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jnsyzq/2018-14808 主题分类: 信息产业_含电信
成文日期: 2018-06-11 发布日期: 2018-06-11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办发〔2018〕7号 有 效 性: 1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信息产业_含电信
成文日期: 2018-06-11
发布日期: 2018-06-11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办发〔2018〕7号
有 效 性: 1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
济兖政办发〔2018〕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速推动“网络强国”“宽带中国”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及智慧济宁落地实施,优化我区移动通信4G网络深度覆盖,启动5G网络设施布局,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

(一)本着“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全区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院校、展览馆、旅游景点、国有企业等所属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机场、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绿化区等公共区域都要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场地空间及配套施工的支持,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兖州区办事处(以下简称区铁塔公司)统筹使用建设基站(包括宏站、小微站等)、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市政工程、公安、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林业、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文物旅游、气象等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共设施的开放要求,向区铁塔公司开放共享市政路灯杆、监控监测杆、道路指示牌、广告牌、公路、铁路、桥梁、公园、景区、绿地、环卫等资源。

(二)区住建局、房地产服务中心、小区办要督促房地产企业和住宅小区物业等单位,积极配合区铁塔公司开展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共享小区房顶、墙体、路灯杆、广告箱体、通信井盖等小区资源,确保通信信号良好覆盖。

(三)发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集约效益。区铁塔公司要对开放的公共资源加强统筹,并整合自有资源,根据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宏站、小微站及室分等建设需求和其他行业单位需求,开展共建共享,实现资源统一利用,促进“通信塔”与“社会塔”的相互转变,并大力引进和建设“多功能杆”。

二、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开放共享

(一)区铁塔公司要向政府、社会开放铁塔资源,包括挂高资源、机房资源、电力配套资源、维护队伍资源等,从行业共享迈向社会共享,包括但不限于助力公安部门警用通信设施、监控设施上塔、就近取电;环保、城市管理、林业、河流等监测设备上塔、就近取电;气象、地震等部门辖内监测台站的维护等,实现融合发展,合作共赢。

(二)区铁塔公司要坚持创新驱动,努力打造基于“物联网(IoT)平台+塔”新生态,使铁塔新业务平台成为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城市管理、森林防火等大数据采集平台,发挥数字基础设施的作用,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在全区试点推广智慧灯杆建设与应用。区住建局、区公路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结合智慧园区、智慧社区规划建设实际,开展智慧灯杆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区铁塔公司负责提供基于灯杆一体化的智慧微基站建设维护服务,拓展无线通信、视频监控、定位告警、公益广播、信息交互、智能感知、充电桩等功能,实现政府智慧化管理、智能化服务,构建新型智能政府新载体。

三、推进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落地实施

(一)区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商务、市政工程等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规划要求,推进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并做好通信站址资源的保障。在编制园区、城市重点功能区和重大项目工程等区域规划,以及规划高速、高铁、铁路、机场、景区、市政等大型公共设施和集中居民小区等重点项目时,要与区铁塔公司联合,同步规划通信基础设施,明确细化通信基础设施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规划控制要求等内容,并预留空间。

(二)严格执行济宁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到区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将区铁塔公司纳入区规划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作为成员单位参与通信基础设施等有关规划评审工作。

(四)由于技术演进、建设受阻、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增减、变更基站铁塔站址规划的,区铁塔公司要向区规划局提报申请和相关资料,按法定程序调整相应规划。

四、保障基站铁塔用地,简化审批流程

(一)按照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17〕234号)规定,通信设施项目按公共设施用途落实用地。新建基站铁塔用地,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套建设方式、依法取得地役权的方式使用土地。

(二)区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局等部门要简化基站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的申报、审批手续。对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通信设施,符合相关规划的,有关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要简化审批流程和手续,优先办理,加快审批进度。

(三)区国土资源局依据通信企业提供的合法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等材料,依法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用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手续。对于因历史原因导致手续不全已建基站铁塔的用地,要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审批流程补办土地相关手续,不再补办建设用地预审手续。

