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4-13285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唐村镇西双村等两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邹政字〔2024〕43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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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唐村镇西双村等两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邹政字〔2024〕43号
有 效 性: 0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邹城市唐村镇西双村等两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邹政字〔2024〕43号


唐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邹城市唐村镇西双村等两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唐政呈〔2024〕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唐村镇西双村等两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西双村、秦官庄村村域范围。村庄定位为利用村庄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规模化发展现代近郊型农业,规范化发展乡村产业,打造宜居宜业的镇区近郊新型农村。

二、你镇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相关内容,依法执行规划范围内的强制性约束指标及管控原则,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三、要统筹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产业用地合理布局,

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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