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nsyzq/2025-01264 | 主题分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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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发〔2025〕6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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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司法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发〔2025〕6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济兖政发〔2025〕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区政府编制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承办单位 | 事项名称 | 完成时限 |
1 | 水务局 | 《济宁市兖州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及动态管理办法》 | 2025年7月 |
2 | 卫健局 | 《关于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 2025年11月 |
3 | 农业农村局 | 《济宁市兖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 | 2025年6月 |
【word版】济兖政发〔2025〕6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x
【pdf版】济兖政发〔2025〕6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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