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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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机关: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驩城镇宋堂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微政字〔2023〕22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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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含住房 |
成文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机关: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驩城镇宋堂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微政字〔2023〕22号 |
有 效 性: | 0 |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微山县驩城镇宋堂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微政字〔2023〕22号
驩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复驩城镇宋堂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驩政呈〔2023〕1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微山县驩城镇宋堂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驩城镇宋堂新村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183.77公顷。
二、规划期限:2021—2035年。
三、村庄发展定位为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将宋堂新村打造成为微山县滨湖绿色休闲渔业和高效循环农业示范区,资源型乡村转型升级发展典范。
四、你镇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执行,宋堂新村村域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规划》的有关规定;要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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