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17-01-11 发布日期: 2017-01-11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YZDR-2017-0010003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济宁市兖州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发〔2017〕2号 有 效 性: 1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17-01-11
发布日期: 2017-01-11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YZDR-2017-0010003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济宁市兖州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发〔2017〕2号
有 效 性: 1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济宁市兖州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济兖政发〔2017〕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兖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5〕498号)要求,结合我区土地市场、城乡规划和发展实际,区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7月开展了本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12月经专家组验收通过,确定了我区2016年度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评价范围为:东至泗河、京沪铁路,南至崇文大道、芙蓉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延安路,面积108.27平方公里。

二、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是在2013年调整更新基础上开展的,采用分类定级的方法将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分为四个级别,同时以近3年的土地市场情况为依据,确定了各级别土地基准价格。

三、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兖政发〔2014〕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济宁市兖州区城镇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及范围说明

2、济宁市兖州区城镇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及范围说明

3、济宁市兖州区城镇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及范围说明

4、济宁市兖州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结果表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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