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535121T/2024-03188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07 发布日期: 2024-03-07
发布机关: 济宁市大数据局 统一编号: 关于启用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标  题: 关于启用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数中心字〔2024〕2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大数据局
主题分类: 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07
发布日期: 2024-03-07
发布机关: 济宁市大数据局
统一编号: 关于启用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标  题: 关于启用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数中心字〔2024〕2号
有 效 性: 0

关于启用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主管部门,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济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大数据主管部门,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直各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

为落实《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22〕33号)精神,推行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化应用,提升慢特病患者就医诊疗便捷性,现就启用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信息、版式与实体证照保持一致,将于2024年3月15日起正式启用。

二、证件效力

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已加盖“济宁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专用章”电子印章,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效力,各级医疗、服务机构应当认可群众使用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办理业务。

三、证件申领与使用

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遵循自愿申领原则。医保系统中门诊慢特病备案完成后即可进行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的申领,备案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申领。需申领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的群众可在“爱山东”手机移动端电子卡包中按流程申领,具体申领流程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作为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方便慢特病患者就医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做好传统方式和智能化方式并行的服务工作。

(二)强化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资源可用不可见,数据不搬家”,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防范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信息等行为,切实保障电子证照信息的合法合规使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使用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市医保局联系人:李晨,2937933;市大数据中心联系人:常良,2969982

 

附件: 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申领流程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济宁市大数据中心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宁市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申领流程

 

一、使用“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申领

用户通过下载“爱山东”APP 进入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 “我的”进行个人用户注册,注册完成登陆来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实名认证后,返回“我的”点击“我的证照”可认证申领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

(1)下载并注册“爱山东”APP。

 

 

(2)登录进行实名认证并申领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

 

 

(3)通过人脸核验后即可亮码亮证。

 

 

二、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电子证照版式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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