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4-12378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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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邹政字〔2024〕25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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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土地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邹政字〔2024〕25号 |
有 效 性: | 0 |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邹政字〔2024〕25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邹自资规呈〔2024〕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邾国大道、金临大道以东,董家岭村以北,京台高速以西,崇义路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712.47公顷。
二、充分释放片区发展潜力
孟子湖片区位于中心城区东部,是邹城带状结构上的重要一环。《规划》实施要充分发挥片区自身生态优势,挖掘孔孟历史文化内涵,完善配套设施,延展城市功能,注重品质提升,把该片区建设成为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特色突出、以生活居住功能为主的城市综合性片区。
三、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完善,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施规划管理、核发许可的法定依据。要充分认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要依法依规推动规划落地
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划》合理配置孟子湖片区的土地和空间资源,有序组织开发建设。要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同步建设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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