五、规范建筑物和道路沿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一)区住建局要贯彻落实《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37/5057-2016,以下简称《规范》)相关要求,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审图、施工和验收全过程,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在验收时监督通信基础设施的移交工作。由区铁塔公司确定拟建建筑物是否需要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并出具《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意见书》;设计单位在方案和图纸设计过程中,按《规范》标准同步进行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计;图纸审查单位在施工图审查中需对设计内容是否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意见书》情况进行审查;施工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建设方在验收环节要贯彻落实《规范》,确保满足投资建设项目通信配套设施的需求,及时作为项目配套统一移交。

(二)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开展公共市政等城市设施的新建、改扩建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基站铁塔的建设用地情况,将光电缆路由、基站铁塔地址统一纳入规划设计中。

(三)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公路局在开展道路新建、改扩建过程中,要与区铁塔公司加强沟通,由区铁塔公司对通信基础设施进行同步设计、按时间节点施工、同步交付验收。

六、依法保护基站设施安全

(一)各镇街要严格规范通信基础设施拆迁统筹管理,研究制定通信基础设施拆迁补偿制度和标准,落实公用电信设施迁移、损坏赔补政策,确保在拆迁过程中通信不中断。站址拆迁前,应书面征求区移动通信基础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实施或拟定必要的通信覆盖弥补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处理。

(二)加大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通信畅通保护力度。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济宁供电公司兖州服务(分)中心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以及偷盗电、无理停断电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理阻工行为,确保通信工程顺利推进和保障通信畅通。违规施工、操作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损坏、通信中断的,依法赔偿损失和追究责任。

七、建立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兖州区社会化站址资源统筹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社会化站址资源共建共享的组织领导,统筹站址资源规划及建设相关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及相关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导区铁塔公司具体承担,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汇总统计资源现状,建立全区社会站址资源数据库,以及4G深度覆盖和5G网络规划建设其它事项的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部署调度通信基础设施资源规划及建设日常工作。

(二)强化督导推进。区政府将统筹开放公共资源、优化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流程、推进基站铁塔选址建设进度以及《规范》的落地实施等工作,纳入对各镇街督查范围,明确任务目标,定期督导促进。

(三)全面贯彻落实。各镇街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在满足居民小区、楼宇社区、公共设施等各类挂高资源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由区铁塔公司统筹负责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布点、建设、维护等相关工作,解决好信息消费和铁塔基站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开展具体项目时,由资源拥有部门或资源使用部门与区铁塔公司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确保社会化站址资源统筹和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兖州区社会化站址资源统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兖州区社会化站址资源统筹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唐  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赵  磊  (区政府办研究室副主任)

韩春恒  (区经信局局长)

张  凯  (中国铁塔济宁市分公司兖州区办事处主任)

成   员:刘守全  (区发改局副局长)

赵承宣  (区经信局副局长)

薛  波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全庆磊  (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军  (区交运局副局长、县乡公路管理处主任)

王庆强  (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国锋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蔡庆雨  (区环保局副局长)

邹  红  (区住建局副局长、征收办主任)

薛广龙  (区林业局主任科员)

张存星  (区规划局总规划师)

杨鸿松  (区执法局副局长)

王  安  (区行管局副局长)

潘  悦  (区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姜  韬  (区地震局副局长)

董春勇  (区公路局副局长)

孔令军  (区气象局局长)

颜   彦   (济宁供电公司兖州客户服务(分)中心副主任)

董晓鸣  (兖州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丽明  (兖州联通公司总经理)

李壮志  (兖州电信公司总经理)

宋  波  (新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大龙  (颜店镇副镇长)

殷  磊  (新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姜  磊  (小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宁  (漕河镇副镇长)

周广全  (大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钟  翠  (龙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鲁齐  (鼓楼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金  波  (酒仙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朱  革  (兴隆庄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韩春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区社会化站址资源统筹和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调度等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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