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926Y/2026-00618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政府组成部门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7 | 发布日期: | 2026-02-27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骨骼肌肉系统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医保字〔2026〕4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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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政府组成部门 |
| 成文日期: | 2026-02-27 |
| 发布日期: | 2026-02-27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骨骼肌肉系统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医保字〔2026〕4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
骨骼肌肉系统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济医保字〔2026〕4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社保就业服务部、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直各协议管理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骨骼肌肉系统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骨骼肌肉系统、产科、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和省医保局要求,规范整合我市骨骼肌肉系统、产科、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52项(见附件1-3),废止原价格项目468项(见附件4-6)。公布整合后项目与原价格项目的映射关系表(见附件7-9)。除附件1-3“使用说明”中纳入基本物质资源消耗的一次性耗材外,映射原价格项目的除外内容与现行可另行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目录继续执行。
二、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附件1-3所列价格为我市相应级别公立医疗机构最高价格,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项目对应、费用结算及医保支付工作。同时要做好政策解读及跟踪监测,密切关注本辖区医疗机构价格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医保局。
(二)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按要求将结算数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自觉接受监督。
本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济宁市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济宁市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济宁市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济宁市废止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5.济宁市废止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6.济宁市废止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7.济宁市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8.济宁市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9.济宁市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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