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5-028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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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8-07 | 发布日期: | 2025-08-07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构建招标文件智能化检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邹政办字〔2025〕4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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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8-07 |
发布日期: | 2025-08-07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构建招标文件智能化检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邹政办字〔2025〕4号 |
有 效 性: | 0 |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邹城市构建招标文件智能化检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邹政办字〔202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邹城市构建招标文件智能化检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邹城市构建招标文件智能化检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防范隐性壁垒和排斥竞争行为,构建招标文件智能化检测预警机制,结合2025年度山东省招标投标领域“揭榜挂帅”事项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守护市场公平竞争”这一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智能化技术在招投标领域的独特优势,构建科学、高效的招标文件智能化检测预警机制。通过该机制进一步提升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与透明度,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制度完善、数字赋能、协同共治”三条主线,依托省级2025年度“揭榜挂帅”任务,打造“招标文件智能检测预警”标杆场景。通过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深挖数据资源潜能、迭代优化业务流程,实现招标文件合规率、市场主体满意度、监管精准度“三提升”,异议投诉率、围标串标风险、制度性交易成本“三下降”,形成公平、公正、阳光、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样板。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研摸底。组建专业调研团队,与监管部门沟通,了解监管过程中的难题和对智能化检测预警机制的期望,并收集违规案例数据。向招标单位发放问卷,进行实地走访、组织座谈,掌握其编制文件的难点、技术能力以及对预警机制的接受程度。访谈行业专家,获取专业建议和前沿思路。根据调研结果和目标定位,细化本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二)构建负面清单数据库。全面整合招投标法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历史典型案例以及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运用先进的数据标准化技术,对收集到的海量信息进行细致分类、系统整理与精准标注,最终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数据库。该数据库将作为后续智能检测系统运行的核心依据,为精准检测招标文件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责任单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三)搭建智能检测系统。依托人工智能平台,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提炼智能检测方法,对招标文件进行自动解析,精准识别其中的风险点,及时生成详细的预警报告和具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责任单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6月)
(四)打造招标文件智慧体检新模式。检测内容包含合法合规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格式性错误、合理化建议。检测流程按照智能检测、人工复核、集体研判、反馈预警四个步骤开展。针对每份招标文件形成详细的“一标一整改清单”,最终形成《招标采购项目文件研判反馈表》《涉嫌违法违规问题报告表》两个成果。(责任单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8月)
(五)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市发展改革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牵头,会同住建、水务、交通运输等行政监督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本领域招标文件的业务指导与政策解读,提供专业意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负责逐步完善系统检测的方法步骤,检测结果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形成监督闭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住建、水务、交通运输等行政监督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六)组织培训与指导。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针对招标主体的专业培训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帮助招标主体深入理解招投标法规政策,提升其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七)加强宣传推广。通过会议、培训、线上宣传等形式,深入宣传智能化检测预警机制的重要意义,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向招标单位、监管部门等传达预警机制的优势及操作流程,消除疑虑,形成正向引导,全面提升各方对该预警机制的认识,推动预警机制深入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八)总结经验做法及推广。从风险防范、监管效能提升、市场环境优化等方面进行总结,及时收集和分析试点数据,对试点效果进行客观评估,密切关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提供有力参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工作推进专班,明确专班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预警机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既定计划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交流与协作配合,打破信息壁垒,在数据共享、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关键环节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招标文件智能化检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推进落实。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任务完成质量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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