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7-07-01 发布日期: 2017-07-01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ZCDR-2017-0010001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邹政字〔2017〕82号 有 效 性: 1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7-07-01
发布日期: 2017-07-01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ZCDR-2017-0010001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邹政字〔2017〕82号
有 效 性: 1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邹政字〔2017〕8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对《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邹政字〔2011〕37号)公布的70件继续有效的、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本次共清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70件,决定继续有效114件,完善修订33件,废止123件。

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自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完善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凡是未列入继续有效、完善修订目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决定,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自觉维护法制统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14件).docx

附件2完善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3件).docx

附件3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23件).docx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日  


【Word版】邹政字〔2017〕82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PDF版】邹政字〔2017〕82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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