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5-04044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5-10-30 发布日期: 2025-10-30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乡县马庙镇西王海村、西杨楼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5〕41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5-10-30
发布日期: 2025-10-30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乡县马庙镇西王海村、西杨楼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5〕41号
有 效 性: 0

金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金乡县马庙镇西王海村、西杨楼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金政字〔2025〕41号


马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请审批〈金乡县马庙镇西王海村、西杨楼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马政发〔2025〕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乡县马庙镇西王海村、西杨楼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西王海村、西杨楼村村域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外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219.98公顷,其中西王海村170.31公顷,西杨楼村49.67公顷。

二、你镇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及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内容,依法执行规划范围内的强制性约束指标及管控原则,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三、要统筹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产业用地合理布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政字〔2025〕41号关于《金乡县马庙镇西王海村、西杨楼村村庄规划(2024—2035 年)》的批复.pdf

金政字〔2025〕41号关于《金乡县马庙镇西王海村、西杨楼村村庄规划(2024—2035 年)》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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