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nsyzq/2023-08930 | 主题分类: | 司法 |
|---|---|---|---|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发〔2023〕9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发〔2023〕9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济兖政发〔202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兖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规定,经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对《济宁市兖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等2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一)对《济宁市兖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济兖政办字〔2022〕26号)作出修改:
1.第三十八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进行修改;
2.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微调;
3.统一登记号调整为YZDR—2023—0020002;
4.修改后的文件内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文件有效期不变。
(二)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兖政发〔2021〕11号)列为需完善修订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调整为2024年1月31日,有效期内未完成修订届时自然失效。
附件:修改后的《济宁市兖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
济兖政发〔2023〕9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docx
【PDF版】
济兖政发〔2023〕9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
【附件】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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