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农业_林业_水利,农业_畜牧业_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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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9-05-07 | 发布日期: | 2019-05-08 |
发布机关: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梁政办发〔2019〕7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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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农业_林业_水利,农业_畜牧业_渔业 |
成文日期: | 2019-05-07 |
发布日期: | 2019-05-08 |
发布机关: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梁政办发〔2019〕7号 |
有 效 性: | 0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梁山县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梁政办发〔201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驻梁各单位:
《梁山县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山县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24号)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济自资规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利用、多方参与”基本原则,充分利用农村闲散土地资源,解决农村土地粗放利用问题,提高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界定农村闲散土地范围。农村闲散土地主要包括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仓储废弃地,已撤并乡镇、中小学、集贸市场、商业设施以及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废弃坑塘、沟渠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村庄周边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等。
(二)时间要求。在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对全县农村闲散土地摸底调查,建立农村闲散土地台账和盘活利用数据库。每年完成农村闲散土地盘活总量的20%以上,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
三、盘活利用方式
(一)补充增加耕地。强化农村闲散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融合,发挥土地综合整治的多功能多效益特征,通过闲散建设用地复垦、非耕地等农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等增加的耕地,按规定核实后,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使用。综合整治后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质的耕地,经验收评估达到永久基本农田标准的,可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管理。
(二)保障发展用地。闲散土地盘活优先用于交通水利、医疗卫生、居家养老、取暖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旅游休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闲散土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俗展览、创意办公、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经村集体同意,盘活的农村建设用地可用于村集体成员住房建设。
(三)保障生态用地。充分考虑城镇、村庄与自然的有机结合,闲散土地盘活可用于林地、草地、水域及湿地等生态用地,为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以及农田道路林网绿化建设,助推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四)保障文体设施用地。突出地域文化传承特色,闲散土地盘活可用于文化中心、文化广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五)预留发展用地。暂未确定用途或利用方向的农村闲散建设用地盘活后,可不改变土地性质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和使用,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预留空间。
四、工作时序
(一)动员宣传阶段(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30日)。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各乡镇(街、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运用好新媒体,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的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凝聚力量和共识,全面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的盘活利用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5月1日-2019年6月30日)。各乡镇(街、区)开展农村闲散土地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农村闲散土地及空置房屋的类型、布局、面积、用途、权属等基本情况,依据现状调查成果,建立农村闲散土地台账,明确盘活利用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编制农村闲散土地综合整治方案。
(三)盘活利用阶段(2019年7月-2022年12月)。各乡镇(街、区)要根据农村闲散土地台账及整治方案,按照“成熟一宗,处置一宗”的原则,稳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工作。各乡镇(街、区)要在每月30日前将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以书面形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检查通报各乡镇(街、区)进展情况。
五、处置程序
(一)各乡镇(街、区)对辖区的农村闲散土地逐宗清理,按照“成熟一宗,处置一宗”的原则,登记造册,拟定整治方案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权属等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三)各乡镇(街、区)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意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按照立项审批程序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规划计划支持力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指标不变、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县政府依法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合理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效整合利用农村零星闲散土地资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优先用于村庄发展。研究制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与农村闲散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农村闲散建设用地再利用挂钩机制。
(二)深化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鼓励对村周边与耕地、园地等农用地相连成片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利用。依据村镇规划,列入近期搬迁计划的村庄,村庄内部的零星建设用地,可纳入挂钩项目复垦区。充分发挥省级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作用,探索实施节余指标以“地券”方式流转的新模式。
(三)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的前提下,原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土地进行盘活利用;原集体土地使用权人有开发意愿,但没有开发能力的,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合理补偿。村委会组织村民自行组织实施复垦的,组织实施方式纳入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鼓励政府或企业投资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推进农村废弃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等有偿退出,探索集体土地收储新机制。
(四)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偿调剂所得收益等,用于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项目。有序推进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鼓励市场化运作,引导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允许村集体、村农民合作社、农户参与本村和个人的土地整理和土地利用。
(五)建立健全盘活利用制度。各乡镇(街、区)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围绕闲散土地整理、开发利用、合理流转、土地收储、监督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制度。
附件:梁山县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梁山县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涛 副县长
副组长:孔祥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成 员:赵 伟 县发改局局长
刘道兵 县工信局党组书记
徐海荣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赵锦民 县住建局局长
张振涛 县环保局局长
杨孟刚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齐绪方 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王其峰 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吴庆林 梁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呈祥 水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庄保振 拳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 峰 杨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光振 黑虎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洋 马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娄志伟 小安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爱红 赵堌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士友 馆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郭 峰 寿张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平宗贵 小路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薛军起 大路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良喜 韩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新春 韩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成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调度、汇总、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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