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jnsyzq/2018-148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_能源
成文日期: 2018-11-08 发布日期: 2018-11-08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绿满乡村”三年(2019—2021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字〔2018〕58号 有 效 性: 1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_能源
成文日期: 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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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绿满乡村”三年(2019—2021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字〔2018〕58号
有 效 性: 1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绿满乡村”三年(2019—2021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兖政字〔2018〕5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宁市兖州区“绿满乡村”三年(2019—2021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兖州区“绿满乡村”三年(2019—2021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绿满济宁”三年国土绿化行动(2018-2020)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8〕13号)的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切实提高乡村森林质量,美化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民收入,结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造林绿化十大工程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73号)、《济宁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5)》、《济宁市“绿满乡村”三年(2019—2021年)行动实施意见》和本地实际,现就全面开展“绿满乡村”三年(2019-2021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乡村绿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增加为目标,围绕一树、一果、一花、一草,在全区形成一村一景的特色景观。自2019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统筹实施 “绿满乡村”行动,全区村庄绿化按森林乡村示范村、森林乡村重点村分别推进建设,2021年年底前,全区24个村庄达到森林乡村示范村标准,140个村达到森林乡村重点村建设标准。结合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省级、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需达到森林乡村示范村标准。

二、实施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根据不同位置乡村和乡村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条件和自然环境,采取相应的绿化和管护措施。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乡镇(街道)驻地、村域范围内国省县乡道路和宜林荒地、荒滩植树绿化为重点,整体开展造林绿化美化工作。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导向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大力植树造林,增强发展活力。

(四)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国土绿化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振兴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工作重点

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绿满乡村”行动,在村子周围、房前屋后、道路两边、河流两岸、堤坝两侧、厂矿园区周围等,大力发展彩色树种、乡土树种、经济树种,持续加快农村绿化美化步伐,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一)推进乡村绿化提升。以“绿满乡村”行动为载体,大力实施乡村绿化行动,推进乡村绿化机制创新,统筹城乡绿化,抓好“两驻地”、“四网”绿化。

1、“两驻地”绿化。一是提升镇驻地绿化水平,到2021年各镇驻地所在乡村全部达到森林乡村示范村标准,各镇街建成区至少建设1处中心花园或绿地广场,满足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二是增加村庄绿量,充分利用村庄内边角地、废弃荒芜地、拆违拆旧地增加乡村绿量,鼓励群众在庭院栽植适宜的乔、灌、花、藤本等植物,在村庄外围要建设围村林,示范村新增树木不低于5000棵,重点村新增树木不低于3000棵。

2、“四网”绿化。一是建设通道绿网。村域内的通道全面绿化,村域内高速公路单侧绿化宽度不低于15米,国省道单侧绿化宽度不低于10米,县乡道单侧绿化带宽度不低于5米,生产路原则上至少种植1行行道树。路修到哪里,让绿色就延伸到哪里,力争2021年新修、改建道路全部绿化。森林乡村重点村村域内主要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二是建设农田绿网。围绕提升基本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构建高标准综合防护林体系。按照原有骨架更新完善农田林网,网格一般控制在100-300亩,网格过大、缺株断档的进行补植完善,切实做到有路就有树;道路两侧带有沟壕的进行加密补植,每侧至少栽植2行乔木树;林龄过大林相不整齐的及时进行更新完善。不断丰富栽植树种,提高防护效果,避免有害生物大面积发生。森林乡村重点村农田林网控制率90%以上。三是建设水系绿网。对乡村河湖、池塘,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积极营造近自然的生态防护林,重点推进泗河、洸府河、杨家河等河流两侧营建20-200米不等的生态缓冲林带建设。森林乡村重点村村域内水系绿化率达到90%以上。四是建设四环绿网。围绕城市、镇驻地、村庄、园区,打造四环绿网,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生态闭合圈。

(二)大力发展林业产业。要将“绿满乡村”行动与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以高效生态为导向,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加快林产品品质提升和品牌培育,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乡村林业产业振兴。大力培育经营主体,以苗木基地为依托,大力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整合培育林业品牌;结合地方传统习惯,大力推广发展木本干鲜果、药材及特用经济林种等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林产品深加工业;依托优质的森林生态资源,发展林业观光、乡村民宿、水果采摘等,增强人们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享受和体验,打造独具特色的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精品森林村庄。

(三)稳步提升森林质量。按照乡村森林主导功能和经营目的不同,实施乡村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统筹考虑乡村生态需求、森林类型和经营方向等,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经营项目引导作用,加大乡村中幼林抚育、退化成熟林经营和过熟林改造力度,2018年年底前完成编制《区级森林经营规划》,并逐年完善。注重发展珍贵乡土树种和彩色树种,做到珍贵乡土树种造林和常规造林相结合,提升乡村森林树种丰富度和多样性,做到林业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并举。

(四)切实增强管护能力。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满足生态需求的乡村森林分类实行市级公益林管理制度,积极争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乡村森林建设。对已绿化的路段和区域要强化后续养护工作,积极调动群众爱绿护绿的积极性,各管护责任主体要落实严格的管护制度和管护人员,避免发生旱、虫、人为破坏等事件。加强乡村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体系建设,到2020年年底,所有的防火重点镇街,防火能力要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加大对乡村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打击力度。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2018年11月中上旬)。各镇街组建工作班子,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对所有镇村绿化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确定绿化实施范围、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区林业部门抽调人员建立业务指导队伍和工作督导组,分片包干、靠上指导。

