及完成时限安排表
附件1
济宁市任城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华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盛振亮(区政府副区长、阜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成 员:张 健(市中公安分局政委)
李颖忠(任城公安分局政委)
臧 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鲁清(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丽雯(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张 庆(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区商务局局长)
张猛猛(区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贺宜兵(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 娟(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魏 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 刚(区民政局局长)
张 波(区司法局局长)
巩伦刚(区财政局局长)
韩爱芹(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庆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静波(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孟建立(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
张洪春(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延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郑 鹏(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江昌蛟(区审计局局长)
林 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陈 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程志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靳 艳(区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主任)
马 艳(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江龙(区国有资产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涛(区信访局局长)
常建军(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分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
张茂军(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宋 乾(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秦朝宁(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王 川(团区委书记)
文 静(区妇联主席)
赵和平(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苏东元(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郑 敏(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巫纪超(区社会信用中心主任)
王世友(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周庆余(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戴北京(区运河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徐同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华 茜(区卫健局党组副书记、疾控中心主任)
左彩虹(阜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洪坤(古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娅楠(金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马 龙(李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 鑫(仙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宏振(观音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莹斐(越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潘潘(济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延栋(南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开拓(喻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伟(唐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苏兆正(安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晓伦(南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林新刚(长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思恩(二十里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辛显利(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曲继珊(任城盐业公司副经理)
该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由张洪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华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济宁市任城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标、任务分解及完成时限安排表
指标 分类 | 指标内容 | 指标要求 | 赋分标准 | 牵头、责任部门 | 完成 时限 |
一、政策发展 (60分) |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8分) |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2分;其余0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1分;其余0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分;其余0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1分;其余0分。 | 区政府办公室 | 2024.03 |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2分;其余0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1分;其余0分。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改局 | 已完成 | ||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 区直各部门 各镇、街 各企事业单位 | 2024.05 | ||
一、政策发展 (60分) |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 (1)辖区政府主导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对于在政府主导下采用第三方督导的,每年组织2次,每次得1分。 (2)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健局 区商务局 区教体局 | 2024.05 | |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2分,共4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1分;其余0分。 | 区财政局 区卫健局 | 2024.01 | |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其余0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其余0分。 | 区财政局 区卫健局 区审计局 | 2024.01 | ||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1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其余0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有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 区政府办公室 区督考办 | 2024.01 | |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 抽取5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5分。 | 区政府办公室 区督考办 | 2024.01 2025.01 | ||
3.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4分。 | 区政府办公室 区融媒体中心 区卫健局 | 2024.04 | ||
一、政策发展 (60分) | (四)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21分) |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3分;其余0分。 (2)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2分;其余0分。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卫健局 | 2024.06 |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8分;5%-10%,3分,其余0分。 (2)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4分;205.1-209.7/10万,2分;高于209.7/10万不得分。 (3)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4分;高于9.0/10万不得分。 |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 | 2024.06 | ||
二、环境支持 (35分) |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9分) |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1分; 30%以下0分。 (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1分;每少1个扣0.5分。 (3)现场调研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1分。 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每类1分,每年增加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 区直机关工委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区教体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各镇、街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 2024.06 |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2分,满分4分,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 区妇联 区住建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民政局 区商务局 | 2024.06 | ||
二、环境支持 (35分) |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4分) |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100%,1分;其他0分。 | 区卫健局 | 2024.06 |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1分) |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1分;其余0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其余0分。 | 区教体局 各镇、街 | 已完成 | |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0分。 | 区直机关工委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区教体局 | 2024 | ||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 区总工会 区妇联 区直机关工委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区教体局 | 2024 | ||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1 分;100%以下, 0 分。 | 区教体局 | 2024 | ||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3分;35-40%,2分;35%以下 0 分。 | 区教体局 区卫健局 | 2024.03 | ||
二、环境支持 (35分) |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1分) |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2分;95-100%,1分;95%以下 0分。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 区直机关工委 区卫健局 区交运局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区疾控中心 | 2024.03 |
2.禁止烟草广告。 |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1分;其余0分。 | 区市场监管局 区烟草专卖局 区商务局 | 2024.03 | ||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 | (1)覆盖率均达100%,2分;100%以下0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 区直机关工委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区卫健局 区教体局 | 2024.05 | ||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0分。 | 区卫健局 | 2024.05 | ||
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 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4分;20%-25%,2分;≥25%不得分。 复审: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以上,4分;5年降低5%-10%,2分,其余不得分。 |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 | 2024.03 | ||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20分) | (一)开展专题宣传。 (5分) |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2分)。 |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1分;其余0分。 (2)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1分;其余0分。 | 区卫健局 区教体局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融媒体中心 区疾控中心 | 2024 |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20分) | (一)开展专题宣传。 (5分) |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3分)。 | (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1分;其余0分。 (2)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1分;其余0分。 (3)全年至少6次,1分;其余0分。 | 区卫健局 区融媒体中心 | 2024 |
