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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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6-10 | 发布日期: | 2023-06-10 |
发布机关: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高楼乡WS-GL-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微政字〔2023〕12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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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成文日期: | 2023-06-10 |
发布日期: | 2023-06-10 |
发布机关: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高楼乡WS-GL-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微政字〔2023〕12号 |
有 效 性: | 0 |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微山县高楼乡WS-GL-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微政字〔2023〕12号
高楼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报请审批〈微山县高楼乡WS-GL-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高政呈〔2023〕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微山县高楼乡WS-GL-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街区内规划管理和项目审批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是指导街区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街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三、你乡要加快推进高楼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认真谋划乡驻地的发展和保护空间,将批复的《规划》及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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