(二)科学编制绿化规划(2018年11月中旬-2019年12月)。各镇街根据不同资源特点、历史文化、乡土民俗和基础条件,依据区实施方案和技术导则,对区域内村庄绿化进行规划设计,编制村庄绿化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林业局备案。各镇街负责规划设计的把关审核,区林业部门配合参与,组织方案的评审。绿化实施方案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并与镇(街道)村总体建设规划相协调,确保规划的整体性、特色性和可操作性。

(三)分级推进(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牢固树立栽管并重的理念,将镇村绿化工作贯穿全年,按照年度绿化任务积极推进乡村绿化工作。森林乡村示范村重点围绕绿化提档升级、培育珍贵乡土树种进行建设,到2021年全区24个村庄达到森林乡村示范村标准;森林乡村重点村围绕全域增绿、体现特色进行打造,每年建设不少于40个重点村,到2021年全区140个村庄达到森林乡村重点村标准。

(四)检查验收。各镇街乡村绿化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年度任务目标,对照规划方案,组织对所有镇村逐一进行自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区督考办、区农工办、区林业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所有镇村绿化进行复验考核,形成情况通报,分类公布镇村达标情况,结果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奖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生态屏障的高度,把乡村绿化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一线指导,协调解决问题。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对照“绿满乡村”的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管行业管绿化”责任,林业部门要对照绿化技术导则,做好规划和方案评审,镇街是绿满乡村建设主体,共同推进乡村绿化建设,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机制、保障投入。建立乡村绿化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破解资金瓶颈问题。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的同时,镇街财政继续加强对乡村绿化的支持力度,美丽乡村资金要优先用于乡村绿化,区财政要积极整合和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确保乡村绿化工作有效展开。探索采取市场化运作等模式,拿出有市场前景和盈利空间的乡村绿化建设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乡村建设。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要尊重群众意愿,认真听取群众对镇村绿化的意见建议,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广覆盖宣传“绿满乡村”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大力宣传乡村绿化的好政策、好典型,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热情,使乡村绿化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要结合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落实新栽植树木权属和收益,调动群众造林绿化积极性。要将造林绿化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鼓励栽植经济林果、用材林,积极发展观光林业、休闲采摘等富民产业,实现生态富民共赢。

(四)完善机制、严格管护。要认真研究加强林木管养工作的有效举措,结合环卫一体化,建立镇村绿化专兼职管护队伍,保护古树名木,保障绿化成效。要实行严格的镇村绿化指导验收制度,提高造林栽植质量和树木成活率。要严格执法管理,严肃查处随意侵占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保护绿化成果。

(五)强化督导、严格考核。要切实加强“绿满乡村”行动督导检查,定期公布进展情况。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有效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附件:1、济宁市兖州区“绿满乡村”行动年度任务目标分解表

2、济宁市“绿满乡村”示范村绿化标准

3、济宁市“绿满乡村”重点村绿化标准


附件1

济宁市兖州区“绿满乡村”行动年度任务目标分解表

镇  街

2019

2020

2021

合计

示范

重点

示范

重点

示范

重点

示范

重点

新兖镇

2

10

2

9

1

7

5

26

颜店镇

1

7

1

8

2

7

4

22

新驿镇

1

7

2

7

1

6

4

20

小孟镇

1

7

1

7

1

6

3

20

漕河镇

2

7

1

6

1

5

4

18

大安镇

1

8

1

8

2

6

4

22

龙桥街道


1


1


1


3

鼓楼街道


1


1




2

酒仙桥街道


1


1


1


3

兴隆庄街道


1


2


1


4

合  计

8

50

8

50

8

40

24

140


附件2

济宁市“绿满乡村”示范村绿化标准

1、乡村绿化以珍贵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村庄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70%以上,形成自然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

2、山区、丘陵、平原村域范围林木绿化率分别达到50%、40%、25%以上;中心村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建有不少于10米的围村林带,形成乡村森林生态保护屏障。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以上适宜的行道树或种植适宜的花、灌、草。宜林地段全部绿化。建有一处以上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

3、村域内主要道路、水系绿化率均达到95%以上。宜林荒山(滩)绿化率达到100%,平原农田林网林带控制率达95%以上,无明显缺株断带。

4、80%以上的农户庭院根据群众植树习惯栽植上适宜的乔、灌、花、藤本等植物。

5、村域内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

6、制定森林乡村管护规定或相应乡规民约,村内绿化配备管护人员,管护责任落实。

7、森林乡村绿化建设纳入村“两委”、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创建年度实施计划,森林乡村建设资金落实。

附件3

济宁市“绿满乡村”重点村绿化标准

1、乡村绿化以珍贵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村庄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60%以上,形成自然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

2、中心村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宜林地段全部绿化,新栽苗木不低于3000棵。村外围有条件的建设围村林。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一行适宜的行道树或种植适宜的花、灌、草。建有一处以上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

3、村域内主要道路、水系绿化率均达到90%以上。宜林荒山(滩)绿化率达到90%,平原农田林网林带控制率达90%以上,无明显缺株断带。

4、70%以上的农户庭院根据群众植树习惯栽植上适宜的乔、灌、花、藤本等植物。

5、村域内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6、制定森林乡村管护规定或相应乡规民约,村内绿化配备管护人员,管护责任落实。

7、森林乡村绿化建设纳入村“两委”、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创建年度实施计划,森林乡村建设资金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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