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6-00747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成文日期: 2026-03-17 发布日期: 2026-04-08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人社字〔2026〕1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人社字〔2026〕11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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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人社字〔2026〕1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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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济人社字〔20261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行业协会,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24〕9号)、《济宁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2026年全市计划组织开展市级职业技能竞赛185项,竞赛项目重点聚焦15条标志性产业链、人工智能及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新职业以及本地劳务品牌核心需求。其中“天意杯”全市专用装备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26个竞赛项目为市级一类竞赛(附件1);全市新能源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159个竞赛项目为市级二类竞赛(附件2)。

二、激励措施

1、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单人项目前3名、双人项目前2名、三人项目第1名和二类竞赛第1名的职工选手,可按照相关要求推荐申报“济宁市技术能手”,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的,颁发表扬证书。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申报相关激励。

2、对获得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2名,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的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3、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优秀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

4、获奖选手参赛成绩达到合格以上,且符合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并颁发相应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提升竞赛举办质量。竞赛主办、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成立赛事组委会,做好竞赛的筹备与组织各项工作。要科学编制技术工作文件,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以上)命制竞赛试题,合理确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竞赛内容的比例和时长,认真审查参赛选手资格。要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裁判长要具备市赛以上执裁经验,各赛事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岗位。每场竞赛要组织初赛、决赛,全过程留存决赛技能操作视频。要合理设置竞赛奖项,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按照不超过决赛实际参赛人(队)数的10%、15%、25%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

各竞赛主办、承办单位须于赛前20个工作日将竞赛技术文件(包括竞赛方式、评判标准、设施设备清单等)及裁判员名单、赛题命制说明等报市公共就业人才中心备案(市公共就业人才中心竞赛与题库部,联系电话:2348670,电子邮箱:jstkb@ji.shandong.cn)。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竞赛主办、承办单位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举办单位和参赛单位要强化对竞赛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竞赛举办地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按要求做好赛场内外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工作。

(三)加强竞赛线上宣传推广。各竞赛主办、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竞赛活动和获奖选手的宣传力度,宣传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要积极探索赛展演会“四位一体”办赛模式和线上直播宣传模式,丰富竞赛活动内容,扩大竞赛影响力和吸引力。

(四)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各竞赛主办、承办单位要在规范办赛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工作,于竞赛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赛事总结及竞赛结果公布文件等相关材料报市公共就业人才中心;对符合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条件的获奖选手,按照《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及时申请“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帐号,登录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各竞赛主办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办赛效果进行评估,对参与度不高、办赛效果不明显、代表性不强的赛事,下年度不再列入市级竞赛计划;对赛事管理不善或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主办、承办单位,取消下一年度竞赛申报资格。鼓励同类赛事加强合作,积极整合资源做大做强。

(五)其他要求。列入市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统称为“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需冠以“2026年济宁市‘技能状元’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名称,按规定使用“技能状元”大赛Logo。各竞赛主办单位要秉持绿色环保、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用。要合理控制支出,廉洁办赛,务求实效。列入市级竞赛计划的赛事,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取消或者延期举办的,应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书面说明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合作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2967398,

电子邮箱:rsjzynljsk@ji.shandong.cn;

市公共就业人才中心联系电话:2348670,

电子邮箱:jstkb@ji.shandong.cn。

 

附件:1.2026年度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2.2026年度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 宁 市 总 工 会

 

 

 

 

共青团济宁市委          济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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