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nsyzq/2021-10329 | 主题分类: | 文化 |
|---|---|---|---|
| 成文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兖州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21〕16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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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文化 |
| 成文日期: | 2021-07-19 |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兖州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字〔2021〕16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兖州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济兖政字〔2021〕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政府批准区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五批(共计23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公布。
我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极其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我区劳动人民的创造力、文化价值和审美情趣。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建设经济文化强区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对列入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制定保护规划,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使之得以传承和发扬。
附件:
济宁市兖州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doc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济兖政字〔2021〕16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兖州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doc
【PDF版】
济兖政字〔2021〕16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兖州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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