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4-12378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邹政字〔2024〕25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邹政字〔2024〕25号
有 效 性: 0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邹政字〔2024〕25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邹自资规呈〔2024〕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邹城市孟子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邾国大道、金临大道以东,董家岭村以北,京台高速以西,崇义路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712.47公顷。

二、充分释放片区发展潜力

孟子湖片区位于中心城区东部,是邹城带状结构上的重要一环。《规划》实施要充分发挥片区自身生态优势,挖掘孔孟历史文化内涵,完善配套设施,延展城市功能,注重品质提升,把该片区建设成为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特色突出、以生活居住功能为主的城市综合性片区。

三、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完善,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施规划管理、核发许可的法定依据。要充分认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要依法依规推动规划落地

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划》合理配置孟子湖片区的土地和空间资源,有序组织开发建设。要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同步建设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8000023 鲁公网安备 37080202000100号 鲁ICP备050212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