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5-0167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_其他,标准,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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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7-22 | 发布日期: | 2025-07-22 |
发布机关: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扶持“个转企”十条措施》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梁政办发〔2025〕6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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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_其他,标准,工商 |
成文日期: | 2025-07-22 |
发布日期: | 2025-07-22 |
发布机关: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扶持“个转企”十条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梁政办发〔2025〕6号 |
有 效 性: | 0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梁山县扶持“个转企”十条
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梁山县扶持“个转企”十条措施》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梁山县扶持“个转企”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办发电〔2023〕8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个转企”登记流程。优化“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办事流程,缩短时限,实现“个转企”“110”标准,即1个流程、1天内办结、0费用。通过全程电子化和线上实名验证模式提高个转企办理效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个转企”服务指导。实施“个转企”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专项服务。加强企业用工等集成服务,对“个转企”升级培育对象在企业用工、社保参保、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一站式、个性化的集成指导服务。开展“法治护航”援助,拓展“律企同行”服务范畴,组织律师开展“个转企”法律咨询、协助申请和矛盾调解,适时为“个转企”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
三、建立转型对象培育库。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原则,将“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列为重点培育引导对象,大力支持非重点对象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为企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
四、降低转企办事成本。在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个转企”专窗,开展“个转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改革,同时在印章刻制等方面提供免费服务,切实解决“个转企”事项办理环节多、流程长、成本高等显性问题。允许“个转企”企业继续沿用原个体工商户统一信用代码、成立日期。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字号、行业特征。(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兑现税费减免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对“个转企”企业符合条件的积极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等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针对“个转企”纳税人需求定制套餐服务,分类梳理、精准推送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解决转企融资难题。推广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等惠企信贷产品,满足“个转企”企业“短期、小额、高频、急需”融资需求。支持“个转企”企业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发展促进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商业银行)
七、加强就业社保帮扶。“个转企”企业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出台的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完善各类社保申报缴纳。“个转企”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为“个转企”企业做好招用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发放,按规定落实政策期限范围内的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八、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个转企”企业法务指导,为其提供避违、纠违及合规经营辅导服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免罚轻罚清单、“一业一册”行政指导清单、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信用+双随机”监管,切实减少检查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九、推进知识产权助企。加强“个转企”企业知识产权服务,落实知识产权惠企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企业申请专利保险业务,省财政给予保险费用60%的补贴。开展质量提升服务,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个转企”企业参加“政府质量奖”“专利奖”“标准创新贡献奖”等评选,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十、培育后续发展潜力。加强跨部门、跨层级力量合作,强化政策集成叠加,放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蝴蝶效应,持续做好新质生产力等潜力企业再扶持、再转型、再升级。(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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