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079/2024-01513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3-20 发布日期: 2024-03-20
发布机关: 济宁市能源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能字〔2024〕1号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能字〔2024〕1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能源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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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能字〔2024〕1号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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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能字〔2024〕1号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及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统筹做好2024年全市能源管理工作,加快推动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市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能源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24年,市能源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能源工作部署,以党建为统领,围绕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能源监管效能,聚焦能源安全生产、能源供应保障、能源结构调整三个核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安全高效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坚持系统集成发展,着力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夯实能源安全基础,着力保障煤电气稳定供应、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能,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管服务效能,着力服务保障民生、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和法治机关建设,持续推动干部队伍和作风能力建设,始终保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攻坚态势,为中国式现代化济宁实践贡献能源力量。

二、主要目标

1.能源安全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和设施保护职责,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以安全责任落实为抓手,全力保障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和电力、油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确保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供应保障方面:按照现行政策不变的情况下,2024年内全市煤炭产量稳定在5000万吨左右;到2024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1650万千瓦,各类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510亿千瓦时左右;力争2024年底新能源总装机实现58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完成74亿千瓦时;全力保障天然气供应,年内天然气供应量在11.5亿立方米左右。

3.结构调整方面:综合运用“摸清底数、用足政策、严把关口、对上争取”等系列举措,大力推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坚决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煤炭消费压减和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考核任务。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全力稳定煤电气供应,保障发展用能需求。

1.稳定市内煤炭生产供应。严格煤炭生产能力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督促煤矿优化开拓布局,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在相关手续完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金源、横河和永胜煤矿复工复产,稳步释放优质产能。坚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动压煤村庄搬迁,倡树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导煤矿在合适区域推广应用充填开采,释放优质资源,提高资源回收率。强化煤炭实物储备,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的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实物储备任务。统筹煤炭生产、储备和供应,督促煤炭企业足额兑现长协煤合同,保证辖区内电厂、热源企业等重点企业的用煤需求。

2.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坚持供给侧和需求侧管理并重,抓好电源点、变电站、电力线路补强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巡护,贯彻落实负荷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负荷管理方案,保障负荷管理体系高效运行。坚持运行管理和检修管理并重,抓好机组运行、电网负荷、电煤库存等的调度监测,推动电力企业春检、秋检计划落实,保障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坚持顶峰能力和调峰能力建设并重,督促煤电企业发挥在电力保供中的顶梁柱作用,推进3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确保高峰时段顶得上、低谷时段调得下,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稳定支撑。

3.提升天然气保障能力。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上游供气企业的联络协调,争取气源支持。完成省定政府储气能力建设任务,全力支持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建设,推进中俄东线济宁支线建设,修订完善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二)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夯实能源安全基础。

4.全力保障煤矿领域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以“12345”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体系为工作主线,全力推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狠抓学习宣贯。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作为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活动,积极推广智慧矿山大模型,在华为盘古大模型应用上实现突破;发挥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引领作用,加快智能化矿井建设进度,年底前所有生产煤矿全部达到省级验收标准,年内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85%以上;推行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倒逼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理顺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县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和帮扶,督促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三是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做好重要采掘工程备案审查,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持续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强化基 层基础建设。组织开展矿长安全大讲堂、安全文化长廊建设、煤矿职工“六必知”培训、“13310”基层班组建设、“分区分段”可视化网格管理等活动,持续推动“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不断深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五是强化煤矿安全培训监管。督促指导煤矿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推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坚决整治假培训、假考试、假证书等乱象。

5.全力保障油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持续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管道完整性管理,提升管道保护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管道保护工作机制,聚焦占压清理、第三方施工管控等重点问题解决,督导管道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护、隐患治理等管理制度、体系,切实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县乡属地责任,推进管护执法队伍和工作合力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市县联合管道保护执法队伍,着力打造一支工作作风硬、专业能力强、具有示范性的多层级管道保护队伍。综合运用光纤预警、无人机巡线、视频监控等管道保护手段,发挥全省油气管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智慧化优势,加大对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的排查整治,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

6.全力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纵深推进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到底到边,聚焦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一个重心”,开展电力项目安全管理攻坚行动,全力抓好新建改建煤电、集中式风光电、城乡电网建设等项目的施工安全。强化电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两个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短板弱项,提高电力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电力安全属地监管创新试点成果向县(市、区)、向企业“双向延伸”,支持属地监管试点县、安全管理试点企业建设,助推县级监管职责落实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保障电力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7.持续深化节能减煤。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持续深入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和能源消费结构综合评价,精准运用能耗煤耗及“两高”项目减量替代利好政策,以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和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为抓手,强化节能监察执法,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完成省定我市单位GDP能耗下降和煤炭消费压减考核任务。一是加快煤电结构优化升级。加快30万千瓦以下小煤电机组早关停、快退出,年内关停8台机组、退出容量26.8万千瓦;提升煤电机组清洁利用水平,年内实施8台机组(共74.8万千瓦)背压改造,进一步降低供电煤耗。二是推动焦化产能整合转移。配合开展我市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工作,按期完成省定焦化装置产能退出工作;压紧压实焦化企业“以煤定产”措施,对拖全市煤炭消费“后腿”的涉焦县(市、区),有效控制焦化企业用煤。三是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创新开展并适当延长2024年度“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推进落后机电设备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计划全年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150次,督导重点用能单位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提升能效水平、降低能源和煤炭消费。四是提升用能空间。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强化能源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莱赛尔纤维项目等省、市重大项目能评手续办理,力争年内支持能耗指标100万吨标准煤以上,为重点产业项目开工建设扫清用能障碍;加快推进金乡县、兖州区拟上背压机组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节能审查等手续办理,力争2024年内具备开工条件,为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8.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全力推进新能源发展,持续壮大新能源装机规模。一是推进鲁西南(济宁)“光伏+基地”建设。以时代永福1.1GW光伏发电项目为引领,重点推进纳入鲁西南(济宁)“光伏+基地”规划的光伏项目建设。二是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进一步督导5个试点县加快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嘉祥等试点县工作经验。三是集散有序推进风力发电。加快推动我市获批的141万千瓦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确保2024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根据省分散式风电项目清单下发情况,积极组织我市纳入省分散式风电清单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四是积极探索地热能开发利用。认真研究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多元拓展可再生能源利用形式,探索开发地热能资源。五是打造新型储能应用示范。着力推动纳入2023年山东省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第一批)的储能项目(宁德时代大型共享储能项目和济宁华源热电厂熔盐储能项目)建设。

