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28593615886A/2025-04288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12-01 发布日期: 2025-12-01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乡县霄云镇四知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5〕44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12-01
发布日期: 2025-12-01
发布机关: 金乡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金乡县霄云镇四知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金政字〔2025〕44号
有 效 性: 0

金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金乡县霄云镇四知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金政字〔2025〕44号


霄云镇:

《关于呈请审批〈金乡县霄云镇四知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霄政发〔2025〕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乡县霄云镇四知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你镇要将《规划》作为村庄建设、管理及发展的核心依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要筑牢“三区三线”管控屏障,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强制性约束指标与管控准则,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作为刚性任务抓细抓实,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不动摇。

三、要系统谋划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紧密结合四知新村产业发展特色与定位,合理优化产业用地空间布局;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理念,通过存量用地挖潜、低效用地整治、用地结构调整等途径,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

四、强化《规划》宣传阐释工作,综合运用多元载体解读规划要点,充分调动村民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常态化巡查督导,保障《规划》部署落地见效。

五、《规划》经本批复同意后即具备法律效力,须严格遵守执行,严禁擅自变更。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村庄发展格局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形确需修改的,须严格履行法定报批程序。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PDF版:金政字〔2025〕44号关于《金乡县霄云镇四知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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