(二)开展专项活动。 (15分) |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11分) | (1)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1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各1分,共2分。 复审: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以上,各1分,共2分;10%-15%,各0.5分,共1分;其余0分。 (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3分;60%以下0分。 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3分;其余0分。 (4)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2分;其余0分。 | 区卫健局 区教体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疾控中心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 2024 | |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2分) | (1)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 复审: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 (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1分;其余0分。 | 各镇、街 | 2024 | ||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2分) | (1)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 1分。 (2)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1分;其余0分。 | 区妇联 区教体局 区卫健局 区融媒体中心 各镇、街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 2024 | ||
四、体系整合 (30分) |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 (1)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其余0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其余0分。 | 区卫健局 | 已完成 |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其余0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其余0分。 (3)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其余0分。 | 区卫健局 | 2024 | ||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5分) |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5分;1次,2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 区疾控中心 | 2024.06 | |
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 | (1)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 | 2024.06 | ||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 | 2024.06 | ||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0分) |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6分) |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 (1)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 2 次,0.5 分;其余 0 分。 |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 区融媒体中心 | 2024 |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每次0.5分,共3分;其余0分。 | 区卫健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疾控中心 区融媒体中心 各镇、街 | 2024 | ||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0.5分;其余0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0.5分;低于6学时0分。 (3)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0.5分;其余0分。 (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0.5分;其余0分。 | 区教体局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 | 2024 | ||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9分) |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5分;60-70%,2分;60%以下0分。 |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 | 2024.06 | |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4 分;20-25%,2 分;20%以下不得分。 |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 | 2024.03 | ||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5分) |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0.5分;其余0分。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0.5分;其余0分。 | 区总工会 区妇联 区教体局 各镇、街 各企事业单位 | 2024.06 | |
2.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1分;其余0分。 | 2024.06 | |||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每年参加人数不变者分数减半。 | 各镇、街 区卫健局 | 2024.05 | ||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70分) |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17分) |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 | 区直机关工委 区卫健局 区教体局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 2024 |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2分;其余0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2分;50-70%,1分;50%以下0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1分,其余0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1分,其余0分。 | 区卫健局 | 2024 | ||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分) |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1分;其余0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2分;其余0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其余0分。 | 区卫健局 | 2024.06 | |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3分;25-30%,1分;25%以下0分。 | 区卫健局 | 2024.06 | ||
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 (1)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55-60%,1分;55%以下0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2分;50-55%,1分;50%以下0分。 | 区卫健局 | 2024.06 | ||
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2分;60%-70%,1分;60%以下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2分;60%-70%,1分;60%以下不得分。 | 区卫健局 | 2024.06 | ||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 区卫健局 | 2024.06 | ||
(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5分) |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 (1)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4分;其余0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 区大数据中心 区卫健局 | 2024.06 | |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3分;其余0分。 (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2分;其余0分。 | 区大数据中心 区卫健局 | 2024.06 | ||
(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2分; | 区卫健局 | 2024.05 | |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1分; | 区卫健局 | 2024.05 | ||
(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4分) |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1分;其余0分。 (2)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1分;其余0分。 | 区医保局 区卫健局 区民政局 区残联 | 2024.03 | |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分;其余0分。 | 区医保局 区卫健局 | 2024.03 | ||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分) |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其余0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其余0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其余0分。 | 区人社局 区医保局 区卫健局 区民政局 | 2024 | |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 (1)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分;其余0分。 (2)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1分;其余0分。 (3)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得1分;50%-70%,得0.5分;50%以下0分。 | 区民政局 区卫健局 各镇、街 | 2024 | ||
七、监测评估 (30分) |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20分) |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1)死因监测,2分;其余0分。 (2)慢性病与营养监测,6分。 (3)肿瘤随访登记,2分;其余0分。 | 区卫健局 区民政局 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市公安局任城分局 各镇、街 | 2024.05 |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 (1)利用省、地市、区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其余0分。 (2)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5分;其余0分。 | 区卫健局 | 2024.06 | ||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10分) | 1.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 | (1)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2分;其余0分。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2分;其余0分。 (3)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其余0分。 (4)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其余0分。 (5)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其余0分。 | 区卫健局 区统计局 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市公安局任城分局 区疾控中心 | 2024.06 | |
八、创新引领 (35分)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5分) |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10分;2-4项,5分;其余0分。未达到提高实际效果者分数减半。 | 区委宣传部 区政府办公室 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融媒体中心 区信用中心 各镇、街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 2024.06 |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其余0分。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 | 2024.06 | |||
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 (1)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分;其余0分。 (2)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分;其余0分。 | 2024.06 |
注意:本方案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指标体系(2020版)制定目标任务,如国家卫健委对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将在创建过程中随之修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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