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1076F/2024-03775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24-09-20 发布日期: 2024-09-20
发布机关: 济宁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教字〔2024〕4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表扬2023—2024学年度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文字号: 济教字〔2024〕44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24-09-20
发布日期: 2024-09-20
发布机关: 济宁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教字〔2024〕4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表扬2023—2024学年度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文字号: 济教字〔202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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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北湖度假区、经济开发区教育分局,市直各学校: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建设全省教育高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奋斗目标,持续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赓续前行、奋楫争先,有力促进了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市高中学校注重内涵建设,聚焦育人方式改革,比学赶超,真抓实干,涌现出了一批理念先进、管理高效、特色鲜明、成绩显著的优质学校。为进一步激发全市教育系统干事创业的热情,市政府对在全市高中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济宁孔子高级中学、邹城市第一中学、嘉祥县第一中学、济宁市第一中学、梁山县第一中学、鱼台县第一中学、兖州区第一中学、泗水县第一中学、金乡县第二中学、汶上县第一中学、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倡树典型、激励先进、推广经验,持续提升全市高中教育质量,在市政府表扬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决定对 2023—2024学年度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名单见附件)。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高中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坚守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进一步树牢质量意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工作举措,为促进济宁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济宁市2023—2024学年度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名单

济教字〔2024〕4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表扬2023—2024学年度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doc济教字〔2024〕4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表扬2023—2024学年度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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