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23579-8/2025-02804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成文日期: 2025-01-07 发布日期: 2025-01-07
发布机关: 微山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两城镇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微政字〔2025〕1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微山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成文日期: 2025-01-07
发布日期: 2025-01-07
发布机关: 微山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两城镇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微政字〔2025〕1号
有 效 性: 0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两城镇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微政字〔2025〕1号

 

两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微山县两城镇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两政呈〔2025〕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微山县两城镇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域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土地总面积为1392.18公顷。

二、规划期限:2021—2035年。

三、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村庄定位为“产业振兴样板示范村、生态宜居宜业新村”。依托村庄产业优势与生态优势,联合打造成为集蘑菇种植、食品加工为一体的生态宜居宜业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

四、你镇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执行,南薄新村、南薄前村、鲁北村范围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规划》的有关规定;要强化村庄建设和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切实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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