9.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电化行动·低碳济宁”五年行动要求,用足用好充电基础设施专项扶持资金,年内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聚焦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全市新建公共充电桩4500台、保有量达到1.6万台,打造12个一体化综合服务示范充电站,服务群众绿色出行需求,助力新能源汽车消费;指导曲阜市尼山镇高标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应用示范乡镇,推动传统文化与绿色能源有机融合,打造山东省“绿色儒乡”新亮点。

10.完成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考核任务。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拓展非化石能源资源开发和应用场景,继续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废料等其他形式利用纳入非化石能源消费量统计,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利用规模和水平,完成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省对市考核任务目标。

11.持续深化煤电企业扬尘防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济宁市煤电企业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为引领,完善提升现场设施,提高企业管控水平。加强指导帮扶,推动网格化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健全环保平台实时监测监控和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检查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持续推进能源领域扬尘防治;聚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开展清洁煤推广,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同时,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提升能源监管服务效能。

12.深化简化获得电力行动。聚焦项目用电、企业用电、群众用电,学习借鉴标杆城市“获得电力”先进经验,在简程序、降成本、压时限、优服务方面深化突破,全面优化提升我市“获得电力”水平;围绕世行评价、国评审评考核评价体系,集中攻坚短板弱项指标,力争完成“省评保三争二奔第一、国评迈进全国标杆”的任务目标。

13.聚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落实省市政府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坚持务实高效、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行政许可清单,依托“山东通”数字平台,简化办文办会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14.聚力提升“三争”和招商引资成效。完善政策研究与对上争取、双招双引衔接工作机制,聚焦绿色高质量发展等政策红利,围绕产业延链补链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更多好政策、好项目落地我市。

(五)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持续深化党的建设。

15.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担当,大力开展政治忠诚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最新理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6.严格落实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落细“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和“党组党建工作责任”两张清单,健全完善“三级四岗”党建责任体系,坚持把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立足“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定位,结合实际制定《济宁市能源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和问题短板,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坚决做到“抓业务必须抓党建、管业务必须管党建”,努力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构建职责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17.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强化对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组织纪律的“高压线”下工作生活,坚决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强化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学习,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责任,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18.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自觉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覆盖到机关科室、直属单位每一名党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防范纠治“政绩工程”“新形象工程”问题,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带头“过紧日子”、习惯“过紧日子”。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9.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提出的各项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融为一体,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全面提高全市能源工作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抓好基层党建、意识形态、法治建设、保密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能源管理水平,为济宁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贡献能源力量。

(六)坚持依法行政,不断优化能源法治环境。

20.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积极组织全员开展专题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坚持《宪法》《民法典》学习教育融入到法治实践全过程,着力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将法治理念内化为自觉观念、外化为自觉行动。

21.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坚持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业务工作同抓共管、相融共促。积极参与全市市直部门述法评议,从严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逐步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22.精准化开展能源法治宣传。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工作要求,围绕国家、省、市重点战略实施和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结合能源监管重点工作、明确普法目标群体,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充分发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低碳环保日”等重要节点宣传作用,开展主题鲜明的普法宣传活动。

2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及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能源监管执法体制建设,深化联合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能源全领域执法培训,着力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能源监管执法铁军。全力推行“柔性执法、审慎执法”,增强执法为民服务意识,积极倡导文明执法、标准化执法,助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七)持续提升干部执行力。

24.锻造高素质能源干部队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20字”标准和市委“三个导向”“六个标尺”“五要五不”原则等用人要求,坚持在重点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不断健全完善“选育管用”全链条工作机制,大力提振“三争四敢”精气神,着力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全市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5.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落实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部署,围绕“‘三争四敢’抓落实,乘势而上再突破”,聚焦推动全市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保五争三奔第一”不动摇,坚持刀刃向内,抖落思想灰尘,卸下成见包袱,扛牢业务责任,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干事创业激情,持续推动思想创新、行动创新、制度创新,真正做到“干就干到最好、争就争到一流、做就做到极致”,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今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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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济能字〔2024〕1号文件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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