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
| 成文日期: | 2018-06-30 | 发布日期: | 2018-06-30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YZDR-2018-0010012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18〕37号 | 有 效 性: | 1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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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18-06-30 |
| 发布日期: | 2018-06-30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 统一编号: | YZDR-2018-0010012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18〕37号 |
| 有 效 性: | 1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济兖政字〔2018〕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区政府对全区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本次共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72件,决定继续有效58件,需修改完善21件,废止失效93件。
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自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需修改完善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区政府的决定,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自觉维护法制统一,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济兖政发〔2016〕9号)及《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济兖政发〔2017〕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58件)
2、需修改完善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1件)
3、废止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93件)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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