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2-20798 | 主题分类: | 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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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10-28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已失效】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申请市级验收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邹政字〔2022〕49 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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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10-28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已失效】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申请市级验收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邹政字〔2022〕49 号 |
有 效 性: | 0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申请市级验收的批复
邹政字〔2022〕49 号
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你四部门联文上报的《关于邹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申请市级验收的请示》(邹水字〔2022〕2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申请市级验收工作,你们要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二、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组织开展改革工作“回头看”,系统梳理特色亮点,探索创新典型经验,为做好改革后续工作提供借鉴。
三、要加大改革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改革工作的认识度,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巩固改革成果。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WORD版】邹政字〔2022〕49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申请市级验收的批复.docx
【PDF版】邹政字〔2022〕49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申请市级验收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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